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居仁的“主敬”哲学不仅吸收借鉴了程朱“敬”学思想,而且也承袭了明初诸儒的主敬学说,是受此思潮影响的结果,下面具体说明。
(一) “以敬名斋”与“以敬行事”
前面我们分析了胡居仁的理气心性思想,胡氏认为:“理也,气也,心也,一也。”从一心含具众理的宇宙论立场出发,论述了他那独具特色的主敬存心道德修养论。一心含具众理,众理归于一心。人心存则万理咸备。人要存心,使之不放逸丢失,就是涵养工夫,而涵养修持之要法,便在于“主敬”,它是涵养心性的首要工夫,圣学法则。人苟能居敬穷理,则能去昏僻而立大本,否则昏迷莽撞,纵使下气力再多,也是不得要法。胡居仁一生以“主忠心为先,求放心为要”,操存之法,“莫大乎敬”,并且以“敬”名其斋,可见其对“敬”的重视程度。“存诚主敬,立我根基。匪敬匪诚,外物昏之。其诚伊何?尽厥真实。其敬伊何?容庄心一。诚敬既立,本心自存。虚灵不测,是曰天君。即事即物,务穷其理。理无不穷,其知乃至。理虽在事,实备吾身。力行既久,全体皆仁。举而措之,家齐国治。圣人能事,此其毕矣。”(31) “容庄心一”即“敬”,主张存诚致敬,“诚敬既立,本心自存”。如是操持力行既久,则本心全体皆仁,从而实现圣人向往的家齐国治天下平之政治理想。由于胡居仁特别重视“敬”,故而黄宗羲也说他“一生得力于敬”。“程光鄂在《居业录序》中说:‘敬斋先生……其醇然大儒之言,而其要柢则一以敬为主,尝自励曰:诚敬既立,本心自存,先生居敬之功可谓至矣……先生以敬为居业之本,则坐而言,起而行,全体大用一以贯之。’”(32)
伊川的“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说,对后世影响深远。宋明以降,儒者大多把“居敬穷理”作为自己的修养要法,高度重视。宋明理学家们大都很重视“敬”,且还以“敬”字为名。如从师湖湘学派胡宏,与朱熹和吕祖谦并列为“东南三贤”的张栻,字敬夫;南宋慈湖先生杨简,字敬仲;明初醇儒薛瑄,号敬轩。胡居仁受着先辈学人重视“敬”字之影响,也以“敬”字名其斋。
明初时期,随着程朱理学上升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一家独尊。程朱“居敬穷理”之修养方法也随即被普遍地推行。“明初诸儒,如薛瑄等多偏执于下学工夫,因而对于居敬他们就更予以特殊的重视……在他所著《读书录》中,关于‘敬’的内容远远超出了朱熹思想中‘敬’的分量。他把‘敬’不是作为涵养课目,而是作为存心的一种品质来强调,‘敬天当敬自吾心’。认为千古为学要法无过于敬,敬则心有主,而诸事可为。”(33) 薛瑄有云:“才敬便渣滓融化,而不胜其大;不敬则鄙吝即萌,不胜其小矣。知止所包者广,就身言之……就物言之,如子之止孝,父之止慈,君之止仁,臣之止敬,兄之止友,弟之止恭之类皆是。”(34) “敬”则能含融万物,直指人心,有大作用,反之则容易被渣滓所蒙蔽。不仅如此,“敬”在薛瑄看来还是为臣之纲法。其实,薛瑄还有很多关于“敬”的规定,他接着说:“才收敛身心,便是居敬,才寻思义理,便是穷理。二者交资,而不可缺一也。居敬有力,则穷理愈精,穷理有得,则居敬愈固。初学时见居敬穷理为二事,为学之久,则见得居敬时敬以存此理,穷理时敬以察此理,虽若二事,而实则一矣。人不持敬,则心无顿放处。人不主敬,则此心一息之间,驰骛出入,莫知所止也。”(35)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薛瑄继承了伊川以“收敛身心”言“敬”和居敬穷理、交至其功的传统,不过看上去似乎有所加强,也更为重视。在薛瑄看来,持敬乃存心之要法,修养之根本,人能持敬,则心有顿放,便有所主。我们知道,薛瑄乃明初理学醇儒,他从持敬立场出发,认为应该将心收住,“心一收而万理咸至”(36) ,“心一放,则悠悠荡荡无所归著”(37) 。此外,另一儒者曹端也以“敬”为其学术宗旨,《明儒学案》就说他“立基于敬,体验于无欲”,“吾辈做事,件件不离一敬字”。(38) “一诚足以消万伪,一敬足以敌千邪。”(39) 陈来在评述曹端“主敬说”时认为,“曹端确实很重视‘敬’,他说的敬近于程颐说的敬……他所说的敬主要是指时常警惕人欲的干扰,时时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不使有一丝一毫的放逸之心”(40) 。
(二) “敬义夹持”与“义为敬本”(www.xing528.com)
创立崇仁学派的吴与弼,也非常重视主敬,重视心性的涵养。他提出了“敬义夹持”的主张。黄宗羲在概括吴与弼思想时指出:“康斋(即吴与弼)倡道小陂,一禀宋人成说。言心,则以知觉而与理为二,言工夫,则静时存养,动时省察,故必敬义夹持,明诚两进,而后为学问之全功。”(41) 我们知道,“敬义夹持”主张最早是吴与弼弟子娄谅提出来的。其具体内涵,就是“主敬”与“集义”二工夫并重,不可偏颇。用吴与弼的话说,乃“洗心”之要法。“敬义夹持”源自《周易·坤卦·文言》中的“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敬”字注重向内的存心工夫,而“义”则更注重于向外的事功实践。程朱则主张“敬”“义”并重。对此,吴震在其《中国理学》(第四卷)一书中就此大概作了勾勒,并给予了简单评价:“由此可见,吴与弼的‘敬义夹持’说乃是源自程朱。但是,他把‘敬义’功夫说成是向内‘洗心’,亦即明心之功夫,这又与程朱有所不同,其中含有陆学的‘涵养本心’之思想因素……可见,在为学功夫的问题上,他特别强调了‘明心’以及‘涵养本心’的重要性。不过,从整体上来看,其思想仍然未脱程朱学之气息,这一点大概是可以断言的。”(42) 此外,吴与弼还用“静”来说“敬”,认为讲“敬”离不开“静”。他说:“缓步途间,省察四端,身心自然约束,此又静时敬也。”(43)
胡居仁认为“静”中说“敬”易流入禅学异端,所以很少说“静”。二程就大都说“敬”。所以在吴与弼“敬义夹持”说的基础上,胡氏提出了“敬为义之体”的主张。在胡居仁看来,“主敬”比“集义”更为重要,也更为根本。“敬为义之骨子”,“静中亦有个操存涵养工夫”在,这是胡居仁对其师“主敬”学说的修正,以纠陆学之偏。关于这点,后面将详叙,故此处从略。
胡居仁在承袭明初诸儒主敬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主敬说,加入了他自己独特的体会。他的主敬学说,在明初思想界是很特别的。他把主敬当作圣门为学要法和修养根本,戒谨省察,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把“主敬存心”和“进学致知”看作鸟之双翼,不可偏废,二者相辅相成。他说道:“人之一心,动静无端,体用全备,不可偏废也。动而无静则体不立,静而无动则用不行,二者工夫,皆以敬为主乎!‘居处恭,俨若思,不愧屋漏’,此静时存养之敬也;‘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此动时省察之敬也。若不主于敬而专欲习静,未有不入空虚者。”(44) 在胡氏看来,无论是动时还是静时都离不开主敬工夫,“敬”作为存养之道是贯彻始终的。尤其是他明确了静时的主敬工夫,认为这个更容易为人所忽略和不重视。如果人不主敬而专欲主静的话,则没有不最后流入空虚异端中去的。胡氏拳拳重视和加强静中“主敬”之心,在明初思想界显得很是特别。他对其师吴与弼谈“敬”重心“思”的偏陆行为进行了纠偏,使其继续沿着程朱理学的“敬”学之路前进。关于胡居仁的“敬”学观点与朱熹“敬”学思想的关系,冯会明有如下大致评价:“胡居仁对‘敬’的看法与朱熹的不同,他并不像程朱那样非常重视格物穷理,把它作为提高道德境界的必经之途,而是更多地着眼于道德之高严,认为道德并非必然与知识相关,道德境界是意志锻炼的成就,必须在严酷的道德抉择、善恶斗争中才能培养起来,可以不经由格物致知而直接走诚意正心的途径。”(45) 一句话,“敬”更多地与道德善恶选择而非致知格物相关,呈现更多的是伦理性而非知识性。
明初理学家普遍重视“敬”学方法,已然成为时代风尚。大家纷纷用“敬”来名其字号,这对胡居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吸收了薛瑄以“收敛身心”言“敬”和居敬穷理、交致其功的方法,将其师吴与弼的“敬义夹持”说加以改进,更为突出了“敬”的首要地位和作用。他强调“敬为义之体”,将程朱“敬”学进一步推向前进,并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地。这一方面是对其师与弼主敬言心的陆学途径的纠正,另一方面也是反对同门陈献章“主静”思想的自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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