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乐舞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上自帝王公卿,下至黎民百姓,普遍喜歌好舞,乐舞文化开始成为汉代社会各个阶层不可或缺的一项精神文化的消费需求。
(一)汉代乐舞的发展状况
汉代乐舞作为汉代的一大景观,对于民众日常生活的丰富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景象,下面将对此进行分析。
1.汉代乐舞的渊源
在秦汉时开始出现“乐府”,“乐府”继承了周代的采风制度,即搜集、整理改变民间音乐,也集中了大量乐工在宴享、郊祀、朝贺等场合的演奏。这些用做演唱的歌词,被称为乐府诗,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从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渐次发展为有丝竹乐器伴奏的“相和大曲”,并且具“艳—趋—乱”的曲体结构。乐府音乐在兴盛的同时带动了乐舞的发展,汉代正处于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国内各民族之间交往频繁,因此是中国乐舞艺术发展大繁荣的时代。由于有着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乐舞的艺术形式无论在表现形式和发展的空间上都有着极大的发展。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七国的乐舞都汇集京都,这种乐舞的汇集必然加强了交流,从而促进了乐舞的发展。汉代的乐舞继承了秦代的乐舞,并在其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
2.多样化的汉代乐舞种类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舞蹈种类比较繁多的一个时代,在这个时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乐舞,比较典型的舞蹈有“盘鼓舞”“巾舞”“巴渝舞”和“建鼓舞”等。
(二)发展原因探析
1.历史背景的必然性
秦朝不仅在政治上统治了中国,而且在文化上也形成了一个统一。随着秦朝对中国的统一,中华文化共同体也开始形成,庞大的汉帝国在文化领域承袭了秦朝开创的文化政策,为汉初的政治、文化确立了基调,也为舞蹈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温床”。辉煌的汉代乐舞文化,便在这个文化基础和历史空间上拉开了幕。
2.专门机构的设立
汉朝沿用秦朝的制度,根据雅乐舞和俗乐舞不同的性质设立了两个不同官署,分别为“太乐署”和“乐府”。“太乐署”在汉初就已经设立了,是管理演奏雅乐舞的“正统”机构。到东汉,“太乐署”改名为“太予乐署”,官名太予乐令,仍属太常卿领导。太予乐令下面有员吏二十五人,乐工和舞人三百八十人。汉代对于雅乐舞人的选拔,有极其严格的条件,对出身、俸禄、年龄、身高、身材都有极为严格的要求。“乐府”是和“太乐署”相对的一个官署,专管俗乐俗舞。“乐府”在秦代已有,汉武帝时扩充了乐府的人员,收集全国各地的民间歌舞,加以编制和演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宫廷中的享乐;其次,有的部分用于郊祀。专门机构的设立使汉代乐舞有了严格规范和体系化的发展,促进了汉代乐舞的繁荣昌盛。
3.舞蹈家的产生(www.xing528.com)
汉代舞蹈艺术趋于成熟,著名舞蹈家也随之出现。从此时乐舞活动的普及与繁荣的程度来看,在民间应当有许多杰出的舞蹈家。但是,由于其出身、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事迹及活动未能被记入历史史料,从而也就留下了很多遗憾。但是此时出现的一批宫廷舞蹈家,却为我们弥补了这种缺憾。现有的历史史料对这类舞蹈家的记录,仅限于他们的身世层面,而对于他们的舞蹈艺术本体,则涉及较少,这就为我们的研究与学习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些现有的记录中获得汉代宫廷舞蹈家的一些艺术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整理,这个群体的代表性人物的轮廓,就相对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她们分别是:汉高祖刘邦的夫人戚夫人、汉武帝的夫人(著名音乐家李延年的妹妹)李夫人、汉宣帝的母亲王翁须、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等。这些舞蹈家的出现更体现并促进了汉乐舞的繁荣发展。
4.儒家乐舞思想的影响
汉代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反映了儒家学说在汉代社会思潮中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儒家乐舞思想亦对汉代舞蹈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影响,这在汉代宫廷豪门普遍兴起的自娱舞蹈中尤为体现。
(1)儒家乐舞思想对即兴舞的影响
即兴舞,顾名思义,在当下随兴而舞。这是一种不需要事先编排,随情感变化而发的自由舞蹈,具有很强的自娱功能。在汉代,人们以歌舞来抒发内心情感、表达心理愿望是非常普遍存在的现象,这在史料文献中都有较多的记载。例如在《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的关于高祖击筑而歌、即兴起舞的事件,在《汉书·李广苏建传》中记载的李陵起舞以表诀别的伤痛之情,再如《汉书·景十三王传》所记载的关于“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的舞蹈,都说明了即兴舞在汉代发挥着传情达意的重要作用。以舞抒情、以舞言志是流露真情实感的有效途径,同时真实的内在情绪使即兴舞更富有感染力。
即兴舞在汉代的兴起体现了儒家乐舞思想对其的影响。《乐记·乐象》所载:“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乐记·乐本》所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生成文,谓之音。”上述的记载都说明了乐舞的产生是来自于人们的内心,是人们思想感情的自然表露,《乐记·师乙》更是直接阐明了当人们情绪饱满、富有激情的时候便会表现出手舞足蹈。《乐记》中还强调了乐舞给人们带来的愉悦感受是人类生活中所不能缺少的,正所谓“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这种乐舞观为即兴舞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思想文化依据和支撑,让人们认识到舞蹈不仅仅用来娱人娱神,其自娱功能也是不可或缺的。
(2)儒家乐舞思想对礼节舞的影响
汉代自娱舞蹈的另一重要形式是礼节舞,即以舞作礼,汉代人称其为“以舞相属”。这是一种带有游戏性质的社交舞蹈,既是一种礼节,又带有即兴和自娱特色,在汉代风行于文人宴席之间。
“属者,委也、付也,即邀请之意,前一个人舞罢,顺邀另一人起舞,此即为属。”舞蹈是士大夫阶层中重要的社交礼仪内容之一。“以舞相属”不仅起到沟通情谊、娱乐身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形式可以审视个人在现实人际关系中的地位及其个体的现实存在价值,这其中也体现了儒家乐舞思想的影响。首先,儒家倡导的积极入世的思想观念为“以舞相属”这种社交舞蹈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文化基因,并在思想上调动人们参与“以舞相属”这种舞蹈活动的积极性,为此类礼节舞蹈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其次,儒家认为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乐舞是可以调和阶级矛盾的,“以舞相属”沟通人际情感、增强社交关系的功能正是体现了儒家强调的“和”的思想理念的渗透。再者,儒家重视以礼乐来维持社会秩序,其严格强调的“礼”使得以礼相待的规范秩序成了“以舞相属”的程序和模式。但是不按规矩跳舞会被视为无礼的行为,也给礼节舞带来了一些限制和约束,这就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礼”的一些保守因素对礼节舞发展的消极影响。
综上所述,儒家乐舞思想对汉代自娱舞蹈起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说明了一个时代的主导文化思潮将广而深入地渗透到这个时代的诸多文化现象中去。同时,不同的文化现象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任何艺术形式与艺术内容的诞生也都脱离不了它所处的社会时代背景及文化思想潮流。
汉代乐舞的大力发展与普及,体现了其经济的发展,从而为整个汉代舞蹈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支撑。汉代乐舞为后继舞蹈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既为后人研究汉代社会生活提供了丰富而真实的形象资料,又为中国舞蹈艺术、舞蹈理论的发展开辟了无限广阔的道路,汉代舞蹈艺术不愧为中国古代艺术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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