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与学术规范并肩存在。近年来,学术人抄袭剽窃、弄虚造假、违法套用科研经费等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而且这种现象在大学象牙塔中呈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势态。我国知名学者、教授频频被揭发,爆出抄袭他人学术观点、博士论文造假、违法套用科研经费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受到社会公众的谴责,引发学术生态危机。2006年,清华大学BBS上披露上海交通大学某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属于学术不端。该教授雇人将一片从美国购买的芯片上的原有标志磨掉后附上自己的标志(LOGO),逐步演化成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成功骗取高达上亿元国家科研经费。2007年,复旦大学“自爆家丑”,处理三起知名教授抄袭国外公开出版的书籍、盗用他人部分图片的学术不端事件。2009年,辽宁大学副校长与学生联合署名的文章涉嫌大篇幅抄袭云南某校教师的文章。2011年,《第三军医大学学报》在2009—2010年处理的566篇稿件中,依据清华同方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AMLC)以及刊物文字复制比认定标准,认定有84篇稿件存在抄袭、剽窃、改头换面、拼凑、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2]北京大学历史系于某刊发在知名期刊《国际新闻界》的学术论文大量内容抄袭。种种学术不端行为不仅玷污了学术圈求真探索的良性学术生态,助长了学术人从事学术研究的功利心态,而且模糊的责任追究方式更是滋长了学术人的侥幸投机心理。科学的精神气质以及“以学术为业”的宏伟学术理念在学术不端这种恶性循环的学术生态体系中消失殆尽。这无疑会致使公众质疑国家各部委出台的有关规制学术不端行为政策法规的法律实效,同时引发学术共同体成员反思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的关系,呼吁学术人学术精神回归与学术信仰重拾。(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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