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认识到,大多数传媒商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传媒商品的公共性决定了单单由市场来实现该产品的合理供给是不太现实的。任何一个传媒企业在按照企业利润最大化进行内容生产时,都是以经济效益为主的,经济效益只瞄准市场需求,除非社会效益能够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否则企业很难专门为社会效益而生产内容。事实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并不容易,于是,很多对社会有利但并不具备商业利益的内容生产,就会被传媒企业忽略。
如果没有外力的影响,算法推荐是从社会的福祉角度出发,以公共利益为首选目标?还是从企业赢利的角度出发,首选追求更大的商业利益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以广告为例,每天充斥于手机上的信息流广告不可计数,其中的公益广告比例十不占一,最富价值的版面和时段是决然不会留给公益广告的。社交媒体发展如火如荼,这些多由知识分子和普通公民组成的新闻信息供给者,本该最具公共性,但从腾讯、今日头条、百度等平台不断出台治理自媒体乱象的规定就不难看出,大大小小的自媒体账号,为了迎合算法、争取流量,在标题设置、图片及视频的选择以及文字的措辞上大动脑筋,这种激烈的竞争出现了所谓的标题党、段子手等叫法。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自媒体不仅在形式上走极端,而且在内容选择上也常常剑走偏锋,将娱乐化、低俗化、极端化当成吸引眼球的法宝,甚至侵犯用户隐私,一切东西都敢恶炒恶搞,丧失了媒体应有的操守,把影响大众思想观念的传媒商品当成了攫取商业利益的一般商品。为什么在市场的作用下,传媒业常常会罔顾公益内容,而过分追求商业利益呢?传媒业所谓的“公共利益至上”如何实现呢?(www.xing528.com)
适度的娱乐化可以增强内容的趣味性和传播力,但过度的娱乐化往往意味着导向的缺失,尤其是对于严肃重大题材内容的娱乐化,会使人失去信仰,丧失民族的精神。近年来,综艺节目娱乐化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以娱乐民众为己任,以争取更多广告收入为目标,成了一些传媒企业津津乐道的经营之道,这种过分重视商业信息生产,忽视公益内容生产的机制,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对于这种问题的处理,仅仅依靠一纸禁令,是很难起效的。防止过度娱乐化,需要的不仅仅是硬性的规定,更需要对传媒企业的经济利润进行市场调节,在超出正常经济利润的市场面前,总会有企业铤而走险、前仆后继,必须佐以经济手段进行调控,使过度娱乐化的内容生产成本上升,无法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才能从根本上遏止资本追逐过度娱乐的冲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