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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景区品牌宣传与保护力度大幅提升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法制经济条件下,品牌理应得到法律和政府必要的保护。政府是保护自主品牌的主导力量,其优势是能够运用行政强制力和执法手段对危害品牌的行为给予直接打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各级政府要加强本地区景区品牌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本地区品牌进行有计划的整体宣传,并邀请广告行家商讨景区品牌的广告策划及广告宣传事宜。

江苏旅游景区品牌宣传与保护力度大幅提升

市场经济法制经济,在法制经济条件下,品牌理应得到法律和政府必要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品牌不仅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宝贵的社会财富,维护自主品牌的声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是保护自主品牌的主导力量,其优势是能够运用行政强制力和执法手段对危害品牌的行为给予直接打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目前国内景区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旅游管理职能定位、景区品牌建设等,往往都是在缺乏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进行的,无法可依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旅游景区的健康发展。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中明确指出要推进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江苏旅游景区更应抓住机遇,加快品牌建设立法工作的开展步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法律手段和市场监控,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采取政企联合、跨地区联合等方式,不断改进、完善景区品牌的认定办法。品牌的认定除专家评审外,还要结合对游客的调查,经综合评价认定后向社会公告。此外,还应运用社会道德规范、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技术监督等手段维护自主品牌,使江苏省景区品牌走上百年长青之路。(www.xing528.com)

各级政府要加强本地区景区品牌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本地区品牌进行有计划的整体宣传,并邀请广告行家商讨景区品牌的广告策划及广告宣传事宜。发动新闻单位利用一切机会宣传景区品牌,宣传企业实施品牌建设的经验做法和企业文化特色。对品牌的宣传要客观公正,吹起来的品牌没有生命力。实践证明,仅靠广告宣传的轰动效应,难以在消费者心中建立长期的信任。因此,要拓宽思路,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政府还要充分发旅游协会、旅游组织等中介组织宣传推广本地品牌的积极作用,从而把景区品牌产品的单个优势整合起来,形成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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