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据46个城市监测,1995年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相当严重。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1.3~76.6分贝(A),平均等效声级(面积加权)为57.1分贝(A),较1994年略有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7.6~74.6分贝(A),平均等效声级(长度加权)为71.5分贝(A),与上年持平,其中34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A)。2/3的交通干线噪声超过70分贝(A)。特殊住宅区噪声等效声级全部超标,居民文教区超标的城市达97.6%,一类混合区和二类混合区超标的城市均为86.1%,工业集中区超标的城市为19.4%,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超标的城市为71.4%。可以说,城市噪声污染还是比较严重的。
对噪声污染的防治: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尽快制定并颁布施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从设计开始就着手控制噪声污染,防患于未然。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建筑施工越来越多。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噪声允许标准正在加紧制定,以保障人民的正常生产活动。此外,诸如航空噪声标准、船舶噪声标准、火车环境噪声标准等,也都需要尽快制定并颁布施行。(www.xing528.com)
(2)强化噪声行政管理。噪声超标收费制度应当健全起来。全国宜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颁发实施统一的收费标准,加强交通噪声管理,是控制交通噪声现实可行的最好措施。在工程建设的审批过程中,要把噪声影响评价及其防治办法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加以考虑。城市建设规划必须考虑噪声控制问题,应当推行噪声合格证制度。
(3)重视科研,普及教育。随着噪声污染的发展,噪声控制的科研事业发展很快。我们国家距离国外的先进水平并没有十分显著的差距,主要问题在于有关噪声控制的材料、设备和工艺方面。首先要进行声源控制研究。目前,有不少机械噪声源还有待治理技术的攻关突破。其次要进行材料的开发。材料的发展往往带来治理设备的更新换代。还应当加强噪声控制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并对新的噪声控制技术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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