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实自然是播音员、主持人对用声的基本要求,这是由媒介传播的特征决定的,真实可信的语言表达是媒介传播一贯坚持的原则。播音主持艺术发声要求无论是从媒介传播的特点,还是从代言人的形象角度来说,抑或是从受众的心理需求及审美角度来看都应当追求朴实自然。
播音员、主持人要根据不同节目类型、不同节目形式、不同节目语境灵活调整自己的声音(但不能因为发声影响语音),或大或小、或高或低、或虚或实、或明或暗等。比如,新闻性节目和娱乐综艺性节目的声音运用不同,播报类与谈话类节目的声音运用也不一样。严格说来,“菜篮子”新闻与大政方针类新闻的声音运用也有区别。所以声音的运用是建立在节目内容基础上的,在既不能因为“质朴”而失美,又不能因“华丽”而害美的前提下,训练出大众喜闻乐听的朴实自然的声音来。这种朴实自然是“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是具备了一定发音用声技能、包含着艺术创作过程的一种自然,是一种艺术化处理后的语言生活化的展现。
在变化中求共性,在不变中求个性,每个人发声通道的生理构造不一,它所产生的音质也不尽相同。在初学阶段,适当的模仿是可以的,但语音的学习、音色的改善、共鸣的调整不是单靠模仿就能实现的。有的人为了模仿别人,故意挤压喉部或提高音调,违背了自身的生理条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所以,应当根据自己的声音条件发挥其所长,克服其所短,通过科学的训练找到自己最佳的语音发声状态与位置,在此基础上进行声音弹性的训练,使其能在“表音”的基础上做到表意和表情。(www.xing528.com)
总之,声音的运用要在自身条件的基础上,在良好的发声状态(生理与心理)调节下,经过科学的语音发声训练得到改善,并依据不同的节目内容、节目形式、节目环境等进行调整、运用,起到传情达意的作用。
徐恒《播音发声学》中对声音的要求为:准确规范、清晰流畅、圆润集中、朴实明朗、刚柔并济、虚实结合、色彩丰富、变化自如。这是从吐字归音、气息运用、共鸣控制、声音弹性等方面对播音员、主持人声音运用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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