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的数位弟子论仁的文献较多,而其他弟子则很少,甚至没有。
(一)侯师圣:“有歉于心”不可谓之仁
现存侯师圣的文献很少,论仁者更少。师圣认为得理为仁,而得理的根据在于本心。他说:
(1)子张问令尹子文、陈文子仁矣乎,孔子对以清与忠,而曰:“未知,焉得仁?”盖仁者,理之得也,得于义、得于礼、得于智者也。其色有歉于心,则不可谓之仁矣。以全体言之,唯践形者可以谓之仁。其余或以一事而名仁者亦有之。或言仁之功,或言近乎仁,或为仁之方,或为仁之术,皆非所谓尽仁者也。令尹子文相其僭号之君,而不知正其名。陈文子有马十乘,亦齐之富大夫也,崔子弑齐君,而不能上告天子,下请方伯,而讨其贼。令尹徒以区区之忠而告其新,文子以孑孑之义而避其地,是皆不知为臣、为仁之道也。虽使圣人为之,只可谓之清与忠而已,故夫子皆曰“未知,焉得仁”,谓未知仁道也。无喜愠之色与弃马而逃,皆末事也,何足为仁之道哉![65]
此条乃《论语解》中“子张问子文与文子仁乎”章注。师圣大意为,得理为仁。既然一般地言得理为仁,故说仁者于义礼智亦无不得。他认为子文与陈文子固可称为忠与清,但皆不知为臣、为仁之道,便不能说得理,所以夫子不许以仁。所谓得理为仁,则可知仁即理,但这是形式地说、一般地说,并没有指明仁的具体内涵。唯他说“其色有歉于心,则不可谓之仁矣”则对“仁”的实质内容似有所暗示。这应该是以孟子论养浩然之气为背景的。孟子说养浩然之气,“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此处“慊”训“快”“惬”,乃“满足”义,意即行有不快,或不满足于本心。“有歉于心”意即亏欠于心,显然与“不慊于心”同意。但“色”字颇难理解。“色”有“颜气”(容色)、“采色”“色欲”“景色”等义。若“色”字无误,则于此似皆不易理解。显然,似乎只能理解为“颜气”(容色)之义。但说“容色有歉于心,则不可谓之仁”则于理未安。无论意、情、行等,只要“有歉于心”皆为不仁,何必仅强调“色(容色)”有歉于心为不仁?况且“色”乃意、心之形于外,不是根源性的。所以,这里“色”字颇难理解。或者师圣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还是想着孟子“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一句,“色”是代表吾人可见的行为?但无论如何,“有歉于心,则为不仁”之意甚明。揆度其意,合于本心就是仁,合于本心或即前面所说“得理”。本心是仁的根本。
师圣又论“仁”之不息,云:
(2)如天地一元之气化育流行,无纤毫间息,斯可谓之仁矣。[66]
朱子曾称赞这句话。[67]如气一样化育流行不息的,才能称作“仁”,可见此“仁”是在境界或表现,而不是在本体(仁体或性体或道体)上说的。当然,由境界或表现可知仁体之德也是“化育流行,无纤毫间息”的。
师圣又以“集义而生浩然之气”为仁者境界,并且论及仁与义的关系,他说:
(3)人非水火不生活,是人于水火不可一日无也。然赴水火而焚溺也,是水火有杀人之理也。故子曰:“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至于仁则未见蹈而死者也。”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若如此,仁亦可以人蹈而死也。曰:死于仁是义也,非仁杀之也。仁无杀人之理故也。人为仁而死之耳。岂有尽人道而杀人者乎?仁与义,学者宜究其体用而默识之。孔子只言仁,而孟子言仁必言义。义所以成仁也,集义而生浩然之气,仁也。[68]
“义所以成仁也,集义而生浩然之气,仁也”是说仁者境界是有浩然之气,但所说过于简单。孟子谓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据此,师圣所谓仁者境界当是至大至刚,上下与天地同流。另外,此句不能理解为是在体上或理上言“义”是“仁”的根本,它是在工夫论上说的,意即就做工夫而言,须集义而生仁之境界。[69]若从体上言,“仁”自然是最根本的,“义”则是“仁”相应不同之物事而呈现的不同的理则。
侯氏在此又提到了仁与义的关系,但语焉不详。他说:“仁与义,学者宜究其体用而默识之。”所谓“体用”究竟何指不清楚,有两种可能的理解。其一,仁为体,义是仁之用。其二,合仁义而言,要学者就“仁义”而究其体与用。这两种理解皆可。二程说:“仁载此四事。由行而宜之谓义,履此之谓礼,知此之谓智,诚此之谓信。”[70]仁可载义礼智信。义礼智信皆因仁而有名。所以可说“仁”为体,“义”为“仁”之用,又如明道言“义礼智信皆仁也”,所以如果从特定角度来讲,也可说“仁”为体,“义”为用。至于仁义皆言体,而各有其用,更为普通与常见。仁义是理,自然有其用相对。所以,侯氏说“仁与义,学者宜究其体用而默识之”之“体用”何指便不明。但从后面说“义所以成仁也,集义而生浩然之气,仁也”看,他的意思当是以“仁”为体,“义”为仁之用。
(二)尹和靖
和靖论仁最为突出的观点是以公论仁,但这是何种性质的以公论仁则须仔细分辨。和靖云:(www.xing528.com)
(1)谢收问学于伊川,答曰:“学之大,无如仁。汝谓仁是如何?”谢久之无入处。一日再问曰:“爱人是仁否?”伊川曰:“爱人乃仁之端,非仁也。”谢收去。先生曰:“某谓仁者公而已。”伊川曰:“何谓也?”先生曰:“能好人,能恶人。”伊川曰:“善涵养。”[71]
(2)先生云:初见伊川先生,一日有江南人鲍某守官西京,见伊川,问仁曰:“‘仁者,爱人’,便是仁乎?”伊川曰:“爱人,仁之事耳。”先生时侍坐,归,因取《论语》中说仁事致思,久之忽有所得,遂见伊川,请益曰:“某以仁惟公可尽之。”伊川沉思久之,曰:“思而至此,学者所难及也。天心所以至仁者,惟公尔。人能至公便是仁。”[72]
(3)仁之道,公而已。所以好恶皆当于理。[73]
(4)圣人之心,一言以蔽曰:公而已矣。常人作为以求之,则有差焉,不可不知也。[74]
(5)圣人之心,至公至当而已。[75]
伊川“以公论仁”十分详密,但据引文(2),似乎“以公论仁”乃和靖先发。到底此论是谁先发,颇难辨明。[76]
本章前面论述吕与叔的部分已经指出了两种不同的“以公论仁”的观点。伊川以公为仁之理。公非仁,公而以人体之为仁。这是内在地、分析地指出“仁”的形式的原理。从工夫论上讲,若人能使自己的意与行皆合于“公”,便是仁。这是伊川的一个重要的本质的工夫论。明道等以公论仁不是如此。明道所谓“公”是仁体呈现的境界,不是先分析出一个形式的仁的原则(公),然后人体之以为仁。仁体呈现,便表现出“公”的境界。两种“以公论仁”的不同,归根结底是对心体、性体与道体的体认不同。伊川体认道体为“只存有不活动”者,他没有形上的本心观念,心性不是一。而明道等体认道体为“即存有即活动”的,故有形上的本心观念,心性是一。
在分析和靖的以公论仁的观点之时,也当以上述辨析为标准。就现有的和靖论仁的文献来看,这方面的材料很简略,远不如伊川的丰富与深刻,因此难以判断其论说的特性。据“仁者公而已”“公可以尽仁”,皆不足以确定其以公论仁的性质,因为这些皆可以理解为是说明仁者的境界。仁者的境界自然是“公”,正如后面说“圣人之心,至公至当而已”。明道等也如此说。如果和靖的“以公论仁”不符合下面的三个条件,即其一,内在地、分析地以“公”为“仁”之理;其二,无形上的本心观念;其三,在工夫论上,以人体此“公”之理为得仁,才说明其性质与伊川的不同。但“仁者公而已”“公可以尽仁”等言论皆不足以反映其性质。唯有他说:“仁之道,公而已”,似乎认为“公”是仁之理。但仅据此,仍不能确定和靖论仁到底是什么性质,尚须看和靖如何体认本心与道体,其根本的工夫的性质为何。然而现存的文献太少,不能充分说明这些问题。不过,和靖有形上的本心观念,而其工夫亦不排斥反诸本心。所以,和靖之论仁应该与伊川有本质的不同。
和靖似乎又赞同以觉论仁的说法,他说:
(6)为人而不进仁,何足以言仁?人与仁合,则道也。臣闻之师曰:“世之不知仁久矣。医家所谓四支不仁者,可以知仁矣。”[77]
和靖年二十见伊川,其时明道已故。但这里所说的“师”是谁,是无法确定的。盖固可直接闻之伊川,然而亦可间接闻于明道。和靖说的“医家所谓四支不仁者,可以知仁矣”,从字面上看不合理。其真实意思显然当是,由医家所谓四支不仁者,可以知仁。这即明道、上蔡等的“以觉训仁”的观点。仁就是能觉知痛痒(或义理)。和靖引用这种言论,应表示他赞同此说。但因无其他文献参证,不能确定他的真实看法。
总而言之,和靖之论仁最突出的是以公论仁,但他有形而上的本心观念,所以他的以公论仁应该与伊川的有本质的不同。另外,和靖似也赞同以觉训仁,但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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