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1 BOT方式的优点
BOT方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从政府的角度来看,BOT方式可以减轻财政负担,节省下来的资金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投资者自行解决,政府无需担保或承诺支付项目借款,也无需保证项目的最低收益,因而不会增加债务负担,所以往往处于“有利可图、无险可担”的优越地位。
(2)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BOT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因为BOT项目一般是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不是个别投资者能够或愿意承受的,而通过BOT方式则可以把相对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少量资金不能实现的项目,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从用户的角度来看,由于招标带来的激烈竞争大大降低了产品价格,使用户最终受益。投资人为了降低项目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管理成本,必然要采用最合理的设计方案和运营维护方案,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BOT模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根据美国环保局的估计,无论是BOT项目的投资费用还是运营成本,私营企业都要比公共部门低10%~20%。
5.3.1.2 BOT方式在具体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www.xing528.com)
BOT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政府面临的风险主要有:①当政府对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潜力和价格趋势把握不清时,可能对投资者盲目承诺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加大居民和政府的负担;②如果政府规划滞后和监管不力,容易造成私营企业的不规范参与和竞争,导致城市环境服务供给的不公平和无序问题,严重时,可能使政府失去对项目的控制权;③承包商延误工期,投资超支,筹资困难,承包商破产或不可抗力终止合同,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建设并投入使用;④少数不具备资金和技术实力的环保企业,为在建设期获取巨额收入,不顾建设质量和建成后的运行状况,采用不成熟的工艺和设备,把设施的运营风险全部留给项目本身,实际上是留给了政府。
项目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①政府不讲信誉和政策不稳定,这是私营企业介入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最大障碍和风险;②项目设计和建设中的风险,包括项目设计缺陷、建设延误、超支和贷款利率的变动;③项目投产后的经营风险,包括项目特有的技术风险和价格风险等。
我国是从1995年开始试行BOT模式的,目前已投入运营的城市水业BOT项目见表5.2。
表5.2 我国部分BOT项目数据简表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到2010年,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近年来青岛市加快了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和建设工作,但面对污水治理的严峻形势和巨大的资金压力,传统的投融资方式已难以为继。虽然与财政投资的方式相比,BOT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周期较长、前期费用略高,但可以带来产品或服务价格降低、财政负担减轻和项目技术水平提高等融资成果。而且随着国内大量BOT试点项目的完成和专业咨询公司的崛起,项目运作已不再仅仅依靠国外顾问,前期工作费用已大大降低。在目前青岛市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BOT方式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基础设施项目(尤其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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