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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布料走私现状揭秘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福建省晋江、南安一带在开展来料加工中,进口布料的走私贩私活动十分猖獗,泉州市正在采取措施给予严厉打击。据当地工商、税务、打击走私办公室等部门反映,目前不法分子走私进口布料手段狡猾而多变:一是套汇走私。二是采取少报进口布料和多报出口服装的手段欺骗海关,将多进的布料和少出的服装走私牟利。执法机关查处布料走私案时,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对一批案件以罚代刑。

泉州市布料走私现状揭秘

福建省晋江、南安一带在开展来料加工中,进口布料的走私贩私活动十分猖獗,泉州市正在采取措施给予严厉打击。

侨乡泉州近两年利用侨资、合资、港资多的优势,发展来料加工业务,取得很大成绩。1986年全市960家来料加工厂对外签订来料加工合同5000多份,工缴费收入(创汇)1192万美元,占福建全省工缴费的86%。但是随着这一工作的开展,一些不法分子勾结港商,以来料加工为名的走私活动愈来愈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1986年仅各县区查获的走私贩私案件就有2437起,其中万元以上153起,10万元以上39起,罚没上缴国库款1011.9万元,查获走私布料136.5万码,价值750万元,是1985年的10倍。而未查获的走私布料更多。1986年1至10月,晋江、南安等地发生29起重大布料走私案,估计走私“飞料”200多万码,价值超过千万元,偷漏国家税收2000多万元。

据当地工商税务、打击走私办公室等部门反映,目前不法分子走私进口布料手段狡猾而多变:

一是套汇走私。走私分子在香港收集港币购买布料,走私得逞后将获利的一部分人民币付给国内家属,让其在黑市上炒买分散在侨眷侨属手中的港币,想方设法夹带出境后在香港继续买布走私。

二是采取少报进口布料和多报出口服装的手段欺骗海关,将多进的布料和少出的服装走私牟利。犯罪分子常常在海关难以细查之时,集中大批货源进关,趁机少报瞒报;以涂改关簿,空车串关,掺杂使假、伪装成品服装等手段以少充多,蒙混出关。

三是服装旅游。走私分子把经深圳海关出口的成品服装又分散从香港、澳门偷运入境,再集中起来第二次出口。表面上进来多少布料,出去多少服装,实际上同一批服装多次旅游,虚充出关数字,大量的布料、服装则被走私。

四是请港商代签进料合同。有的是代港商签订合同,或多次转卖同一份来料加工合同,或假装布料被拦路抢劫蒙蔽海关,大批走私“飞料”。

五是利用同山区县签订合同之机,进料后将大批布料私运晋江等地,名曰加工,实则倒卖。(www.xing528.com)

六是用国内棉布料套换进口布料,加工顶替出口,然后将出口的布料走私倒卖。

泉州尤其是晋江、南安一带,布料走私活动之所以如此猖獗,其根源是:

一、审批机关往往在底子不清、心中无数的情况下,就签批来料加工合同,造成来料加工业务严重失控。有些基层乡镇对外商的来历、身份、证件、住址、商业资信和国内加工厂的厂房仓库、工人等情况不做全面了解,就签报办理经营执照,签批合同手续。个别的甚至勾结在一起,弄虚作假。南安县1986年1至3月份签批17家50多份合同,有8家进料86万码,价值500万元,全部中途走私。有个县对一名不够法人资格的16岁少年也签批了加工合同。

二、布料服装进出关申报和后期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如在服装加工过程中管理部门没有经常深入厂家抽查监督,对已到期的合同也没有及时核销,为走私分子洞开方便之门。仅晋江县,1985年以前未核销的到期合同就有1000多份。

三、对重大走私贩私活动打击不力,存在严重执法不严现象。一些基层组织对走私活动不是认真查处,个别的甚至采取姑息包庇的态度。执法机关查处布料走私案时,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对一批案件以罚代刑。如1986年已查结的大要案中,就有一些犯罪分子本该逮捕而没有逮捕,罪该判刑而没有判刑。加之基层缉私人员多次受围攻、谩骂、殴打的事件没有及时严肃处理,也助长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

另据群众反映,海、陆缉私队伍不纯,个别缉私人员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是走私猖獗的另一个根源。

福建省委、省政府很重视晋江等地严重的布料走私活动,已于3月下旬召开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要求每个地、市要在近期内查处3至5个大要案。泉州市也提出“边整顿、边打击、边发展”的方针,以堵塞漏洞,促进来料加工业务健康发展。

(新华社1987年4月24日调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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