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否则,旧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观念习惯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建构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障碍。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有两个基本因素影响着国家治理水平和效益,即治理者的素质和治理的制度,这两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质,可以制约治理者的滥权和失职。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既有“破”又有“立”。一方面,要“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另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制度。也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中国国情。我们从来主张要学习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当然包括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方面的许多进步和成就,其实也得益于向外国的先进经验学习。例如,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公共服务中的“一站式服务”、责任政府建设中的“政府问责”制度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我们应当具有当年邓小平同志引入市场经济那样的胸怀和胆识,站在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高度,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活力为目标,认清世界发展潮流,立足中国国情,大胆借用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同时,也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治理体系,这样反而会因“水土不服”而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www.xing528.com)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过程,无论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还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都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需要顶层设计和周密安排,不能操之过急,否则,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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