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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抽测方案研究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着“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本人曾对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现场抽测方案及评价制度如何进一步优化的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有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现场抽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浙江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抽测方案研究

浙江省教育厅于2014年对全省54所本科院校(含独立院校)、2015年对54所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及43所高职高专院校的体质健康状况主要指标(5项)进行了现场抽测,并通过排名制向社会公布及通报各高校,对推动全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其抽测方案的科学性、评价制度的合理性一直是全省高校体育工作者质疑的主要问题之一。本着“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本人曾对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现场抽测方案及评价制度如何进一步优化的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有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现场抽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1.现行抽测方案和评价制度

由浙江省教育厅指定抽测承办单位对每所高校随机抽测学生共240名(其中女生30名,男生10名为备测学生)。抽测对象为本科院校三年级学生,高职高专院校二年级学生,其中男女生、文理科各占一半。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抽测,由于伤病、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者,由学校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由抽测工作组进行备案后,现场从备测名单里抽取其他学生补足抽测人数。时间一般为两个半天,抽测项目为5项身体素质代表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受委托承担抽测工作的单位组织14个抽测工作组,每3—5人为一组,每小组一般负责6—8所高校的现场抽查复核工作。为保证抽测工作公平、公正,浙江省教育厅还专门选派监督员参加各抽测组工作。

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各项目评分标准和权重进行计算,并换算成最终成绩(以总分70分折算成100分制)。以高校为单位,按照各项目和综合测试成绩的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指标进行统计、排序,同时结合教育部复核、省级抽查等情况,最后分别以及格率和良好率及以上两类排名方式进行公布和通报,并拟将当年度现场抽测及格率排名作为年度教育业绩考核评价重要指标。

2.对现行抽测方案和评价制度的分析

(1)单一性分析

单从现场抽测方案的科学性来看,采用分层抽样方式是较为合理的选择,其操行方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可操作性。但连续两年来承担现场抽测工作和出具分析报告的单位都为同一所学校,不仅需要承接单位至少选派56名测试人员累计近100天的辛苦工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校体育教育教学计划和秩序的正常进行,采用这一抽测全委托模式的可持续性和合理性问题必然存在,优选方案之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选择“牵头单位+各校委派1名”的组合式抽测人员选派模式。

单从评价制度方面来看,忽略了占15%的体重指数(BMI)和占15%的肺活量指标,仅用70%权重值的身体素质抽测成绩来直接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这显然也存在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

(2)整体性分析

抽查复核制度是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综合分析和反馈各地的工作制度,其目的在于复核矫正和反馈调整,并不在于水平比较。因为每所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总体并不一致,等级比例分布也不一致,以随机抽测的200名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来直接反映各校学生整体体质健康水平,显然不尽科学、不够合理和不甚公平,其评价缺乏有效性。由此看来,每年度的抽测结果排名制度和教学业绩考核对广大高校体育教育一线工作者,尤其是体育部室主任来说并不是激励,更多的是压力、无奈和不确定性。

本人对浙江省11所高职院校2015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达标率与现场抽测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的抽样进行数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学校自测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等级分别与学生现场抽测结果中的及格率、良好率及以上等级不存在显著性关系,详见表3-11和表3-12。

表3-11 2015年度浙江省高职院校自测与抽测等级率对照一览表

表3-12 2015年度浙江省高职院校自测与抽测结果相关性分析表

以上抽样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各学校自测结果与抽测结果不一致。引起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学校自测不够规范、自测与抽测时间存在季节性差异、自测项目整体性评价与抽测项目局限性评价等。

3.现场抽测方案及评价制度优化研究

(1)现场抽测方案优化设计

由浙江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和发文,按照省教育厅高校排名次序,由浙江省普通高校中设有体育专业的院校作为轮值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抽测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场抽测人员选调、抽测对象分层取样、现场抽测协调和抽测成绩分析评价工作。现场抽测人员由四部分组成,即教育厅委派的监督员、各高校选派具体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管理人员、牵头单位的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学生,人数比例为1∶1∶2∶2。

(2)抽测方案设计(www.xing528.com)

抽测人数、分布按照既定方案,抽测项目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全部项目(包含身高、体重和肺活量),现场抽测目标导向由水平比较调整为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建议采取现场抽样200名学生与学校上报测试原始各等级达标率进行整体比对,根据现场抽测偏离原测试等级比例情况调整该校上报测试各等级达标率,用统一的评价公式核算出各学校本年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全能得分,以全能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小部分严重偏离原测试上报等级达标率的学校给予通报。

(3)现场抽测评价制度优化设计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与运动水平等3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由原身体素质5项评价调整为8项综合评价,抽测项目应全面反映测试规定,否则不能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达标水平。

(4)体质健康现场抽测符合性研判标准设计

现场抽测结果与各校上报的等级达标率,必然存在一定的误差,详见表3-13。对不正常误差率学校应给予通报,以强化学校对测试规范性、准确性的认识和重视,确保综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表3-13 抽测等级误差率研判标准

注:R为抽测等级误差率。

(5)由原直接性测试结果比较调整为间接性综合比对

不以单项测试成绩直接比对标准得分,而应以抽测对象等级率结果修正各校上报测试等级率,参照抽测等级误差率研判标准,对基本正常和不正常误差率进行修正(按先优秀率再良好率、及格率梯次以此类推,上一级不符合率逐级增加到下一级等级率中),再经过一定的达标全能积分换算公式,即优秀率×4+良好率×3+及格率×1-不合格率×2-免测率,以全能得分作为各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主要依据。现以浙江某学院学生体质原始上报等级率与抽测等级率为例做一比对,详见表3-14。

表3-14 浙江某学院学生体质原始上报等级率与抽测等级率综合比对表

将表3-14中自测修正结果,换算成该校2015年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全能得分:优秀率(1.08)×4+良好率(21.27)×3+及格率(74.05)×1-不及格率(3.6)×2-免测率(1.4)=142.18-8.6=133.58(分)。

4.基本结论与建议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查复核制度是推进学校切实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促进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是综合监测各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准确性的主要手段,也是各省区市同类院校办学水平、教学业绩综合评价和比较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开展抽测方案和评价制度的顶层设计,确保其抽测方案和评价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应积极动员浙江省内体育专业院校作为主要委托单位轮流承担现场抽测工作,选派各校体质测试专职管理员担任测试员,以彰显共同担当、多元参与、相互学习的目的。

建议将抽测项目调整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全部项目(8项),制订合理区间的体质健康现场抽测误差研判标准;将原身体素质五项成绩直接性测试结果比较调整为间接性测试等级率综合比,并以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全能得分值作为纵向和横向比较评判的主要依据。

为更好地体现抽测评价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关等级率误差研判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全能得分换算公式有待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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