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我们分析了教师对学生运用积极的聆听技巧以后,学生可能会出现的积极的心态和自己负责去解决问题。教师运用积极聆听的方法时,要使这种沟通方式产生效果,必须还要具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教师确立“问题归属意识”,要清楚地分析有哪些问题是学生自己去解决的,确立“问题归属学生意识”。当问题需要学生本人去解决的时候,教师在这种情景中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导者”,并对学生使用“接受性的语言”,协助学生了解自己的问题,并启发学生自己去解决问题。
但是,在另外的一些情景中,学生的许多问题让教师不能接受,比如说学生在课堂教学的时候,大声吵闹、干扰教师的正常讲话等,这些问题教师有时候不能通过积极的聆听就能够解决。甚至这些问题发生以后,积极的聆听反而会导致消极的后果,教师必须明确告诉学生这些行为是不能接受的。因此,教师在与学生沟通的时候,有时候需要确立“问题归属学生意识”,有时候要确立“问题归属教师意识”——什么样的问题是教师自己需要去解决的。前者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后者是为了处理学生为教师制造的问题。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内容。
那么,什么样的问题是教师自己需要去解决的呢?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如果学生的问题引起了教师的烦恼、愤怒、焦躁不安等情绪,并在生理上造成紧张、不适、头痛等症状,则学生的问题就属于教师了。比如说,学生破坏了学校的公共设施,破坏了学校的公共卫生,一些学生干扰了你的正常工作等。对这些行为教师不能接受,而且需要去帮助学生改正。当学生的行为不能被接受时,教师就需要确立“问题归属教师意识”了。
具体来讲,教师要视以下的情况来分别确立“问题归属学生意识”或“问题归属教师意识”。
当问题属于学生时 当问题属于教师时
双方的沟通是由学生发动 双方的沟通是由教师发动
教师是发讯者 教师是聆听者(www.xing528.com)
教师是辅导者 教师是影响者
教师要帮助学生 教师设法自助
教师接受学生自己的解决办法 教师需要本身去解决问题
教师主要兴趣在于学生的需要 教师主要兴趣在于本身的需要
教师在解决问题上较为被动 教师在解决问题上较为主动
在上面两个问题所属的范畴中,教师可以对照自己所遇到的具体情景,找到所遇到的问题是应该属于哪种性质的。如果问题是属于学生自己需要去解决的,教师在与学生沟通时就做一个辅导者,如果问题是教师本人要去解决的,教师就要采取另外的方法与学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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