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政府训令
心教字第2667 号
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令仙源乡中心学校
案查《保国民教育协进会组织规程》及表式等项,前经本府谭前任咏教一字第七〇八七号训令转发有案,嗣据各校呈报组织者固多,而未经遵照或组织不健全者亦复不少。兹为推广国民教育起见……(编者按:前有缺字),保国教协进会自应重行整理,以增健全,俾增效率。除分令外,合亟转抄发该会组织规程及职员一览表式,令仰督饬乡镇中心学校暨保国民学校所在保迅即依法重新组织,限本月二十日以前办理完成,并将职员一览表汇填一份,呈府转报为要!
此令。
计抄发《江西省各县保国民教育协进会组织规程》及《保国民教育协进会职员一览表式》各一份。
县长 何心榖
附:江西省各县保国民教育协进会组织规程(www.xing528.com)
第一条 本省为发动全省各保地方贤达协助政府推进国民教育起见特根据《江西省三十年度实施国民教育计划》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各保组织国民教育协进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江西省□□县□□乡第□保国民教育协进会。
第三条 本会以原保立小学委员会改组,委员自五人至七人,以保长为主任委员,所在保中心学校或国民学校校长为当然委员,余就本保热心教育著有声誉者遴选,由保长递呈县政府给委,均为无给职。
第四条 本会之任务如次:甲、国民教育自筹经费(包括经常费基金设备费学谷)之筹集、征收、缴解、造报事项。乙、设备购置事项。丙、校舍选择修建事项。丁、调查学龄儿童及失学成人事项。戊、劝导或强迫入学事项。
第五条 本会每月举行常会一次,必要时得开临时会,由主任委员召集。
第六条 本会工作报告每半年列表递呈县政府一次(表式附后)。
第七条 本规程由江西省政府公布施行,并咨教育部备案。
某某县某某乡镇国民教育协进会一览表 三十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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