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滦河平原区的地下水资源量直接采用均衡法计算成果。除滦河平原外,平原区其他分区的可开采量采用可开采系数法计算,公式:式中Q可开— —地下水可开采量;ρ— —地下水可开采系数;Q总补— —地下水总补给量。根据上述分析,确定平原区各评价分区现状的地下水可开采量,结果见表12-22。从图中可以看出,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主要分布于滦河平原区。
滦河平原区的地下水资源量直接采用均衡法计算成果。除滦河平原外,平原区其他分区的可开采量采用可开采系数法计算,公式(12-17):
式中 Q可开— —地下水可开采量;
ρ— —地下水可开采系数;
Q总补— —地下水总补给量。
西沙河平原河水补给地下水,地下水位北部变化较小,1994~2003 年多年变差仅0~-1m,南部地下水有一定的侧向排泄量,地下水位下降,1994~2003 年多年变差为-1~-10m,南部沙河驿一带下降幅度最大,地下水可开采系数取0.7;青龙河平原冷口沙河河水排泄地下水,地下水位略有下降,1994~2003 年多年变差为-1~-3m,地下水可开采系数取0.8;滦河青龙河三角洲平原河水排泄地下水,两河汇合处为本市最低排泄基准面,1994~2003 年地下水位动态变化不大,可开采系数取0.7。滦河平原现状地下水可开采量采用前述计算成果,为7903 万m3/a,平原区合计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1637 万m3/a。(www.xing528.com)
根据上述分析,确定平原区各评价分区现状的地下水可开采量,结果见表12-22。
表12-22 平原区现状地下水可开采量汇总表
各分区地下水可开采量占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的比例见图12-12。从图中可以看出,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主要分布于滦河平原区。
平原区各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根据各行政分区在各评价分区所分布的面积、所处的位置以及具体的水文地质条件,在各评价分区及计算分区地下水资源量成果基础上求得,见表12 - 2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