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的语句可以分成三种言语行为:①说出语句行为(locutionary act),主要是指用语言组成的声音构成符合语法的句子,或用表达某些事物意义的综合体来完成的行为;②用语言做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是指在特定的语境中、特定的条件下,抱有特定的意向说出语句来完成的行为,如threatening,praying和promising等;③用语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主要是指用语句完成事件并取得效果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又补充了第四种行为:命题行为(prepositional act)。用语言做事包含着命题和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词面、句面意义和言外之间是紧密联系的。所以,说出语句时,四种行为,即说出语句行为、用语言做事行为、命题行为和用语言取效行为是同时实现的。
根据用语言做事行为的四个条件或四条标准,进一步对用语言做事行为进行了分类。这四条标准,一是基本条件:说出语句的意向(目的);二是真诚条件:呈现出的心态;三是先决条件:合适的方向,即语句与世界的关系;四是命题条件:命题。根据这四条标准能够把用语言做事行为分成五类:
第一,断言行为(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assertion,state,affirm,deny,report和conclude等。
第二,指示行为(directives),指具有使听话者做某些事的功能的言语行为,如suggestion,order,request,command,demand,ask和insist等。(www.xing528.com)
第三,承诺行为(commissives),指说话者将承担做某些事的言语行为,如promise,swear,threat,guarantee,offer和pledge等。
第四,表达行为(expressives),指说话者表达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的言语行为,如apologize,congratulate,complain,welcome和deplore等。
第五,宣告行为(declartions),指改变某事的状况的言语行为,如name,define,declare,resign和nominat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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