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居仁认为吕祖谦本自聪明且才高,只是因为所论过于巧凿,反而失却了本来平正之道理。在为学上他继续其师吴与弼的道路,指陈朱、陆,对其余诸儒也加以品评。
(一) “所论巧凿”
吕祖谦乃南宋著名理学家,东南三贤代表人物,胡居仁对其发表了自己的一般看法。他说:“东莱先生谓‘所以诈,为良心’,又谓‘天理存于人欲之中’,所论太巧而凿。盖东莱聪明才高,多为过巧之论,反失了平正道理。盖人之良心天理,根于秉彛之性,虽小人丧灭之余,终有灭不得者,但其为人欲所胜耳!”(67) 针对吕祖谦“所以诈,为良心”和“天理存于人欲之中”等说法,胡居仁认为其所论过于巧凿。在胡居仁看来,人之“良心”,实乃“天理”,它植根于秉彛之性中。人虽丧灭,“良心天理”却无曾灭得,只为“人欲”所胜罢了。吕祖谦说什么“良心为诈”,“天理存于人欲之中”,那都是由于他没有领会个中真义。胡居仁接着说:“东莱又谓‘有事是而心非者’,此说固善,然论其极,则内外一致,本末一事,未有心非而事是者。荀林父、伯宗不能陈示天理之当然,不过为谋利计功之私,谓之是,可乎?五霸假仁义,事虽似是,然谓之假,则不是矣。”(68) 在这里,针对吕祖谦“有事是而心非者”之说法,胡居仁认为这话固然是好,但在道理本根上看,内外一致,本末一事。要是说“有事是而心非者”则不可以。是则为是,非则为非,二者判然了然,不能说什么“有事是而心非者”。
(二) “指陈朱陆”
对老师吴与弼,胡居仁毫不避讳地亮出自己的观点。他说:“吴草庐甚聪明,早年甚英锐,惜乎力行未能终其学。”(69) 在胡居仁看来,其师吴与弼甚聪明,早年也甚英锐,只是没有从实地上践履力行,以固其学,致其学不实,甚为可惜。他接着说:“窃疑朱子没,其门人亲炙朱子日久,尚未甚失。然训解渐烦,实体之功少矣。再传则流于口语,遂失其真也。自是以后,儒者多是穷索文义,以博物洽闻为学。仅有西山真氏,知居敬穷理,故学虽博,有本体工夫;鲁斋许氏,不务辞说,故学虽未极全体,而践履确实。吴草庐初年甚聪明,晩年做得无意思,其论朱、陆之学,以朱子道问学、陆子尊德性说得不是。愚以为尊德性工夫,亦莫如朱子平日操存涵养,无非尊德性之事。又观其《德性箴》,何尝不以尊德性为重乎?但其存心穷理之功,未尝偏废,非若陆子之专本而遗末。其后陆子陷于禅学,将德性都空了,谓之能尊德性,可乎?”(70) 胡居仁认为,朱子既没,仅有西山真德秀和鲁斋许衡做得那“居敬穷理”之圣贤工夫,其余诸儒,皆是穷索文义,以博物洽闻为学。训文解析日烦,实体之功日少,都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学之道。吴草庐早岁甚聪明,但晚年却做得工夫无甚意思,而无能善终。谈及朱、陆为学之道,胡居仁认为朱子之“道问学”,陆子之“尊德性”皆说得不是。观《德性箴》一书,知吴与弼虽以“尊德性”为主,但未尝废得存心穷理工夫,不似陆子静,专主“尊德性”而忽视“道问学”,遂流入禅门中去,最后连那“德性”都一齐空掉了。看得出,胡居仁在为学上还是走朱子“道问学”之理路。实际上,正如胡居仁所说,吴与弼虽然在为学道路上指陈朱、陆,但又无时不在力图合汇朱、陆,“道问学”和“尊德性”之工夫皆未偏废,这就开启了明初理学思想界的一股新流。
此外,胡居仁还评介了范仲淹、王安石以及陈献章诸儒。关于范仲淹,胡居仁说:“范文正公作事,必要尽其方。曰:‘为之自我者,当如是其成与否。则有不在我者,虽圣贤不能必,吾岂苟哉?’此范公有吻合圣贤处,故其进退出处,超然无累,行藏卷舒,过于他人。范希文之正气,不待养而刚大,是天姿正大,非学力也。若能深造,则王佐矣。”(71) 胡居仁认为,范公一身正气,不待养而自刚大,行事超然决然,不为物累,“行藏卷舒”,过于他人,显现其吻合圣贤处,无不被范仲淹的高尚人格和凛然正气所深深折服。胡居仁这样评价王安石,他说:“王介甫言‘读书万倍利’,是以功利为主,其说道理亦是聪明想象出来。皆非真知也。然介甫利根尤深,故其为政,只被利字做出许多不好事。”(72) “杨龟山言:‘王荆公离内外,判心迹,使道常无,用于天下。’此最说出荆公学术偏处。”(73) 在胡居仁看来,王安石利根尤深,为政治学皆以功利为主。“离内外,判心迹,使道常无。”到头来亦是想象道理,未尝真切察得“理”体。此番评价,与范公判然有别。对于陈献章,胡居仁讲道:“礼义,人心固有。朱子去远,而小学、家礼好之者甚众。今被陈公甫辈务为高远,厌礼节之卑近烦细,不屑为之,可胜叹哉!”(74) 陈献章厌弃人伦礼节说它们太“卑近烦细”,而不屑为之。胡居仁深为陈献章之行为感叹惋惜。在胡居仁看来,儒家“礼”“义”乃人心所固有,实天理之本然。人若厌弃“礼”“义”之道,就是在与儒家传统伦理相决裂,是要不得的行为。
胡居仁通过对诸儒的上述分析与评介,肯定其所是,否定其所非。最终的目的,还是要使当时的学者在为学处事和道德修养上能有个依归和落脚处,也力图为学人士子们指明一条通达圣贤之域的康庄大道。
通过对胡居仁圣贤观的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简要总结如下:第一,胡居仁首先对“圣”“贤”二字作了区分,指出何者为圣,何者是贤,以期从根本上确立评价圣贤的标准。“人人皆可为尧、舜”,胡居仁以此表达了人们成就圣贤的可能性。“孔颜乐处”命题的提出,存得“天理”,灭得“人欲”,为当时的明初社会重新确定了价值标准和目标。第二,“敬义立而德不孤”,表达了胡居仁立志圣贤的坚定志向;而胡居仁写给白鹿洞书院的“正趋向以立志”学规,则给世人学子指明了具体的通达路径。第三,胡居仁认为,“颜、曾、思、孟之功,贤于稷、契、皋、夔;程、朱之功,贤于伊、吕。孟子以后,若非程、朱,则天下贸贸焉!人欲肆,天理灭,高者入于老、佛,卑者趋于功利,生民之道息矣”(75) 。在对圣贤的体认上,他肯定和褒扬颜、曾、思、孟、程、朱,对其余诸儒则肯定其所是,否定其所非,有吸收也有批判,但在整体倾向上还是以正统儒学和程朱理学思想为主。
(1) (明)胡居仁:《奉吴先生二首次于先生韵》,《胡文敬集》卷三,第68页。
(2)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4页。
(3)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4—35页。
(4) (明)胡居仁:《经传第八》,《居业录》卷八,第79页。
(5)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3—34页。
(6)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4—35页。
(7)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4页。
(8)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5页。
(9)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5—36页。
(10) (明)胡居仁:《寄张廷祥》,《胡文敬集》卷一,第12—13页。
(11) (明)胡居仁:《寄张廷祥》,《胡文敬集》卷一,第13页。
(12) (明)胡居仁:《续白鹿洞学规》,《胡文敬集》卷二,第52—53页。
(13) (明)胡居仁:《续白鹿洞学规》,《胡文敬集》卷二,第53页。
(14) (明)胡居仁:《丽泽堂学约并序》,《胡文敬集》卷二,第60—61页。
(15) (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二程集》,第16页。
(17) (宋)周敦颐:《孔子下第三十九章》,《周敦颐集》,第55页。
(18) (宋)周敦颐:《志学第十章》,《周敦颐集》第28—29页。
(19) 杨柱才:《道学宗主——周敦颐哲学思想研究》,第318页。
(20) 杨柱才:《道学宗主——周敦颐哲学思想研究》,第318页。
(21) (宋)周敦颐:《颜子第二十三章》,《周敦颐集》,第42—43页。
(22) 杨柱才:《道学宗主——周敦颐哲学思想研究》,第319页。
(23) (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二,《二程集》,第136页。
(24) (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外书》卷第七,《二程集》,第395页。
(25) 杨柱才:《道学宗主——周敦颐哲学思想研究》,第326—327页。
(26) (明)胡居仁:《希贤吟》,《胡文敬集》卷三,第66页。
(27) (明)胡居仁:《南谷》,《胡文敬集》卷三,第75页。
(28) (明)胡居仁:《寄新昌王御史》,《胡文敬集》卷一,第30页。
(29)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9页。
(30) (明)胡居仁:《经传第八》,《居业录》卷八,第84页。
(31) (明)胡居仁:《绝句》,《胡文敬集》卷三,第74页。
(32) (明)胡居仁:《希贤吟》,《胡文敬集》卷三,第66—67页。
(33) (明)胡居仁:《与娄克贞》,《胡文敬集》卷一,第15页。
(34) (明)胡居仁:《奉罗一峰》,《胡文敬集》卷一,第9页。(www.xing528.com)
(35) (明)胡居仁:《经传第八》,《居业录》卷八,第84页。
(36) (明)胡居仁:《复汪谦》,《胡文敬集》卷一,第6页。
(37) (明)胡居仁:《复汪谦》,《胡文敬集》卷一,第6—7页。
(38) (明)胡居仁:《奉罗一峰》,《胡文敬集》卷一,第9—10页。
(39) (明)胡居仁:《奉罗一峰》,《胡文敬集》卷一,第8页。
(40) (明)胡居仁:《经传第八》,《居业录》卷八,第88页。
(41)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5—26页。
(42)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5—26页。
(43)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6—27页。
(44)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页。
(45)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页。
(46)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8页。
(47)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8—29页。
(48)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9页。
(49)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9—30页。
(50)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0页。
(51)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1—32页。
(52)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1—32页。
(53) (明)胡居仁:《奉罗一峰》,《胡文敬集》,第8—9页。
(54)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1页。
(55)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0—31页。
(56)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1页。
(57)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8页。
(58)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8页。
(59)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8页。
(60)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2页。
(61)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页。
(62)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页。
(63)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页。
(64)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28页。
(65)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7页。
(66)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2—33页。
(67)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3页。
(68)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3页。
(69)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3页。
(70) (明)胡居仁:《奉罗一峰》,《胡文敬集》卷一,第9页。
(71)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2页。
(72)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28页。
(73)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2页。
(74) (明)胡居仁:《圣贤第三》,《居业录》卷三,第32页。
(75) (明)胡居仁:《经传第八》,《居业录》卷八,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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