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政府训令
咏教字第6208 号
民国三十年十月四日
令五区罗城乡乡长
查国民教育之实施范围,其对象不仅在学校一隅,而在整个社会。总裁于国民教育会议中曾昭示:一在提高教育人员之责任与地位,使教育人员所努力者,由学校教室之讲习,进而为地方社会实际工作之示范;二在延长并扩展教育之功能,使学校教育所奠立之基础,即由教育人员从保甲壮丁队合作社等群体机构中实施训导,成为经久不断之社会教育,而后教育事业之功绩之累进,即为地方自治真正之完成。关于社会事业之举办,自应积极推行,除分令外,合行抄发《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社会事业实施要点》一份,令仰转饬所属各校遵照办理,并将办理情形随时具报为要!
此令。
附发《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社会事业实施要点》一份。
县长 谭咏秋
附: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社会事业实施要点
(一)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举办社会事业,应绝对遵守下列三个原则:
1.要使学校有关系的人员如教师、学生、各种社会之分子等全体动员,努力推动各种社会事业;
2.推行各种社会事业,要尽量鼓励民众自动的精神,不能完全由学校代办;
3.社会事业的推动应尽量利用乡镇民代表会,保民大会及保甲会议等,务使学校的社会事业,在地方自治组织中,取得合法的根据。
(二)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在政治方面应举办之社会事业有下列几种:
1.推行地方自治;
2.编组保甲;
4.组织乡镇民代表大会及保民大会;
5.协助办理壮丁训练及地方自卫;
6.调解民众之纠纷;
7.推行或宣传各种政令。
(三)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在教育方面应举办之社会事业有下列几种:
1.举行通俗讲演,扩大纪念周,国民月会等;
2.举行巡回宣传;
3.开放学校图书馆,供民众阅览;
4.开放学校体育场,供民众运动;(www.xing528.com)
5.举办时事壁报及常识壁报;
6.举行卫生运动或清洁运动;
8.设立民众代笔处,问字处,问事处;
9.举行家庭访问;
10.举行各种竞赛及各种展览;
11.设立民众俱乐部;
12.组织各种合法会社;
13.其他。
(四)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在生计方面应举办之社会事业有下列几种:
1.提倡合作指导组织合作社;
2.提倡造林、筑路与修水利等;
3.指导改良农事等;
7.提倡节约运动及国民经济建设;
8.其他。
(五)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举办社会事业应照下列程序办理:
1.每月月初召集保甲长会议,将本月应之社会事业详加讨论,并分别决定办法;
2.在保甲长会议以后再召集一次民众大会开会的时候,将保甲长会议的议决案分别报告,并详加解释,使全体民众都能了解;
3.在举行民众大会的时候同时举行各种有计划的宣传及游艺表演,引起民众参加开会的兴趣;
4.在民众大会举行以后,便照着保甲长会议议决案去办理,并相机举行沿户宣传或指导;
5.每月终了的时候,应定期考查各项工作进行情形,在下一次保甲长会议及民众大会上提出报告,如有须奖励的,即当众给奖;
6.乡镇民代表大会及保民大会开会的时候,应将保甲长会议的决议案及执行情形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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