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合作学习虽然是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的课堂教学形式,但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人类纪元初期。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古典教育名著《学记》中就有“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的记载,就已经强调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要互学,这互学就产生友,友就具备合作交互的学习特征;在西方,早在公元1世纪,古罗马学者就指出,学生们可以从互教中受益,这互教就包含了合作。1806年合作学习小组的观念从英国传入美国,受到美国教育家帕克、杜威等人的推崇并被广应用,最终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成为现代最为广泛应用的教学形式。
我国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课堂教学中开始引入小组活动,由此开始了对合作学习的探讨。90年代中期,山东教育科学研究所开展了合作教学研究与实验,2001年开始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倡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最近十多年,盛群力、王坦、郑杰等一批合作学习专家对合作学习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实践指导,推动了合作学习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出现燎原之势。
今天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教育发达国家,从幼儿园到大学普遍推行合作学习;在亚洲,我国的台湾地区合作学习由政府推动,已经走向深入;新加坡更是把合作精神作为国家战略写进法律,从小在教学中培养学生合作能力。(www.xing528.com)
目前,合作学习在我国还不是政府立法推动,还是以民间方式推动,因而推行缓慢,但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校和教师们认可,其中以郑杰为代表的合作学习技术派研究专家对合作学习技术的指导、培训、推广、运用起到了极大的普及作用。许多地区的大型教改活动把合作学习作为一条评价指标,譬如银川市“推进课堂变革,提高课堂效率”的五条标准,其中一条就是合作学习。所以,推行合作学习是一种趋势,是一个新时代的教育特征,我们必须热情拥抱合作学习,而不是排斥和惧怕合作学习。因为,合作化、信息化是未来教育发展的大趋势,我们需要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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