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安徽省长丰县,有人就给我们讲了县长陶登松甘愿自罚的事。
1992年初,长丰县原任县长与县直主管经济的8个局签订了扭亏增盈目标责任状。一年下来,县经委、商业局、城建局没有完成任务。在今年(1993)3月召开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人们对此反应迥异;完成任务的要求县里兑现责任状,该奖的奖,该罚的罚;没完成任务的,一言不发,希望不了了之。也有的人打圆场:去年干旱,不要罚了,还说前年签订的目标责任制,有8个部门没有完成,县上考虑到当年遭特大洪涝,不是也免予经济处罚了吗?
到底要不要罚?县长陶登松说话了:三个局工作不力,县政府负有领导责任,我首先要求罚我自己!
此言一出,人们一震,谁都知道,去年才从天长县调来的陶登松,是在9月才任代理县长的,罚他于理不通。议论声中,办公室主任从会议室叫出常务副县长赶紧商量:罚县长是不是要经过县委常委会讨论一下?陶登松听后说,没必要讨论,去年我虽是代理县长,但七月就在县里工作了,应该自罚。就这样,他与未完成任务的三个单位及协调不力的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一起,被扣发一个月标准工资,并在全县通报批评。(www.xing528.com)
县长自罚带来了良好效应:县上计划今年179个村级经济十分薄弱的村实现年产值10万元、利润1万元。其中县直机关帮包69个村,每个职工拿出120元作为“保证金”,年底考核,完成了拿走,完不成的按比例扣除,超过部分奖励。讨论中大家十分认真,不像过去那样漫不经心。
长丰是个经济落后的贫困县。人们认为,陶登松县长自罚的意义,绝不仅仅是为维护责任状的“尊严”和奖罚分明。要摆脱贫困,发展经济,除国家给予一定的扶持外,更需要干部焕发出一股奋发进取、真抓实干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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