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实上,最早对日本大气污染提出防治的是当地受到污染侵害的居民,而不是日本政府。在治理主体上,形成了政府、企业、民众的多元治理主体,政府、企业和民众在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上达成一致。此外,日本的环境立法是自下而上推行的,地方立法的出台先于国家立法,且比国家立法更为严格,与地方企业签署污染防治协议,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事实上,最早对日本大气污染提出防治的是当地受到污染侵害的居民,而不是日本政府。受到污染侵害的居民自发行动,要求政府关注大气污染情况并对此进行治理,在日本政府并没有意识到大气污染所带来的严重性危害时,日本各个地方政府就已经独自制定了各种防治条例,可是这些条例由于没有法律上的约束,所以导致了这些地方的大气污染情况越来越严重,后来甚至爆发了一系列以民众为主的公害运动,要求政府停止建设所有带来大气污染的项目。迫于日本民众的压力,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如《煤烟排放控制有关法律》(1962)、《公害对策基本法》(1967)、《大气污染防治法》(1968)、《烟尘限制法》(1969)、《汽车NOx法》(1992)、《环境基本法》(1993)和《汽车NOx·PM法》(2001)等。一系列治理环境污染法的制定,为治理大气污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此,日本实施了世界上最严格的大气污染治理。除此之外在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的开发使用上,也釆取了积极的措施。在治理主体上,形成了政府、企业、民众的多元治理主体,政府、企业和民众在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上达成一致。首先政府通过民主的方式与企业和社会各界协商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政策,企业认真执行政府政策并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民众积极改善自身行为,积极参与治理活动,并对政府和企业进行监督。此外,日本的环境立法是自下而上推行的,地方立法的出台先于国家立法,且比国家立法更为严格,与地方企业签署污染防治协议,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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