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以来,浙江省教育厅已连续3年对浙江省45所高职院校26232名大二学生开展了5项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对引导省内各高职院校学校体育“回归本源”,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教育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现场抽测制度的推进,高职体育教育界对抽测方案的科学性、评价公示制度的合理性和抽测组织工作中的不规范性等问题颇有异议。本人通过对2015—2017年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质健康抽测结果的数据分析,揭示异议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优化抽测方案,科学设计公示制度,组织与管理标准化测试的对策和建议。
1.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质健康抽测基本情况
2015年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14—16个专家组已连续3年分别对浙江省高职院校大二男女生各100名,进行为期一天的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和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5项身体素质的体质健康现场抽测,抽测学校占目前浙江省高职院校数量的90%以上,在抽测实测人数、学校数、及格率、优良率和平均得分等指标上,均呈增长趋势,详见表3-15。这是浙江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客观现状,还是“偶然现象”,抑或“表象数据”,值得我们剖析与探究。
表3-15 浙江省高职院校2015—2017年体质健康现场抽测情况
2.抽测结果分析
(1)及格率与优良率结果
据调研,浙江省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规模数平均为10326人,每年度以200人为抽测样本,抽测率仅1.9%,而且每所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本身存在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的等级差,在不同院(系)、专业(班级)间同样存在体质健康水平的差异性,通过进一步对浙江省11所高职院校2015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达标率与现场抽测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的统计分析表明,学校自测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等级分别与学生现场抽测结果中的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等级不存在显著关系,详见表3-16。
表3-16 浙江省高职院校自测与抽测等级相关性分析表
引起各学校自测结果与抽测结果不一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在于抽测样本的不具代表性,5项身体素质除以70%替代全部8项体质达标成绩,学校自测的不规范性,自测与抽测时间的季节差异,抽测时段学生的努力性差异等几个方面。
另外,由于浙江省教育厅自2015年以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现场抽测结果年度公示发布制度,省内各高职院校普遍重视学生体质抽测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学生体质促进干预措施,近3年来各项指标数据增长就是最好的佐证,但2017年度的及格率和优良等级率增长幅度,分别比上年度提升8.7%和62.8%,显得有些异常。这一则与学生健康水平本身的提升有关,再则与在各校加强宣传教育下,学生积极参加体质现场抽测有关,还与各校根据抽测轮转规律开展可能受测对象的针对性强化训练也有关,更与各校上报学校学生总名单的数据有关(不全上报或遴选性上报)。
(2)抽测排名结果
2015—2017年分别在全省43、44和45所高职院校开展了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工作。基于分析的系统考虑,本书仅对连续3年参加的高职院校排名情况进行剖析,其中由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特殊性,忽略其指标,共对42所院校3年来抽测排名进行分析,结果见表3-17和表3-18。(www.xing528.com)
表3-17 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及格率排名波动情况
表3-18 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质健康现场抽测优良率排名波动情况
以上统计结果表明,3年平均及格率波动幅度为11.3个名次,占26.9%的名次,优良率波动幅度为12.6个名次,占30%的名次,反映出各高职院校每年度体质抽测排名波动较大,尤其是3年来学校排名名次高低落差均数分别为32.5和33.5个名次,不少学校出现前一年排名前十名和次年排名后十名的落差就体现出这个不稳定性,这与抽测样本的不具代表性和学校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主观能动性不均衡有必然关系。
(3)5项身体素质抽测结果
通过连续3年对全省高职院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5项身体素质的现场抽测结果分析,发现3年来各项抽测结果都不同程度呈上升趋势,着实可喜,详见表3-19,但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总体设计方案良好率下降25%、及格率提高25%的背景下,3年平均得分68.1分,尤其是力量类指标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3年平均得分仅40分,反映出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表3-19 浙江省高职院校2015—2017年体质健康现场抽测5项身体素质结果
3.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3年来,通过开展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工作,对引导、督促各高职校进一步重视,加强学生体质促进和干预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3年来学生体质健康各项测试成绩数据均呈上升趋势,但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仍处于中等偏下;抽测结果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学校整体及格率和优良率水平,需要不断优化抽测方案,提升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排名公示制度虽能起到政府行政力的“杠杆撬动”效应,但因抽测制度的不甚科学,必然导致评价的不够合理;全省高职院校内部不同院(系)、专业(班级)之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呈现不均衡性,导致全省高职院校3年抽测结果排名的离散性大,波动大;根据现行的规律性抽测制度和抽测办法,全省各高职院校已存在不同程度的“应测”取向,对高职校全面落实体育教学任务不利。
建议将目前200名学生体质现场抽测结果的直接性水平抽测调整为诊断性抽测,用现场抽测结果诊断各高职院校体质健康自测的规范性,摈弃既定的按院(系)、专业(班级)轮流的抽测规律,减少“应测”现象,以提升各校体质促进工作的全面性。鉴于目前不少学校“遴选性”上报的不严肃性、不规范性现象,相关部门在下发抽测通知时,需要强化总名单上报率,强调上报率95%以上的基本要求,并对弄虚作假现象“零容忍”。为全面对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将现行仅抽测5个身体素质项目调整为含身高、体重和肺活量的全部8个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改革绝对排名公示制度,将按及格率和优良率的绝对值排名的办法调整为等级排名法,设立及格率A(R≥90%)、B(90%>R≥85%)、C(85%>R≥75%)、D(75%>R≥60%)和E(R<60%)5个等级,优良率A(R≥25%)、B(25%>R≥20%)、C(20%>R≥15%)、D(15%>R≥10%)和E(R<10%)5个等级。采取“全能积分”综合排名法。鉴于难以对及格率和优良率这2个指标存在的不同排名结果进行统一性评价,建议采用“全能积分”统一换算成标准结果。“全能积分”标准得分换算公式为:优秀率×4+良好率×3+及格率×1-不及格率×2-免测率。建议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独立法人履行第三方监测和评价机制,尽量避免一直以来委托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健康学院教师承担相关工作而影响该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也更大限度地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非行政化、独立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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