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不是单一的静态元素,而是动态联动的过程。评价是为了更好地改进与执行,评价、执行、监督三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学术不端行为问责第三方评价机构不是单向的评价,而是需要为大学学术场域中的学术问责提供指导。这就需要高校与第三方评价机构保持多元联动的关系,高校应将问责结果及时公开,避免发生“左顾右盼、遮遮掩掩”的信息不透明现象,[23]这样第三方问责评价机构才能掌握较全面的信息,提升问责评价的品质。熊庆年教授指出,作为公共机构的高校若想提升治理水平,需要公开透明高校信息,透明程度越高,也反映内外部治理程度就越高。[24]学术不端行为问责作为高校学术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应及时公开透明问责信息,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以及第三方问责评价机构的评价,三方需要在合作对话过程中实现问责“共治”愿景。
第三方问责评价是提升学术不端行为问责效能的有效途径,能否实现“善”的评价目标,需要发挥“评价—监督—实施”三者间的联动。高校应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积极参与第三方学术问责评价,主动公开问责处理信息,接受问责监督共同体的监督、消除第三方问责评价机构知晓信息不对称的弊病,能够将行政性评价真正转变为专业性的学术评价。[25]第三方问责评价不是简单的依据评价指标、收集信息、分析问责评价结论,需要多元互动的过程。第三方问责评价机构需要在高校积极参与配合的前提下,将问责评价结果反馈给问责监督机构,问责监督机构再反馈给问责主体,这是一个多向互动、动态循环的改进过程,需要各方积极联动,而非单向、无目的的形式主义评价。评价是为了更好地监督、更好地执行学术不端行为问责,以评促改、以评促善,通过评价促进问责结果的有效转化,及时将问责监督与评价结果反馈给问责主体,形成多方联动,转变各方主体被动作为的态度。(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