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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作中的利益协调与补偿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益协调应该是地方政府协作的关键因素。所谓本书中的利益协调,就是通过对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利益进行再分配,来补偿利益受损方,明确跨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内化相关活动的外部成本,以期达到维护、改善大气环境的目的。生态补偿,指的就是以区域为范围,以区域中的环境及资源为核心,对区域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生态补偿,从而平衡其利益差异。

加强协作中的利益协调与补偿

利益协调应该是地方政府协作的关键因素。所谓本书中的利益协调,就是通过对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利益进行再分配,来补偿利益受损方,明确跨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内化相关活动的外部成本,以期达到维护、改善大气环境的目的。要完善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利益协调机制,需要将“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基本原则进行细致分解,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完善成本分摊机制。各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追寻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有当行动后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时,行动才会成立。但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过程由于主体多、变数多且时间长,成本难以量化,因此就需要对大气环境防治的成本做客观的评估,同时结合各个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污染现状、收益受损者调查等多个因素,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的成本分摊机制。

其次,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指的就是以区域为范围,以区域中的环境及资源为核心,对区域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生态补偿,从而平衡其利益差异。换句话说,就是让大气环境污染者承担破坏环境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对其中的受损者进行补偿的方式。具体来说,一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实行严格监控和处罚,提高排污成本,帮助企业实行产业升级和转型,建设空气净化设备。充分运用大气污染税,可按照区域和排放水平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税率,利用经济手段将企业生产成本与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在一起,以税收的形式将本应该由资源开发利用者和消费者承担的对大气污染的补偿进行平衡,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性,帮助协调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收收入也为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基金寻求了来源,有效解决了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在资金付出上的冲突,扩大了资金投入。据环保局相关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美国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费用支出高达350亿美元每年,但其中美国2003年联邦环保局的工作经费仅76.16亿美元,也就是说其中大部分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各类的大气污染税。另一方面对环保绿色产业给予奖励或者补贴,对于因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而带来重大损失或导致贫苦的区域或地方政府,应由污染较严重区域或地方政府以合理的方式给予补偿或者扶持,设计合理有效的激励措施,真正做到“谁环保,谁奖励”。(www.xing528.com)

最后,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由上述所说的大气污染税收、大气污染处罚收入或者各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成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合作基金。基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缓解在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各地方政府在资金付出上的冲突,保障了其资金来源,从而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来奖励环保行为及个体,处罚大气污染行为及个体。基金的设立,一方面可以建设配备空气净化的设施,给予环保节能项目资金支持,鼓励技术创新,从而实现由传统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向环保低碳产业的转型;另一方面可以对在环保节能过程中导致利益受损的个体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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