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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团体意识导致群体性犯罪的社会自我保护技巧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认为,小贝及同学众人结伙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并勒索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规定,对该4人依法分别判处不同刑罚。正是这种错误的“团体意识”,才使得这件事发展成了群体性犯罪。你在这样的“小团体”中产生的“团体意识”,只会带着你走向犯罪的深渊。这就要求我们避免出现错误的“团体意识”,不要因为做了错误的选择而导致群体性犯罪。

避免团体意识导致群体性犯罪的社会自我保护技巧

有这样一件案子:一名叫小贝的男生与同学小万因为“交女朋友”的事发生了矛盾,小贝气不过就想要报复小万,于是便找到了平时交情好的一众哥们儿,准备给小万一次教训。

小贝和这群哥们儿在学校里号称“好汉帮”,听到小贝的提议,“好汉帮”的人都表示要帮着小贝,除了教训小万,还想要从他身上要点儿钱。

当天,小贝和其他几人把小万叫出了学校,没说几句就开始对小万拳打脚踢。后来因为有人经过,他们就把小万带到了更隐蔽一些的小花园里。小万禁不住打,开始求饶,“好汉帮”中的一人就要求小万拿出100元钱,小万说没有,对方便又开始对他拳打脚踢,最终导致小万身上多处受伤。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认为,小贝及同学众人结伙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并勒索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规定,对该4人依法分别判处不同刑罚。

小贝和小万之间的矛盾,本属于同学之间的问题,青春期情感本就因为不成熟而变得不确定,这样的问题引发矛盾也很正常。但小贝却去寻求团体帮助,且帮助的方式竟然是要教训小万一顿,而他所在小团体的众人,竟然也认为,关键时刻就应该帮助哥们儿,甚至还提出了“顺便要点钱”的更过分要求。正是这种错误的“团体意识”,才使得这件事发展成了群体性犯罪。

由此可见,不能随便与他人组成“小团体”,或者不能擅自加入“小团体”,因为你并不知道这个“小团体”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某些“小团体”本身就没有道德底线,里面的人的恶劣程度可能超乎你想象。你在这样的“小团体”中产生的“团体意识”,只会带着你走向犯罪的深渊。

但我们总会身处一些团体之中,比如几个同学一起玩得比较好,在外人看来,你们就是一个团体;一个小组、一个小队、一个班集体等都是一个团体。这就要求我们避免出现错误的“团体意识”,不要因为做了错误的选择而导致群体性犯罪。

第一,通过合理途径解决个人之间的矛盾。

青春期的男生彼此之间可能会因为各种事而闹矛盾,情感问题可能是引发彼此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这样的矛盾,其实完全可以找一些合理的途径去解决,比如好好交流,通过真诚沟通、以理服人的方式化解矛盾,或者是请教老师、父母以寻求更妥善的解决方式,而不是放任自己的情绪、拳头去解决问题。

第二,不盲目寻求、参与“团体帮(救)助”。(www.xing528.com)

有的男孩一遇到感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寻求帮助,可找的人都是“冲动热血”之人,他们可能会“回应”你的求助,要么替你打对方,要么跟你一起去打对方,要不就是给你出馊主意,却不会从正向角度帮你分析问题、给出妥善处理问题的建议。

也有的男孩一听到自己认识的同学或者要好的朋友受了委屈,就想要和几个朋友一起为他“出气”,认为这样做才叫“够朋友”,才叫“仗义”。但这样势必会激化矛盾,还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所以,我们遇到问题时应先想清楚:这件事发生的深层原因是什么?自己有什么问题,对方有什么问题?怎样做才不会激化矛盾?如何与对方沟通才能让问题更顺利解决?另外,如果同学有困难,不要和一群“头脑发热”的人一起凑上去,要懂得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认真考虑,怎样才能平息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以至于两败俱伤。

第三,找合适的人帮忙解决自己难处理的问题。

如果有些问题自己一个人实在难以解决,那就寻求更合适的人来帮助。

什么是合适的人呢?就是那些站在客观位置的,可以帮你思考,可以帮你分析,可以给你建议,并且让你能以正当合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的人。

比如,可以去找处事公正的同学,让他们帮忙来判断这件矛盾的责任归属;也可以去找老师,让老师帮忙分析怎么做更合适;还可以告诉父母,请父母来帮忙分析问题;如果有必要,也可以直接找警察来帮忙。

这些人往往不偏袒任何一方,他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问题所在,所以,也就更容易帮我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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