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数字鸿沟,不能仅局限于只考虑在信息技术拥有上的差距,还需要考察不同人群在使用信息技术上的差别。事实上,“仅仅拥有是不够的”正成为越来越多研究“数字鸿沟”的学者的共识。换言之,单纯提供电脑或上网的环境,并不一定能真正消除“数字鸿沟”,因为信息在富人之间其实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学者范迪克提出了使用鸿沟的假设,他指出,一部分人能够系统地将高级数字技术用于工作和教育,并从中受益;另一部分人则只能使用基本的数字技术和简单的应用,并主要以娱乐为目的。通过这一假设,他强调了电脑网络的多用性(multifunctionality)。正是这种多用性使得人们使用它的方式千差万别。目前,由于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互联网的普及率相对比较低,中国学术界对“数字鸿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扩散的差距上。而在国外发达国家中,互联网的普及率比较高,在互联网接入上的差距比较小,大部分学者已经转向对网民互联网使用差别的研究。
相关研究表明,上网时间上存在着差距。而且上网时间的差距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学者比较了因特网经常使用者和非经常使用者的特征,得出以下结论:(1)上网时间越长,人们失去的社会联系就越多;(2)上网时间越长,花在传统媒介上的时间就越短;(3)上网时间越长,在家里工作的时间就越长;(4)上网时间越长,花在有形商店里的购物时间就越短。
观察到相等的上网时间并不一定意味着人们以相同的方式使用因特网,一些学者超越时间维度的测量尺度,开始对人们使用因特网的多种方式进行研究。威兼将信息和电信技术缺乏者分为三类:(1)对技术进步免疫者,这些人或者从未听说过因特网,或者从未使用过电脑;(2)边缘接入者,这些人或者拥有公共电脑和因特网接入,或者拥有私人电脑却没有因特网接入;(3)边缘使用者,这些人使用网络服务,但并不主要当作信息和传播工具。他指出,这些群体可以通过在更大的社区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不同能力而得到区分。传播学者诺里斯则将因特网使用者分为四个类别:(1)研究者,他们为了电子邮件和调查研究目的而使用因特网;(2)消费者,他们为了购物和获取财经资源而使用因特网;(3)表达者,他们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使用因特网;(4)娱乐者,他们为了娱乐目的而上网,玩游戏从事其他娱乐活动。金文朝、金钟吉和张海东提出,如果使用者既可以接入信息媒体也有足够的能力来使用它们,但是却不断地收集无用的信息,可以说他们也给自己造成信息剥夺。在这一语境中,对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而言,花费在游戏和在线聊天上的时间可能无法构成有用信息服务的利用。
在使用性质和环境方面,更进一步,南加州大学传播学院的学者荣格提出了一个新的研究因特网使用的指标—因特网联系指标(Internet Connected-ness Index,ICI)。这一指标纳入了传统的时间、历史和环境尺度,并超越这些尺度,增添了上网目的、网络活动和网络在生活中的中心性等尺度。通过将数字鸿沟重新定义为因特网联系上的差距,他们认为数字鸿沟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上网目的、网络活动和传播方式紧密相关。通过这一新的指标,他们试图弄清人们在获得因特网接入之后,与因特网之间关系的多维属性。运用这一新的指标,罗杰斯和荣格发现老年人和青年人之间的数字鸿沟超越了简单的接入问题。老年人在因特网使用的性质和环境上较青年人表现出很大的不同,这些差异在使用范围和强度上尤为显著。也就是说,老年人上网的目的和活动在范围上比青年人窄,使用较少的网络应用,使用网络的地理位置也较少。(www.xing528.com)
王锡苓、李惠民、段京肃以西北农村的“黄羊川模式”为个案,进行了实证调查,调查互联网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应用模式。黄羊川模式的理念是,中西部的开发,只要引进互联网技术,用它将黄羊川的传统农业社会与国际信息网络对接,就可以跨越工业社会,直接进入以知识和信息为特征的信息社会。这种模式为农村提供了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培训,为农村的信息化培育了人才,不过在互联网的具体使用上,过于注重对内容的监管,而忽视了对互联网双向沟通特性的使用。研究最后指出,在欠发达地区社会发展中,网络技术应该与当地社会经济水平、文化环境相适应,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发展。
关于第二道“数字鸿沟”的影响因素,有些学者认为和社会分层相关。有的学者认为和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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