事由 为确定各保国民学校设置一案令仰遵照办理由
江西省万载县政府训令忠教 一一三八七
令 各乡镇长
本府督学
查本县各保国民学校设置多未固定,时而设立,时而停闭,影响国教推行尤巨。本府有见及此,已将确定保国民学校设置一案,先后提经本县三十二年度行政会议暨第一届参议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各在卷。兹依照原案办法,订定《确定保国民学校设置要点》如次:
(一)本县国民学校之设置,准依照一保一校之规定外,并得参照学龄儿童及失学民众之分布情形为设置标准。其已有国校不得因并保而连带缩减,原地广人稀之区应施行巡回教学。
(二)保国民学校学生不及四十名者,仅设校长兼教员一员。其保地境远阔、儿童众多、一校不敷容纳或不便集中一校者,得酌增校数或分校,分班,由校长、教员分负教学之责,或以校长在校教学,教员则巡回施教。
(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所在保,不另设保国民学校。其经费仍应比照保国民学校经费额由乡统筹专作中心国校设备费用。
(四)一保内有二所国校者,其名称以数字区别之,称万载县某某乡(镇)第几保第几国民学校。
(五)保之户口密集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者,得联合二保或二保以上设置保国民学校一所,称万载县某某乡(镇)某某保国民学校,但以便于学龄儿童及失学民众求学为限。(www.xing528.com)
(六)保国民学校设置经确定后,不得任意停闭,并应依照左列原则选择校址:
甲、便于多数学龄儿童及失学民众入学地区;
乙、自然环境优美地址燥爽;
丙、余地宽阔便于日后扩展。
(六)校址一经确定后应遵照《江西省各县市乡镇中心学校暨保国民学校设备经费及工料劝募办法》分期建筑校舍。如一时确难建筑者,得利用祠堂、庙宇或私人房屋为校舍,但须尽量加以修理,务合教学设施,并应遵照《国教基金筹采办法》充实国校基金。
(七)确定保国民学校设置事宜。由本府分期分区派员下乡征询当地人士意见,会同乡镇公所实地勘踏列表(表式另定),报府核定。
以上各点,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乡(镇)切实遵照办理具报,具遵照办理为要。
此令
县长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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