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村镇建设中建设投资、用地、管理等相应的政策措施滞后,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建设部提出我国在“九五”期间将切实提高村镇建设的总体水平。
“八五”期间,我国村镇建设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全国近5万个小城镇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近6000万人,建成各种专业和批发市场5万多个,小城镇集中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近100万家;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全部建制镇、95%的集镇和69%的村庄通了电,电话普及率由“七五”末每百人不足一部提高到3部;村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共新建住宅30.7亿平方米,全国村镇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16.4平方米。
在前不久于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召开的全国村镇建设会议上,建设部提出了“九五”期间提高我国村镇建设总体水平的具体指标:建设初具规模的小城镇一万个,小城镇总人口达到2亿人以上;建设住宅27.9亿平方米,公共建筑4.95亿平方米,生产性建筑5.5亿平方米;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8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16.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2%,道路铺装率达到55%,所有的建制镇、集镇和90%的村庄通电。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建设部提出:
首先要在规划、设计、施工、设施的配套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规划质量,村镇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村镇规划标准》和有关管理法规的规定。小城镇规划要合理确定人口、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工业、商业、居住、文化、市政和环境保护等各项建设。同时要规范村镇规划设计市场,做好村镇规划设计专项证书的核发工作。建制镇要按照《城市规划法》做好“一书两证”的核发。村庄和集镇要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做好“一书一证”的核发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建设都必须按规划进行,不能因个别领导的意见或投资者的要求而违反规划的安排,为此要开展规划的执法检查,坚决制止违犯规划的建设行为。(www.xing528.com)
切实提高村镇建筑设计水平,在建筑设计上要处理好现代与传统的关系,在主体格调和色彩协调的基础上力求层次丰富和造型的多样化。农民住宅设计要坚持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注重提高和健全使用功能。鼓励农民多盖楼房,有条件的地方有计划地兴建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特点的公寓式住宅。小城镇建设中注意街道的景观设计,避免一张图纸盖一条街的现象,通过组织设计竞赛征集优秀设计方案和编辑出版优秀设计图集等方式,加快建筑设计成果的推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开工审批程序。尽快建立监察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质检站,定期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查。
其次是重点解决好供水、供电、道路和通讯方面的配套建设,提高设施的现代化水平。通过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和有偿使用吸引多方投资,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要重视小城镇的文化、娱乐、广播电视、体育场馆、学校、医院和市场等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提倡通过宅前屋后绿化、街道绿化及利用现有水面、荒山和林地建造公园等方式来美化城镇景观;加强环境保护,搞好污水排放、垃圾清运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建立村容镇貌管理队伍。
三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加村镇建设的科技含量。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标准,不得以超前为借口,盲目扩大规模,搞不切实际的“大规划”。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抓好旧镇、旧村的改造,提倡公寓式住宅、综合开发和集中成片建设。认真抓好退宅还田工作,避免双重占地。加强村镇建设科学研究,重点开展有关设施建设标准、能源利用、小型净水技术、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技术研究,重点推广混凝土双小构件体系及其他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小型、高效净水装置等适用技术。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村镇,建立科技示范工程和示范点。继续抓好全国8个县(市)的乡村城市化试点,两个地区(南阳——襄樊地区试点,京津唐地区试点)试点,500个小城镇建设试点。
(新华社1996年调研报道;与丛亚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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