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产品的自然垄断对于用户来说并不算坏事,比如新浪微博,新浪微博于2009年8月成立,并很快吸引了大量的用户群。而后,网易、搜狐、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纷纷推出自己的微博产品。但由于管理成本、运营成本等无法与先声夺人的新浪微博进行长期的抗争,到了2014年其他微博都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市场,只有新浪微博留了下来并更名为微博,成了微博领域的垄断者。新浪微博的垄断对人们使用微博也是一种便利,不会再因为不同类型和格式的微博而有交流上的不便,用户也不必同时注册和使用多个微博来获得更多用户的关注,而新浪微博因为经过四年的市场竞争,在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也大大提升。
那么,回过头来看,微信公众号算不算垄断者呢?从垄断者的定义来看,指的是市场中只有一个企业,没有能够生产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竞争性企业。加上进入壁垒的存在,保护着垄断者的垄断地位,使得长期的经济利润成为可能。微信公众号是基于微信的服务平台,微信的庞大用户是公众号用户数的来源,微信和公众号之间的高度黏性决定了用户对微信公众号的依赖,并且随着公众号接口的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功能被开发,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除了可以借助公众号推送图文之外,还可以打造个人或企业品牌,投入各类商业活动,与读者深度连接。正是基于公众号和微信用户之间的“强关系”特性,微信公众号已经慢慢渗透至日常生活,很多时候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一些企业和机构大多能通过公众号实现与用户的沟通和服务,使公司的产品面向客户,真正做到一对一的服务。另外公众号成本低、易开发、易推广、易于被用户接受的优势使得很多企业都很注重对公众号的开发和应用,在企业对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推广过程中,也经常会强制性地让用户关注自己的公众号。从用户的角度来说,为了生活和工作的便利会关注越来越多的公众号,从而使公众号通过微信与用户捆绑到一起,实现与用户的强连接。尽管目前市场上有很多自媒体平台,但与公众号功能及运营传播特性相类似的产品目前没有出现,只要用户使用微信就会相应地使用公众号,其他产品还需要使用其他方式获得用户流量,因而从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的强关系看,没有其他自媒体可以像微信公众号这样依托微信进行传播,它是一个垄断者。
但是抛开微信这个平台,单单就公众号所承担的功能——自媒体内容创作的平台来说,微信公众号并不是一家独大的垄断者,头条号、百家号、凤凰号、大鱼号等相类似的自媒体也非常多,这些平台和公众号的性质一样,也有各自的特点和运营模式,内容创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选择合适的平台进行创作,包括微信公众号在内,这些平台相互之间竞争非常激烈,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微信公众号又不能算是垄断者。(www.xing528.com)
所以,垄断的概念从地区、消费者以及品牌的角度来考虑,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比如判断某省级电视台算不算垄断,就该省来说,只有这一个省级电视台,它的确是一个垄断者,但从全国来看,有众多省级电视台,这只能算是垄断竞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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