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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分享案例研究:成果介绍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 秒视频分享——微视于2013年9月28日上线,同其他的短视频分享软件一样,微视具有用户生成内容、分享、社交等诸多功能,支持用户对视频的制作和编辑。而这些区格的标准,并不是根据视频的内容简单分类,而是根据视频产生的源头与用户的亲近关系。微视允许对陌生人的关注,并不需要经过对方认证。更重要的一条规定是,微视并没有限制每天可以发内容的数量,勤快的话,一天在自己的微视发数十条短视频也没有问题。

短视频分享案例研究:成果介绍

8 秒视频分享——微视于2013年9月28日上线,同其他的短视频分享软件一样,微视具有用户生成内容、分享、社交等诸多功能,支持用户对视频的制作和编辑。作为腾讯推出的社交软件,之前已经在社交领域建树颇多的腾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值得一提的是,新款的微视产品在产品设计上并没有完全遵循原有社交产品的设计思路,而是在产品设计上有所突破。

一个用户采用腾讯的微视产品,可以在产品上看到三个界面。第一层界面是用户自己的主页。在这个主页中,用户可以看到的是,所有自己关注的人的原创作品,只关注原创作品,较好的保证了信息来源的纯净,也避免了大量的信息充斥主页的情况出现。第二层界面,是在主页的上方,有一个“好友转发”的按钮,点击这个按钮,可以看到好友转发的其他人的短视频,实际上,这是一个熟人关系链的拓展,也就是在熟人关系链之下的第二层次。第三层界面,打开微视的“发现”按钮,微视平台会为用户提供“明星”、“活动”、“美女”、“推荐关注”等栏目,各种有意思的内容,用户可以点击观看。

可见,微视产品在内容分布上作了一些有效区格。而这些区格的标准,并不是根据视频的内容简单分类,而是根据视频产生的源头与用户的亲近关系。可以看到,与用户关系最密切的视频内容,被放在了第一层界面上,也就是用户一打开主页,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好友所原创的视频,也就是好友自己拍摄制作的视频。而第二层界面则放置用户的好友转发的视频。把“原创”与“转发”进行有效区格,是微视在产品设计上的一个亮点,这种区格方式,使那些与用户关系更紧密的视频,通过第一层筛选呈现在用户的面前。而那些在“社会关系”上与用户相隔最“远”的内容,被放在了第三层界面上,也就是平台为用户推介的内容。平台可以为用户推介那些在整个平台上表现突出,赢得了较高的点击率和关注的短视频,以及他们的作者,从而吸引用户对这些内容的更多关注。由此看到,产品在设计之时,就已经根据用户的社交关系网对内容进行了区格,这种区格,有效地为用户筛选出他们可能的最关心内容。同时也从内容上,对用户的“关系”进行了又一次的“强化”。在微视的使用中,那些与自己遥远的“关系”可能因为互相添加好友而成为相近的“关系”,而与自己“相近”的关系也可能因为互相的取消关注而成为“遥远”的“关系”,但是,在用户的关系网中,却始终有一个由近及远的“同心圆”。这在产品的内容筛选机制上,就已经通过产品设计,来作出保证。

上面这种“内容关系”的实质,是体现出微视产品与微博产品、微信产品的差异化。微博产品更像一个媒体,在微博上,有10万粉丝,就等于是开办了一家杂志,有100万粉丝,就等于是办了一家报纸。实际上是说,微博的粉丝的生长速度在当前的条件下会相对更快一些,因为微博是一个“弱链接”环境,或者说是一个“弱关系”场。与自己关系不大的人,只要自己喜欢他的微博,愿意看到他发布的内容,就可以非常方便的关注他,成为他的粉丝,从而让他发布的内容呈现在自己的主页中。因而,这种基于“弱关系”的环境下,微博也更容易成为一个“媒体”。但微信则与此不同,在公众号还没有形成气候之前,微信基本是一个熟人、同事、同学、朋友间形成的一个“圈子”。微信的朋友圈是真正的“朋友”圈——只有朋友才能放在里边。很多微信用户的朋友圈中的人,都是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就已经熟知的人,朋友圈只是换了一种交往载体。因此,微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基于“强关系”的社交网络,这种社交网络与从前的QQ 有些类似,需要双方的认证,才能成为朋友。然而不过是增添了“朋友圈分享”等一些可以在圈子中形成组织传播的内容。因此,这也是在微信朋友圈中,可以看到一些相对更私人化内容的原因。在公众号大彰其力后,微信的功能开始有更多元素。微信公众号也可以成为一个小媒体,有众多粉丝。但是在发布数量每天3 条的限制,种种因素又在表明,腾讯的目标并不是把微信建立成一个“媒体式”的平台。(www.xing528.com)

现有的微视基本介于微博和微信两者之间,一方面,个人微视号具备成为一个“媒体”的可能。微视允许对陌生人的关注,并不需要经过对方认证。只要关注了对方的微视,就可以在主页上看到对方发布的内容。反过来说,只要被人关注,就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内容推送到对方的网页上,因此,微视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快速“涨粉”。更重要的一条规定是,微视并没有限制每天可以发内容的数量,勤快的话,一天在自己的微视发数十条短视频也没有问题。这就为不少的媒体利用微视提高影响力提供了多种可能,信息发布不再是如同微信公众号那样“一日一报”或者最多“一日三报”,而是如同微博那样“即来即发”、“滚动播出”。在不少的传统媒体人眼中,这无疑更符合新闻发布的需要。这也就为微视更容易成为一个“媒体”营造了多种可能。另一方面,微视又有一个只有朋友发出的原创信息构成的一级界面——主页。上面讲过,这个界面上,只能看到好友所发的原创的信息和内容。这点设置又有点像微信的朋友圈。可以看到,微视的传播环境,是一个在开放基础上的有限私人化。从其传播特性来看,其传播特征可能更像微博,而不是微信。

也就是说,这种产品设计,为微视能够成为一个“大众传播平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在微视产品上聚集起粉丝群,很可能比在微信产品上要来得容易。尽管微博产品具备聚集粉丝的效力,但微博产品毕竟是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上兼得的产品,而且由于新浪微博的一支独大,人们总是更多认同,它兼有互联网产品的特征。微视则是一款典型的移动互联网产品,如何在移动互联网上再建一个粉丝众多的平台,这使很多的平面媒体表现出强大的积极性。微视虽然推出的时间不长,但和秒拍一样,引起了平面媒体的全媒体部门的关注,他们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开发自己的官方平台,一些运作较好的,还不惜一天发出十数条内容加大对用户的影响,祈求快速涨粉。可以看到,平面媒体在移动短视频平台还是期望有所作为,并且盼成心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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