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阶段的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念表现出多元化的形态和发展趋势,人际关系越来越疏远,社会正义感渐渐地衰落,甚至在一些公共性社会事件上表现出正义缺场、正义失语的状态。首先,在价值选择上,重个体、功利价值而轻群体、利他的价值。显著表现于人际关系的交往过程中友谊、情感、礼义等因素逐渐地式微,而实用的功利因素逐渐地强化。人为了实现个体自身的物质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违背正义的“拉关系、走后门”等手段,在价值选择和行为效果上形成了“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道德冷漠,乃是道德无视倾向。社会成员集体的公德意识衰落,利己的“明哲保身”现象徒增,见义勇为的舍己利他行为不断地减少,伸张正义、打抱不平、疾恶如仇的行为愈来愈稀少。“惩恶”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和“扬善”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社会正义感变得十分脆弱。对于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充满正能量的善人善举,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学习和褒扬,事实相反,此种行为不但得不得褒扬反而会受到冷嘲热讽;而社会上的发生的许多违反正义规范的不公正的行为却被示以极大的“宽容”乃至纵容。其次,正义理念与现实行为的悖论。人们在处理正义的权利与实践正义的义务时,往往是渴望被赋予正义的权利时,而忽视了实践正义的义务,便导致了渴望正义与实践正义悖论的出现。正义本质上是权利和义务的同一体,权利和义务的悖离必然导致正义统一性的破坏。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社会风气,人们都会发出道德者的批判,而对实践正义的问题上却总是唯恐避之不及,难有真诚的一面。以工具主义姿态来对待正义,结果形成正义的呼声“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社会正义感和新闻正义二者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新闻正义的存在有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正义观,让人们对社会公共事件保有热情,从而让整个社会都充满正义感。新闻正义的实现与否反过来会受到社会正义感的兴衰的影响,新闻正义只有依靠源自公众社会正义感的道德力量才能成为可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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