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原区河道渗漏、渠系渗漏和渠灌田间回归补给量均系由山区地表水补给而形成,其中有部分补给量来自山区河川基流和泉水量,而基流量和泉水量已计入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中。因此,在确定计算区地下水资源量时应扣除重复部分。
1.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量计算
山丘区与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存在着相互转化关系,在确定分区地下水资源量时,需要扣除山丘区与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一般重复计算水量包括两个方面:
(1)在同一计算区内,山前侧向径流流出量作为排泄项计入山丘区的地下水资源量中,同时,又作为补给项计入平原区(或盆地)的地下水资源量中,对同一计算区而言是重复计算量,应予以扣除。
(2)平原区河道渗漏、渠系渗漏和渠灌田间回归补给量均系由山区地表水补给而形成,其中有部分补给量来自山区河川基流和泉水量,而基流量和泉水量已计入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中。因此,在确定计算区地下水资源量时应扣除重复部分。对引泉灌区渠系及田间补给量,采用山丘区河川基流的百分比或清洪水灌溉比例扣除计算
式(3-24):
式中 D— —山丘区与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
K — —山丘区河川基流量占地表水的百分比或清洪灌溉比例系数;
QR — — 盆地平原区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www.xing528.com)
2.分区地下水资源量计算
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为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平原区(盆地)地下水资源量之和,再扣除相应重复计算水量计算式(3-25):
式中 Q资— —现状条件下分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
Q山— —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
Q平— —平原区(盆地)地下水资源量;
Q重— —分区内山丘区与平原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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