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三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时
地点:大北门 卫生院
出席者:
汪国材 龙植贤代 龙怡美 龙光荣代
张忠厚 宋思德
辛荫苍 汪镇汉 郭康生代
辛继贤 袁友梅
辛文渊 王启贵
郭炳成 鲍镇汉
缺席者:
王乘风 李国树
郭怀刚
主席:辛继贤
纪录:谢运丽
开会如议
甲 报告事项
乙 提议事项
(1)本会没收各神会庄产有壹百余户,拟将各粮户从新立户,过入公学款产第一分会,以便输纳。可否之处,请公决案。(www.xing528.com)
决议:①照案通过;②造具田亩清册呈请县府加盖县印;③由本会派员会同乡镇长及中心校长负责勘蹈。
(2)查本会所管各乡佃租,均系由会委托各砻房代收,车力损失为数甚巨,拟改由各中心国校会同乡公所代收。是否可行,请公决案。
决议:原则通过,由本会拟具收集保管办法,呈请县府核准后施行。
(3)查厂塘真君庙曾由本会每年发给香灯谷四担,因卅三年无人守庙,未来具领。嗣后可否援例拨发,请公决案。
决议:照成例发给(自卅四年起),以后无论何地庙宇,不得援例。
(4)前任职员所欠本会钱谷,虽叠经催收,久未清楚。如何处理,请公决案。
决议:由本会再函限十天内来会清理,并将经手账簿及有关证件交送来会,否则呈请县府追缴。
(5)据高城仓库函称,本会尚欠伊卅年度粮谷拾五石八斗壹升,现亟于结束,商请从速归垫等语。经查属实,业已如数照拨,请予追认案。
决议:准予追认。
(6)查近来生活高昂,各校员工待遇拟酌量提高,可否请公决案。
决议:①丁田、民权、涂泉、城南、高城五校教职员每名自四月份起增加薪俸谷壹担,暂发四成;②实验小学因县发给生活补助费,改拨给一次设备谷捌拾担,亦暂发四成;③上项津贴谷俟庄欠收清后,再行补发。
(7)城南中心国校增加民教部教员一名,民权中心国校加增事务辅导研究主任各一名及校工一人,曾由各校呈请县府准予。增设所有薪水,拟向本会发给,请公决案。
决议:自本年二月份起照发,嗣后各校增设教职员,请县府按照实际情形,于下学期予以调整。
散会
万载县公学款产管理委员会第一分会主任委员辛继贤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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