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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居仁儒学思想:分田制井,重农抑商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胡居仁对古代分封制怀有向往之情,提出了“分田制井”的经济主张。他继续沿袭封建社会传统理路,重视农业的基础性作用,主张“重农抑商”政策。到了秦始皇时代,分封制被废除,并用郡县制来代替。胡居仁明确提出了“分田制井,务农重谷”的主张。 针对那种认为恢复井田制是儒生空谈之事的观点,胡居仁明确提出了异议。在胡居仁看来,“均田制井”不仅无害,反而功莫大焉,它“使民食足而生养遂”,“教化行而风俗美”。

胡居仁儒学思想:分田制井,重农抑商

胡居仁对古代分封制怀有向往之情,提出了“分田制井”的经济主张。他继续沿袭封建社会传统理路,重视农业的基础性作用,主张“重农抑商”政策。

(一) 分田制井

胡居仁首先对分封制进行了分析,他说:“封建乃古圣人择贤以分治,公天下之心也。使生民各有主,主各爱其民,上下维持,以图久安至善之法,天子又有庆让锡命征讨之法以统御之。及天子无道,然后乃敢纵恣吞并,然亦不敢不自爱其民也。若不爱其民,则众不为用。故中才之主,亦知爱其民以固邦本,惟昏愚之甚,然后肆其虐。又必有仁贤智勇起而救之,汤、武是也,其曰:‘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则虐民者,必更之,立贤主以养其民。’”(28) “有公天下之心,方做得公天下之事,封建诸侯与之分治是也。”(29) 胡居仁认为,有公天下之心,分封诸侯,使生民各有其主,主亦各爱其百姓,“天子又有庆让锡命征讨之法以统御之”,这样便可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分封制是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一种政治制度,它又叫“封建制”。宗法伦理制度是其基础。西周时期,这一制度达到极盛,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到了秦始皇时代,分封制被废除,并用郡县制来代替。胡居仁接着说:“秦始皇以私心得天下,以天下为己之私物,岂做得封建事?又虑封建之后,诸侯各专其土地人民,难以制驭,与李斯寻得一个建郡县底法度来行,如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无不听顺,免尾大不掉之患,以为可以传之无穷,故肆其恶,无所忌惮,不二世而亡。殊不知封建之法行,各国诸侯把持得紧,各爱其人民土地,猝难变动,因可夹辅王室;此法不行,故陈涉一起,荡然无制。此固是秦无德,不行封建,使行他亦不能得好人去做诸侯,诸侯背叛,他亦做不得天下主。故封建之坏,亦是世变至此,不得不坏;郡县之设,亦是事势至此,不得不设。但建国则根本固难变动,然统治之法,又不如郡县易行。苟得其人,二法皆可也。”(30) 在胡居仁看来,秦始皇以私心夺取天下,四海之物,皆为其私产,其以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既无公天下之心,天下之人,也无以从主。秦始皇对国家的统治不像分封制时代那样紧密,无从切实做得那天下之共主。所以陈胜、吴广振臂一呼、揭竿而起,封建之制便荡然无存、灰飞烟灭了。以上可以看出胡居仁对西周分封制的向往之情,并力图在实践中加以恢复。

郡县制春秋时代已有,战国时期得到加强,秦建立后得到逐步推广和确立。实行这一制度,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巩固了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胡居仁接着说:“周衰,圣王不作,无有能伐暴救民者。及吞并已尽,秦以天下为己私,乃立郡县以为治,此亦势使然也。盖以秦之昏暴,固不能行先王之政,虽行封建,未必得人以主其国、养其民,民必不服,国必生乱,借使能服,亦以土地人民自私因秦之暴而叛焉,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德必如禹、汤、文、武方能行之,又必得仁厚有德为诸侯,方能君国子民,以承天子。’休命论者,以为封建不可复,诬矣。但郡县得人,亦可为治,固不必封建也。”(31) 胡居仁指出,西周后期,皇室衰微,圣王不作,秦实行郡县制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昏暴,秦行郡县制,无如分封制时代圣人治国,各养其民。这样长久下去,“民必不服,国必生乱”。在胡居仁看来,分封制如能选择道仁德厚之人为诸侯,就可以实现君国子民,一承天子。对于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来实施统治的问题,胡居仁认为两种方法都可以,关键是要措施得当,策略适用。更为关键的问题,是要选得道隆德备之人来率行之,而不必计较统治者应具体实行哪种方式的问题。诚如胡居仁所讲的那样,封建可复,郡县亦可为治。他继续说道:“封建诸侯,先儒以为当复者,又有以为不可复者。以为可复者,使民各有主,以赖其爱养,区域周密,无天下土崩之患;以为不可复者,恐世袭封爵,或多骄滛害民,或据有土地人民,天子难制,易为乱叛。故无一定之论。愚尝思之,惟孟子有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32) 在胡氏看来,二者皆可,无一定之论。

胡居仁明确提出了“分田制井,务农重谷”的主张。他说:“君者所以为天下主,以养天下之民也,故必均田制井,务农重谷,使民食足而生养遂,然后教化行而风俗美。老泉苏氏、水心叶氏、端临马氏皆以复井田为儒生空谈,愚恐其为万世生民之害也。盖其以辞章记诵考索为业,无圣王经济之学,而欲以事之成败计量于俗吏之手,王政何时而可行乎?殊不知圣王之兴,必修德立教以化成天下,举贤立政以分治庶事,将使朝廷既正,百官莫不正,百官既正,万民莫不正,分田制井若指诸掌矣。夫德教不修,政刑不立,贤才不用,百职不举,则诚如所论也。三子之论,鄙陋无本,恐其说流传为后世害,不得不辩。”(33) 针对那种认为恢复井田制是儒生空谈之事的观点,胡居仁明确提出了异议。不仅如此,胡氏认为如果任由这种观点流行开去,则会成为“万世生民之大害”。在胡居仁看来,“均田制井”不仅无害,反而功莫大焉,它“使民食足而生养遂”,“教化行而风俗美”。苟能百官皆正,修德教化,且有“圣王经济之学”辅弼,则王政得以实行,王道便可实现。我们说,井田制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早在商代就有记载,西周时期开始盛行,因为它分配田地的形状有如汉字的“井”字,故乃得名。“井田”其实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在性质上,井田制仍是奴隶制下的一种土地剥削制度,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形式。胡居仁说:“程子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则此法非圣王不能行之,审矣。然井田之法,所制民产以养民,虽中才之主,皆当勉力行之。故孟、程、张、朱皆急于井田,缓于封建。或曰:‘设行封建,当依《孟子》言百里,当依《周礼》言五百、三百?’曰:‘但当百里。’曰:‘郡县可行井田乎?’曰:‘可。’曰:‘王莽何以不能行?’曰:‘王莽以小人窃君子之器,覆亡不暇,能行王政乎?’”(34) 胡居仁认为,封建分封制非圣君明王不能行之,而井田制于“中才之主”即可勉力施行。他赞成孟、程、张、朱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急于井田,缓于封建。

胡居仁首先列举了古今关于井田制的诸种做法,他讲道:“井田什一,汉虽三十税一,然豪强兼并,贫人尽力耕种,富者分去一半,是十分而税五。汉文帝尽赦田税,贫民未尝受惠,荀悦之论是也。王莽欲行井田,然簒逆之贼,君子不为用,小人在位,吏缘为奸,骚乱天下。苏氏、叶氏、马氏皆以为真不可行,误矣。唐太宗口分授田,遂致贞观之治。”(35) 针对那种认为实行井田制会导致国弱民贫的看法,胡居仁一针见血地指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那是因为“君子不为用,小人在位,吏缘为奸”,以至于“骚乱天下”。假使能将汉初的三十税一真正加以推行的话,则未尝不能使老百姓从中受惠。对于如何推行井田制,胡居仁也提出了他的具体主张:“若圣王得人任职,举井田而行,画成区数,随高低、长短、阔狭,每区以百亩为率,每亩以百步为率,分上、中、下三等,上等八口九口,中者七口六口,下者五口,未至五口,或过乎九口,别行区处。或曰:‘田之数不可益人之生无穷,只恐将来人多田少,养不给,如何?’曰:‘天地间气,只生得天地间许多人,既生之,必能养之。将海内之田,区画已定,籍记天下人口之数而加减之,只要均平,不拘多少,多则每区十人亦可,少则每区四、五人亦可。当以田为母,而区画已有定数;以人为子,而增减以受之。’”(36) 通过上述材料,我们可以略知胡居仁兴复“井田”的具体举措。将田亩按区划块,根据高低、长短、阔狭的情况,以百步为一亩,以百亩为一区。再将田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八口九口,中者七口六口,下者五口”。对于“未至五口,或过乎九口”的情形,就另行设区。他接着指出,天地生气,自然养得那天下之人来,籍记天下人口之数而分给田亩,只要均平,而不拘数额的多少。多的每区十人,少则每区四五人。“以田为母,而区画已有定数;以人为子,而增减以受之。”胡居仁给世人指明了一条通达“井田”之路的美好途径。(www.xing528.com)

从历史发展角度,我们可以看出,井田制是建立在中国奴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之上的经济制度。春秋社会晚期,随着铁器的大量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井田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已不复存在,开始逐步走向瓦解。在井田制与分封制的关系方面,我们说,井田制是分封制得以实现的经济基础,没有井田制的推行,分封制也就无从出现。反过来,分封制的解体也在政治体制方面导致了井田制的进一步瓦解,二者是相依共生的关系。胡居仁提出“分田制井”的主张,力图恢复古代的分封制与井田制。明初社会,百业待兴,经过元末农民战争,社会受到了很大破坏,民生凋敝,生灵涂炭。为了迅速恢复生产,振兴经济,明初统治者均实行与民生息的政策。明太祖就经常讲,现在的老百姓就像那初栽的小树,还没有扎下根来,这就要求我们统治者要与民休养生息,不要过分地剥夺农民。要予民以产,这样老百姓才会有积极性去发展社会生产。胡居仁的上述主张也是明初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现实体现和反映。富豪权贵沃土遍野,而广大百姓则无有立锥之基。老百姓没有了土地,只能忍饥挨饿,艰难度日。但是客观地讲,明初社会已经进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阶段,社会生产力较先秦社会来讲已有很大的不同,已经不具备恢复井田制和分封制的条件。况且在推行井田制的具体措施方面,胡居仁不顾现实条件的限制和具体环境的不同而一味地要求平均分配土地。“只要均平,不拘多少”,这在封建后期的明代社会,是根本就不能够实现的举措,只是胡居仁一厢情愿的良愿而已。

(二) 重农抑商

对于农、工、商,胡居仁说道:“如农、工、商贾,皆有用处,皆有益于世。如农之耕,天下赖其养;工之技,天下赖其器用;商虽末,亦要他通货财。”(37) 胡居仁认为,农、工、商三者,都有其各自的作用。农民耕种以养天下之人;工之技艺,可通天下之器用;而商虽属末,但也可以流通货财。封建社会,农业是社会的立基之本,历代统治者都高度重视,并且提出许多重农举措。在农本问题上,胡居仁承袭了以往观点。我们知道,胡居仁以布衣终其一生,在教授乡里之余不忘进行田间劳作。他深知百姓的疾苦,《悼农》一诗就深刻地反映了其复杂心情。他说:“四民共处九围间,农父何曾一日闲。想彼锦衣并玉食,岂知稼穑甚艰难。”(38) 胡居仁又说:“古者民有九年之食,则水旱凶灾无患,是谓太平。今无一年之食,多只吃得半年,又去生货,这半年食始能接新谷。若有水旱,便难存活。井田之法不行,田地多被富豪有智谋者用银谷买而兼并之,愚民常少衣食。”(39) 胡居仁对当时农民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刻揭露。太平之年,人们尚可勉强过活,如遇荒欠之年,生活便难以为续。究其原因,根本处在于“井田之法不行”,“田地多被富豪和有智谋者用银谷买而兼并之”,老百姓缺地或者少地,只能勉强度日。胡居仁继续讲道:“要天下富足,须要使人人去耕,又要使人人有田耕。今天下不耕而食多于耕者,如何人不贫穷……若要人民殷富,国赋不乏,须分田置井,务农重谷,轻省徭役,使民得以尽力耕耨,去冗食之官与坐食之兵,在上者躬行节俭,限贵贱之等,变奢靡之俗,然后储积可广。虽遇凶年,民无饥困矣。凡饥荒之时,在上者便当恻怛忧闵,以救民为急,发仓廪以济之,方可固结民心,不怨上思乱。”(40) 胡居仁认为,如要让天下富足,就必须人人去耕,又要使人人有田耕。而今天下不耕种之人数量多于耕种者,出现这种情形,老百姓怎么能不贫穷?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只有施行“分田置井,务农重谷,轻省徭役”政策,如此则百姓力耕。同时要裁汰冗员、冗兵,节约国家开支。如遇凶年,官府要开仓赈济以使民不乱。胡居仁一介布衣,而能时刻关注国计民生之大事,日经夜营,提出了诸多有创建的主张,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对于游民盗寇,他也力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说:“历观为盗者,多是游民、懒惰者为之。强者为强盗,弱者为窃盗。故先王必禁游民,使之有业,效勤为先也。”(41) 在胡居仁看来,为盗寇者,多为游民、懒惰者。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应该制民以产,使其有业。胡居仁又说:“天下只有公私、义利两端。周官泉府买货之滞于民者,及民之急于用则出而卖之,皆所以便民,其心公,其事义,后世有市易和买,皆私利于己;古有平籴,谷贱则籴之以厚农,谷贵则以原价粜之以救民,皆公而义,后世则至于和籴强配,皆私而利。”(42) 对于周官泉府平籴粮谷于民的做法,胡居仁给予了高度的称赞。如果人人都能如此怀揣一颗为民爱民之心,为人处事一本公义,私利尽去的话,那么这真的是老百姓的莫大福分了。

相对于“农本”而言,在对待工商业的态度上,胡居仁秉承以往传统的“农本商末”思想,在措施的执行方面要求对商业发展进行抑制。他说:“天下之衣食尽出于农、工、商,不过相资而已。故程子举先王之法合,当八九分人为农,一二分人为工、商。今以数计之,工、商居半。又有待哺之兵及僧、道、尼、巫师祝富盛之家,皆不耕而食。机织本女子之事,今机匠以男为之。耕者少,食者多,天下如何不饥困?宜自百官士人之外,止将一分人作工、商,以通器用货财有无,其余尽驱之于农,既尽生财之道,又免坐食之费,四海必将殷富矣……天下之民所以贫困者,虽因田地不足,然亦非一端,或因赋敛重,或力役繁,或用度奢侈,或游手者多,或水旱虫蝗,或坐食者众。今工、商多而农少,亦贫困之一端也。”(43) 天下之衣食出于农、工、商,三者相资相助。胡居仁高度认可程子的“八九分人为农,一二分人为工、商”的主张。对于当时社会耕者太少,工、商业从业人数太多的情形,胡居仁提出了他的看法,除将一分人留作工、商,以通器用货财有无外,其余则全部尽心于务农中。如此则“既尽生财之道,又免坐食之费”。长久下去,“四海必将殷富”。不但如此,对于工、商人数太多而农耕人数太少的情况,胡居仁还说它是造成社会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改变老百姓的贫困状况,就必须要坚持继续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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