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一批矿井相继衰老报废,产量递减,离退休和富裕人员逐年增加,加之政策性的调整使企业增支不断增加,广东省属煤矿企业目前正陷入债务沉重、人心不稳的严重困境。
据介绍:广东煤炭工业起步于50年代中期,到199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入近15亿元,先后建成和改扩建80处国有矿井、3条铁路专用支线、4个工厂及一批配套设施。目前省属煤炭系统有直属企事业单位32个,在岗职工5.28万人,离退休人员1.4万人,省属6个矿务局每年生产原煤300万吨左右。
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表明:省属煤矿企业当前主要面临三大问题和困难:
一是历史包袱大,债务沉重,富裕人员多,转产安置十分困难。
目前省属6个矿务局总负债额15.2亿元,资产负债率87.3%,其中到1995年底累计超亏挂账1.6亿元;1985年后矿井建设资金拨改贷或基金借款,本息达2.4亿元;煤矿企业历年转产发展多种经营借款约6亿元,还有氮肥厂等用户拖欠企业过去按省指令性计划调给的煤款1.5亿元等。近几年由于矿井建设投入逐年减少,矿井老化,将有8对矿井陆续报废关闭,产量将从年330万吨降至280万吨,将有8000名富裕职工下岗,加上前几年下岗尚待安置的,共有1.23万人需要安置,转产和安置任务十分沉重。
二是矿工生活困难,人心不稳。
职工生活福利欠账很多,生活极为困难。据省委政策研究室对省属6个矿务局的统计,去年煤矿职工的人均年收入仅5000元,人均月收入只有400多元,比全省国有单位职工人均年收入8540元低58.5%。而且职工还不能按月领到工资,如曲仁矿务局至今年9月拖欠职工工资达2800多万元,个别煤矿长达8个月未发工资。梅田矿务局有260多户矿工家庭人均生活费每月仅30元,有些矿只能发基本工资的65%作为生活费。生活的艰辛使煤矿职工人心动荡不安,矿工及离退休人员要求到省、中央上访的越来越多。今年7月曲仁矿务局有76人到省政府集体上访,11月12日梅田矿务局有153名矿工分别到省政府和煤炭总公司上访。
三是外部环境恶劣,小煤窑滥采乱挖危及矿井安全。(www.xing528.com)
省属煤矿6个矿务局中有4个局均不同程度地遭到小煤窑乱采滥挖的破坏。据统计,4个局矿区范围内小煤窑个数达1337条(属省内861条)。小煤窑乱采滥挖不仅造成国有矿山资源大量损失,更严重的是,由于其侵采国有矿井各类保安煤柱,沟通大矿,使国有矿山通风系统被破坏,矿井风量不足,涌水量增加,随时可能造成国有矿井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四望嶂一矿工业广场保安煤柱76万吨,已被12条小煤窑侵采59万吨左右,造成该矿职工住宅楼、医务所等开裂达69栋2.2万多平方米,涉及592户2467人。若小煤窑继续侵采该煤柱,将危及该矿立井井筒,造成整个矿井报废,届时这个国家投资6300万元的正规矿井被迫关闭停产,将有2300多职工失业。小煤窑的整治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有关部门认为:广东省属煤矿企业当前的困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5万多煤矿工人的政治稳定问题。当务之急是采取强有力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适当增加投入,维持生产,保证在岗煤矿职工及其家属生活。除恢复省属煤矿原有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改资金外,从省特困企业周转金中拨出一定资金,尽快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采取行政措施增加省属煤矿产煤直供电厂的销售数量,解决煤炭销售积压问题,以启动煤矿的正常运转。落实煤矿附属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的政策,帮助解决历年超亏挂账以及长期无法回收的欠款,以卸掉部分历史包袱。
二、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政策措施,以增强省属煤矿的自我发展能力。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省属煤矿企业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其转产发展多种经营,安置富裕人员;改变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在1994年省级厅区机构改革后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不再兼有行业管理职能的现状,赋予其行业管理职能,以使省属煤矿也能享受到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的有关扶持政策,争取煤炭部直接安排的基建、技改、解困转产、三产资金等资金扶持以及外省煤直到广东的煤源及运力支持。
三、坚决整治小煤窑,保护国有矿产资源。建立各级地方政府整治小煤窑责任制,把整治小煤窑作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县乡镇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新华社1996年调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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