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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的空前加强》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层层分封,将权力逐步加以缩小,以减免其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通过这种方式,他将国家大权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从而实现了君主专制的高度中央集权统治。为了加强皇权,朱元璋还下令锦衣卫掌管全国刑狱,赋予锦衣卫成员从事侦察、逮捕和审讯的权力。 这些措施的推行,进一步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中央集权的空前加强》研究成果

平民出生的皇帝朱元璋,任用贤臣,励精图治,最终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并击败了其他元末起义军,建立了统一的大明王朝。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认识到人民力量的伟大,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对元朝灭亡的历史教训进行总结,指出君主昏庸、大臣专权是导致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新王朝成立伊始,朱元璋就迫不及待地采取多项措施,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一) 分封诸王

为了优待朱氏子孙,朱元璋效法历史上传统的分封制度,对皇室子孙实行大面积分封。分封制是西周时代所施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建立于封建宗法血缘制度之上。通过层层分封,将权力逐步加以缩小,以减免其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西周后期,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井田制的逐渐瓦解,分封制实现的经济基础被破除,分封制也随即走向瓦解。明朝初期,朱元璋为了让江山万世长存,巩固大明基业,他将二十多位皇子先后分封到各地去做藩王。“这以后的一些明朝皇帝,都效法老祖宗,或多或少地将自己的子孙分封到各地为王,镇守一方。其中分封在江西境内的有三个藩王,分别是分封在南昌的朱元璋第十六子宁献王朱权及其后代;分封在饶州(今鄱阳县)的明仁宗第七子淮靖王朱瞻墺及其后代;分封在南城的明宪宗第四子益端王朱祐槟及其后代。”(1) 当然,有鉴于历史上发生的众多的藩王造反事件,在实行分封制之初,明太祖就对藩王的权力加以限制。但是尽管如此,明初时期藩王的权力仍然很大,他们不仅有着自己的护卫武装,而且还可以调动和节制本辖区内的军队。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继皇帝位以后,吸取了自身的经验教训,采取多项措施削弱各藩王权力。例如他把在北方的一些藩王先后都迁徙到南方居住,将藩王的私人护卫也彻底取消,同时对一些目无法纪、终日为非作歹的藩王进行了惩治。自此以后,藩王的势力也日渐走向衰弱,再也无力与中央相抗衡了。胡居仁身处江西饶州,曾经应治所亦在当地的淮王朱瞻墺邀请前去其府上讲解《周易》。可以说,胡居仁与藩王有一定的联系,在应对酬唱之中,他也对明代的藩王生活与思想有一定的了解,这在其《颐仙记》一文中有详细记载。正是这些生活经历使胡居仁在政治措施上也对分封制充满向往之情,并力图加以全面恢复。客观地说,明初诸帝本来也是想利用分封制以加强血缘间的亲情,从而维护大明王朝的统治地位。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对诸多藩王的丰厚赏赐一方面不仅没有满足藩王们的物质生活欲求,反而加剧了藩王的奢侈腐化之风,引领着颓废社会道德风尚的养成;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明初国库的空虚,国家财政被大量掏空,统治者只能把危机转嫁到人民头上,这就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

(二) 废除宰相

朱元璋鉴于元末农民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宰相权力过大,所以胡惟庸事件后,他实施了一项对后世中国政治影响十分深远的制度——废除宰相。他将原属宰相的职权移归于六部之中,六部的行政长官直接向皇帝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就大大加强了皇权。自秦始皇建立第一个封建王朝开始,以后历代王朝都设立宰相制度,以辅助皇帝进行统治。经历了长达一千多年的发展历史,可以说,宰相已经成为封建统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了。新朝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朱元璋又下令废除宰相,这样一来,他无力应付庞杂的全国事务,所以不久后,他就又设立了一个由亲信组成的机构来协助其处理国家政务,这就是后来的“内阁”。内阁制度的出现,完全是朱元璋废除宰相之后的产物。通过这种方式,他将国家大权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从而实现了君主专制的高度中央集权统治。自明成祖朱棣开始,“内阁”开始成为国家常设机构,“内阁”的阁员也参与皇帝的日常机务。但是这种制度发展到明朝中后期,出现“内阁”与宦官交替争权局面,直接导致了明朝后期的党争,造成了明朝后期的黑暗统治,加速了明朝社会的覆亡,这是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之初所没有想到的。(www.xing528.com)

(三) 特务统治

明朝初年,为了强化君主的绝对集权,同时也由于朱元璋本人严重的猜忌和不信任心理,他在继位不久便创制了锦衣卫制度,以此监督全国大小官吏的言行,实施特务统治。锦衣卫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是皇帝的侍卫机构,其前身为御用拱卫司。为了监视、侦察和镇压官吏们的不法行为,朱元璋先后任用自己的亲信担任“检校”。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1382)设立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为了加强皇权,朱元璋还下令锦衣卫掌管全国刑狱,赋予锦衣卫成员从事侦察、逮捕和审讯的权力。明朝前两代皇帝明太祖和明成祖,由于出身上的特殊性,为加强对皇权的维护,对官吏的清廉有着比以往各朝都更为严厉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锦衣卫在巡查和缉捕方面的权能被无限度地扩大了。锦衣卫往往出于自身目的不遗余力地频繁制造事端,残酷打击异己,对依从于他们的贪赃枉法行为给予庇护,从而造成了社会的大混乱。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领导和控制的,朝廷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节制。因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要案并直接呈报皇帝本人,故朝廷官员大多都惧怕锦衣卫。这种特务统治使得上至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皇帝一人的监视之下,稍有拂逆之心,便会落得个家毁人亡的结局。

明初社会还采取了整顿吏治的措施,实施严刑酷法,对贪官污吏严惩不贷,绝不姑息。此外,朱元璋还力图恢复周代之治,实行“老人”制度以及“乡饮酒礼”制度,以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约束。“举行乡饮,并不是为饮食、娱乐,而是重在尊贤、尚齿的内容。其实,从先秦起,乡饮酒礼便成为历代统治者实施道德教化的手段。到明初,这一活动更加制度化与政治化了。乡饮酒礼的实施,既沟通了乡民之间的感情,又在这种看似娱乐实则森严的氛围内,宣扬了封建的尊卑等级观念。”(2) 这些措施的推行,进一步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胡居仁的一生,经历了由宣宗到宪宗等四位皇帝的统治,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是在正统(1436—1449)和成化年间(1465—1487)度过的。明初永乐(1403—1424)之后,尤其是英宗继位以来,内忧外患不断,政治日益腐化,宦官当权,党争不止,社会矛盾突出,明朝自此由盛转衰。宪宗成化一朝,后宫受宠,宦官当权,政治积弊日深。政治上的中央集权统治,导致学术思想领域内的守成和停滞局面,谨遵程朱而不变,缺乏理论创新的勇气和精神。胡居仁生活在如此氛围中,使他基本接纳了明初的一些政治制度,对分封制、乡举里选制以及乡饮酒礼制等制度心怀向往之情并力图加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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