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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学会在公共场所保护自己.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论是挑衅还是争强斗狠还是持械殴斗,这显然都是双方互相碰撞才可能出现的情况。

男孩,学会在公共场所保护自己.

2017年4月的一天,湖北省武汉市某高中学生李某放学后叫上3名同学一起来到了某初中校园。原来,李某的弟弟说自己在初中学校里被其他同学欺负,所以李某就带着人在学校里围堵欺负弟弟的初中生王某等人。两拨人在校园内相遇后好一番互相殴打,后来老师及时出面制止了斗殴,李某等人随即逃离了学校。

然而被打的王某等人却并没有咽下这口气,他纠集了一众同学追了出去,在学校对面的小区内发现了和李某同一高中的黄某,他们误以为黄某和李某是一伙的,便打了黄某一顿。

如此打斗,自然吸引来了警方。在民警处理这起案件时,王某也和同学商量好,将自己后续殴打黄某的责任都推到李某身上,说黄某也打了他们所以他们才反击的。

而调查中民警也发现,王某等人虽然是初中生,但其实也都很不好“惹”,他们一直都时刻准备要打架,还在书包里准备好棒球棒等工具,为了防止被父母发现,王某就把工具放在其他同学书包里。

由于参与这次殴打事件的当事人都不足16岁,民警将事情调查清楚后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提醒当事人父母要严加管教孩子。最终,打架双方和解。

校园本是读书学习的地方,却被这些满脑子“打架”“为同伴出气”的男孩变成了斗殴场所,一边是只听说弟弟被欺负就不问青红皂白要去打架,一边是为了打架对旁人也不分青红皂白地直接上手就揍,这种公共场所中的打架斗殴着实要不得。更何况,王某等初中生还整日随身携带棒球棒“期待”着打架,这更是将自己的血性用错了地方。

除了要父母严加管教,我们自己也应该意识到,这种公共场所里动不动就肆意挑衅、争强斗狠甚至是持械斗殴根本要不得。

我们是正在读书学习的学生,不是毫无原则的打手,男孩的确要有血性,但对于很多事情也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动不动就选择武力解决。

需要强调的是: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法定最低刑责年龄降至12周岁,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所以,千万别再以为自己年龄小,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种侥幸心理,一定要避免。

作为有血性的男孩,我们可以这样来做:

第一,尊重公共场合的公众使用权。(www.xing528.com)

这种尊重其实意味着我们要懂得每个处在公共场所的人都享有自由享受公共场所的权利,而如果我们随意去打架斗殴,尤其是持械斗殴,无疑就是在破坏众人的这种权利,这是一种不尊重他人更不尊重自我的表现。

也就是说,在公众场合中,要懂得克制自己,不因为自己的鲁莽表现而给众人带来困扰。更何况,你只不过是一时暴怒,就惹来众人围观,若是周围人有录下视频发出去,你其实也更容易陷入大众的议论之中。

所以,尊重公共场合中的所有人,懂得收敛自己的言行,其实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对自己的保护。

第二,遇事学会理智地“偃旗息鼓”。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论是挑衅还是争强斗狠还是持械殴斗,这显然都是双方互相碰撞才可能出现的情况。

但如果我们学会忍耐,学会躲开那些气势汹汹的争斗来势,以平静应对对方的跳脚,我们可以躲避、忍让,不与对方一般见识,不轻易接招对方的挑衅,也可能会让对方“一拳打在棉花上”,很多争斗可能也就斗不起来了。这并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一种保存自我实力与维护自我安全的智慧。

当然面对对方的凶狠来势,我们也不能站在原地不动,否则就是一种被动挨打的状态。我们要有理性,比如及时正确地向周围的人求助,或者提前告知父母、老师,或者如果你觉得危险也可以及时报警,不和对方硬碰硬,不与对方胡搅蛮缠,迅速躲避也是必要的。

第三,在公共场合中要懂得彼此谦让。

有时候,有些冲突可能也是一时而起的。比如,有的人只不过是排队的时候被踩了脚或撞了一下,就开始不依不饶,并最终发展为斗殴,彼此记恨。这显然是令人遗憾的。

所以,身处公共场合时,要懂得谦让,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瞬间“爆炸”。踩了别人的脚便及时道歉,别人踩了你的脚则摆手表示宽容,这是很简单就能化解的事,没有多么大的矛盾,真的不需要发展到斗殴的地步。“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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