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学的起源
民族学一词来源于古希腊的Ethnos(民族或族体)和Logos(科学)两个词。民族学是以民族及其文化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与应用并重的科学。民族学把民族这一族体作为整体进行全面考察,研究民族的起源以及发展的过程,研究各族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或者说它是研究现代各民族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民族学作为独立的学科,产生于19世纪的西方,以1839年“巴黎民族学学会”成立为标志,主要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海外扩张的过程中,为了满足国家统治的需要,一些学者对殖民地的民族、部落等人群的社会、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研究,最终诞生了国际性的学科即民族学。
中国民族学学科在20世纪20年代后初步形成,建立了多个民族学专业,也开设了民族学的课程。1934年,中国民族学学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跻身于中国的学术界。另外,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就已经开始运用实地调查的方法开始研究工作。这也是民族学学科研究方法的重要特点。此后,实地考察的研究方法开始普遍应用于中国民族学研究。其成果有《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滇西边区考察记》等。这些研究成果促进了民族学学科的发展,使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更加成熟。
1949年6月16日,在燕京大学举办了几乎所有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座谈会,对民族学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对民族学的发展问题进行了讨论。
1949—1976年,中国民族学界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一是以苏联的学科分类为样本,进行了大规模的自身改造;二是全面参与了全国民族识别大调查,取得了显著成果。另外,从1950年起,民族学家协助政府连续14年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民族识别和8年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对全国各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进行了全面的综合研究并取得了初步的结论。第一次较为科学地将全国400多个民族成分识别为56个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持续到1958年,由林耀华、潘光旦、费孝通、宋蜀华等人参与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进入21世纪以来,民族学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更多关注,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议题涉及学科理论与方法、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关系、民族发展等几十个研究领域,推动了中国民族学学科的发展,提高了中国民族学在国际学界的影响力。
然而,对民族学学科的界定,早期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划分方法。如美国称之为“文化人类学”,英国称之为“社会人类学”,德国和法国称之为“民族学”和“民俗学”。中国学者在介绍和翻译西方民族学理论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学者从不同国家引进民族学理论,导致翻译的中文词汇有“人种学”“民种学”“群学”“人类学”和“民族学”等多种译法。另外,在西方国家中,民族学与社会学之间的界线是比较清晰的,但传入中国的民族学学科,一开始就把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综合应用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中。于是,中国学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就没有明确的划分界限。早期的民族学家如潘光旦、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等人,同时也是社会学家、人类学家。
因此,在1978年以后中国开始实行学位制度,对民族学、人类学学科的划分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在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将民族学作为法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其中下属有二级学科民族学(附:文化人类学);1997年、2008年教育部对学科目录进行了修订,其中人类学归属于社会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并列为一级学科。民族学下属二级学科有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文件中并未提及文化人类学。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划分中,民族问题研究取代民族学为一级学科,其中包括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另外,2019年6月28—30日,中国民族学学会主办、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承办的中国民族学学会2019年高层论坛“新时代民族学发展与协同创新”学术研讨会在青海民族大学召开。
然而,对中国民族学学科发展而言,其研究不仅包括文化人类学和体质人类学的内容,同时在联系中国社会现实,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更为宽广的研究视阔。尽管人类学与民族学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上有相似之处,但对于中华民族体育研究而言,广义的民族学学科及理论仍然对民族体育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从广义的民族学学科视角研究民族传统体育,也可以为我国民族体育的发展提供新的研究视野。
(二)民族学的相关学派
民族学是研究人的一门科学,但民族学并不是以个人为研究单位,也不是研究不同个体的人之间的差异和不同,而是以人群为研究对象,研究不同人群之间的特征和差异。早期的西方民族学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进化论学派、播化学派、历史学派、进化论学派、文化相对论学派等众多学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民族学派开始全面学习苏联的民族学理论,形成了苏维埃学派。而后,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中国民族学在密切联系社会发展实际、解决社会发展问题的实践中,逐渐具有了本土化特点,一个独特的中国民族学学派已悄然形成。
1.进化论学派
文化进化论是19世纪西方民族学界产生的第一个流派,主要研究人类社会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问题。文化进化论认为由于人类心理具有一致性、普遍性。所以,人类社会文化和生物进化一样,经历着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社会现象的发生,都有它的客观必然性,世界各民族间的一切社会现象,虽说千差万别,十分别致,但全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产物,全有规律可循”。[1]
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认为:“和一切生物都在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的原则下进化一样,人类社会也是在这样的原则下,由较简单的形式向较复杂的形式进化,各种文化虽然处在不同时代,但都遵循着同样的程序,同时代的文化尽管发展速度有快有慢,但都遵循着一定的发展阶段不能逾越”。[2]
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认为:“人类的文化就像他们生存的地球一样,层系分明,先后衔接,次第演化,序列一致”。[3]任何社会的文化都要经历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
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一些部落和民族进行研究,用调查的资料证明了“人类社会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历程,并指出人类社会最终必将进入没有私有财产的乌托邦境界的前景”。[4]
摩尔根的进化论思想反映在他的《古代社会》一书中,其观点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评价。
对早期的中国民族学学者而言,他们更多的是希望引进西方的民族学理论和方法,探索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在关注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民族起源等方面的同时,提出了中国社会改革之路。实际上进化论思想尽管比较适合对人类社会宏观角度的、纵向发展过程的解释,但对于很多社会现象则缺乏微观角度的解释力。尤其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中国社会产生的问题和现象已经很难单一地运用进化论思想来解释。但文化进化论理论仍然对研究我国各民族文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www.xing528.com)
2.播化学派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德国和奥地利产生了一个新的民族学理论,即播化学派理论,其主要观点是:“主张从空间上研究文化,认为人类文化的类似性可以用文化传播的概念来解释,每一种文化现象都是在某个地点一次产生,一旦产生后,便开始向各个地方传播,各民族的文化并不都是自己发明的,而主要是从其他文化发明中心向外传播着的文化现象中借用来的”。[5]其主要代表人物德国民族学家格雷布纳认为:“无论是相邻的民族还是远隔重洋的民族,只要发现他们有类似的文化特质,就可以断定他们历史上有过文化传播关系,因而也就可以划分在一个文化圈之内”。[6]
奥地利民族学家施密特进一步发展了文化圈的思想,强调文化在空间上划分的同时,又强调文化的时间顺序,并指出:“在两个相隔较远或不连接的文化之间,找到具有相似文化特质的岛屿居民,即使这些相似的文化特质不一定很明显或完整,但只要有残存或遗迹,便可以断定这两种文化之间有过联系”,[7]即“连续标准”观点。对“互相隔离的两地文化,文化特质方面的类似性越显著,数量上越多,那么就越可以证明两地文化并非独立发生,而是有历史联系的结果”,[8]即为“亲缘关系程度标准”的观点。在此基础上,他把世界文化划分为以澳大利亚、尼罗河上游、南非各部落为主的原始文化圈;以乌拉尔、欧罗巴人、闪米特人为主的一级文化圈;以华南、印度、南美东北部为主的二级文化圈;以亚、欧、美、古代高级文化为主的三级文化圈。
施密特的观点对我国学术界也有一定的影响。在20世纪30年代,曾两次访问我国,并系统地讲述了他的观点。尽管播化派理论体现的是“西方中心论”思想,文化传播也绝非单向的线性传播。民族之间的迁徙使文化之间相互融合与借鉴不可避免,使播化派理论具有了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无法解释相隔万里的不同区域所诞生的不同文明,文化多源说的理论逐渐成为当前文化传播的主要观点。但播化派理论仍为我国民族文化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3.历史学派
在20世纪初的美国,出现了以实证主义为方法论的历史学派。历史学派对进化论和播化派进行了批判,不主张过早对文化作理论概括。而是主张对具体的文化现象进行详细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然后再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其代表人物美国学者博厄斯提出:“每个文化集团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因此,必须在每个民族的特点中来研究每个民族”。[9]因此,他坚决反对种族主义,认为每个民族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尽管不同种族在形态上有区别,但从生理上具有一致性。于是,他提出了每一种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有着自身的逻辑、世界观和道德观,不应该用本民族的标准去度量其他民族的文化。这一学派的理论被吕叔湘、杨成志等人引入我国,在高校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重视对中国古代文献、民族志和考古资料等历史资料的收集,对我国不同族群的文化特征、民族史、民族起源、民族关系等方面进行细致全面地考察,逐渐形成了以华南、华东学者为主的南派。
4.新进化论学派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由美国民族学家怀特、斯图尔德、塞维斯等人,形成了新的民族学学派。他们一方面认可了摩尔根的进化论学派;另一方面提出了文化学与能量进化、文化生态学与多线进化论等思想,被称为新进化论学派。
文化作为种族延续的一种手段,同样也符合能量进化的特点。因此,能量或技术效能就成为衡量文化发展水平的测定器。斯图尔德则认为单线的进化论和怀特的普遍进化论都欠全面,于是从文化生态的视角,提出了多线进化论观点,认为生存环境对人类社会文化制度和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影响。越简单、早期的人类社会,受环境的影响就越直接,不同的地理环境影响着不同地区人的生活方式,并形成不同的社会组织。尽管人类社会文化可能达到大致相同的水平,但各个不同社会的文化仍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各个民族的社会文化是多线平行发展的。
斯图尔德从三个方面分析文化进化:第一,分析开发技术或生产技术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第二,分析用特殊技术手段开发特殊地区的行为模式;第三,弄清行为模式在开发环境中对其他文化方面的影响程度。塞维斯则把功能主义者提出的“群队”“部落”“酋邦”和“国家”四种社会分类学说与社会进化的观点结合起来,建构起了“群队—部落—酋邦—国家”的社会进化模式。尽管新进化论推崇者是站在资本主义立场研究社会文化发展,对我国民族文化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从技术、经济、人口和生态环境研究民族文化进化仍然给人们提供了思路。文化进化中的“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的双重性,可以让人们更好地评判民族文化的发展及演变过程和特点。
5.文化相对论学派
以美国人类学家赫斯科维茨为主要代表提出了文化相对论思想,他认为“一切文化的价值都是相对的,某一种文化特征尽管在各民族中所表现的形式不同,但其本质是一致的,价值是相同的,都能为本群体服务”。[10]如社会组织或团体、各种仪式等,都能起到凝聚本群体认同的功能。因为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约定俗成的习俗。世界各民族文化都有其独特性。每一种文化都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不同文化体系之间是无法比较的。
6.苏维埃民族学派
苏维埃民族学派主要产生于20世纪的苏联,它作为一个学派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初,正式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初。苏维埃民族学派注重对各民族的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调查研究,重视民族识别工作。并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解释社会文化现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原始社会史的学说,对原始社会史进行研究,并在对民族进行大量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验证了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二是认为相近的经济发展和地理环境对该民族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并对经济文化类型和历史民族区进行了研究;三是围绕着民族起源和民族共同体等民族理论进行了研究;四是展开了对西方民族学的批判。苏维埃民族学派对中国民族学研究有着较大的影响。
7.历史功能学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中国民族学,尽管也有自身的特点,但主要是依托西方民族学学派,引进和借鉴西方民族学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民族学发展主要借鉴了苏维埃民族学学派的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为导向,研究中国的民族问题。以国家建设和民族政策服务为主题,强调民族学的政治性和应用性。期间完成了民族识别和民族调查两大重要工作,对国家建设和中国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然而,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的性质以及产生的社会问题,又无法完全依靠西方民族学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中国民族学的发展逐渐与中国社会相结合,实现了从引进、学习、借鉴到本土化的转变,形成了历史功能学派。其特点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导向,坚持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从中国社会的实际出发,紧密联系中国社会发展,从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的视角解释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研究内容包括经济全球化与民族文化多元化之间的关系、民族冲突与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发展、民族文化与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教育、民族政策、人口流动等问题。至此,中国民族学学派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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