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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时代数字劳动:工作还是休闲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要激励人们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工作,需要给予更高的工资率,比如加班,人们疲倦时更渴望休息,休息的效用可能会超过当前的工资带来的效用,这时就要有高于普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才能激励人们加班。[1]用户在满足自我表达的愿望时,却被平台作为一种无偿劳动笑纳了。瑞典学者法斯特等人在分析媒介产业“无偿劳动”中提到,有几种类型的劳动也许在劳动者本人看来,其实不能算是工作和劳动,而更像是休闲。

智媒时代数字劳动:工作还是休闲

在《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7 YouTube网红赚钱榜”中,26岁英国青年丹尼尔·米德尔顿靠直播打游戏,一年赚进1 650万美元(约合1.08亿元人民币),成为YouTube最赚钱的网红。打游戏能赚钱,这究竟是在工作还是在游戏?

工作这个词,对不同的人来说,其含义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有的人把工作当成乐趣,全心全意投入其中,不工作觉得浑身不舒服;也有的人,把工作看作生活的调剂品,既不觉得有乐趣,也不排斥工作,放假时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还有的人,把工作当成是谋生的手段,觉得工作带来的是负效用,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工作就没饭吃,就会选择不工作。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不管我们是哪种人,边际效用回报递减率的存在决定了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把时间投入工作所带来的边际效用会越来越小,相对应地,休闲变得更具价值,比如陪同家人或朋友一起度假等。

工作还是休闲,涉及对时间的分配,因为时间是稀缺的,古人讲:“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无论在物质上多么富裕,一天也只有24个小时,把时间分配在什么地方,取决于这种分配所带来的效用,如果你认为1小时100元的收入要比和朋友在一起谈笑更具效用,就会舍弃谈笑而去工作,相反地,如果认为和朋友在一起谈笑更重要,就会请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摆脱这1小时的工作。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要激励人们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工作,需要给予更高的工资率,比如加班,人们疲倦时更渴望休息,休息的效用可能会超过当前的工资带来的效用,这时就要有高于普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才能激励人们加班。而到了节假日,与家人和朋友团聚变得更为重要,休闲所带来的效用会远远超过薪水所带来的效用,于是会有3倍甚至5倍的加班费。传媒企业从业者通常需要面对各类突发事件,节假日加班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想要让员工在加班时间有效率的工作,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措施,以解决工作所得效用不足的问题。

然而,仅仅是薪水的激励可能对于有些人并不起效,比如对于收入相当高的人来说,金钱所带来的效用已经越来越小,他已经不在乎工资的增加,而更在乎休闲时间的多少,所以尽管工资在上升,他们并不会因此而增加工作时间。图10-2显示了个人在劳动供给中出现的高薪资、工作时间减少的情况,在低收入水平和中高收入水平时,也就是工资率从W0增长到W1的区间,个体的劳动供给是随着工资率的上升而上升的,从L0增加到了L1;在达到相当高的工资率后,图中表现为超过W1的水平,从W1增长到W2时,劳动供给曲线反而开始向后方弯折,工作时间从L1减少到了L2。(www.xing528.com)

图10-2 超高工资率时的劳动供给

数字媒体环境的到来,正在重塑人们对工作和休闲的认识,每天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户上发表新内容、对他人发布的内容进行评论,或者把自己喜欢的内容贴上喜欢的标签并推荐、分享出去,这些在我们看来也许是休闲和打发时光的事情,但对于社交媒体平台来说,却是在工作。我们贡献了自己的内容,得到了社交的满足,而平台企业得到了想要的内容、流量以及用户的数据。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在今天的富媒体环境中,不光只有专业人员剪辑制作的内容,非专业人士也是内容生产的重要力量,他们生产的内容有时面向的是广大公众,有时仅仅是自己的朋友。”[1]用户在满足自我表达的愿望时,却被平台作为一种无偿劳动笑纳了。瑞典学者法斯特等人在分析媒介产业“无偿劳动”中提到,有几种类型的劳动也许在劳动者本人看来,其实不能算是工作和劳动,而更像是休闲。[2]比如为了获得自我表达的满足感,发表各种评论、在网络上进行各种搜索活动等,这些行为数据被企业记录下来,其本质就是在工作。富克斯(Fuchs)对此提出了“无限水平剥削”的概念,[3]并指出绝大多数人做出的贡献,在每个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是休闲式的,但他们也从未得到过任何补偿,而一些企业正是在利用这些数据累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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