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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足球领域的财政公平法案and当体育遇上商业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俱乐部代表、球员、联赛和国家联合会均认为,这种状况会严重威胁欧洲足球体系的经济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欧足联于2011年开始实行《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FFP条例是为了强化2004-2005赛季开始实行的俱乐部许可制度。对俱乐部最严厉的制裁是禁止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其他制裁包括罚款、扣留奖金和禁止运动员转会等。

欧洲足球领域的财政公平法案and当体育遇上商业

简·皮珀

根据欧足联2011财年比对报告,在过去五年里,700多家欧洲顶级俱乐部的收入达到132亿欧元,平均年增长率为5.6%。总收入最高的26个欧洲顶级俱乐部在五年内增长了42%(欧足联,2013)。虽然27个中小型的顶级俱乐部收入有所波动,但2007年至2011年总收入同比仍然增长了29%。尽管经济形势严峻,但足球业仍在欧洲各地蓬勃发展。

在同一时期,俱乐部的净亏损总额从6亿欧元增加到了17亿欧元,增长了将近两倍:38%的俱乐部在2011财年负债大于总资产,陷入负净资产,53家欧洲顶级俱乐部中有45家公布了净亏损总额(欧足联,2013)。

足球收入呈爆炸式增长,但俱乐部仍旧亏损。之所以出现这种矛盾的现象是因为俱乐部花在球员身上的钱与其支付能力不符。俱乐部的支出增长速度比收入增长速度快,尤其是在工资和净转会费方面的支出。在2007年至2011年间,仅工资就增长了38%,从62亿欧元增加到近86亿欧元。决定俱乐部是否亏损的关键比率,即工资和净转会费与总收入的比率,从62%上升到了71%。由于增加的收入无法弥补增加的工资和转会费,所以俱乐部累计亏损。

俱乐部代表、球员、联赛和国家联合会均认为,这种状况会严重威胁欧洲足球体系的经济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欧足联于2011年开始实行《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UEFA Financial Fair Play,简称FFP).

FFP条例是为了强化2004-2005赛季开始实行的俱乐部许可制度。为了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冠军联赛和欧洲联赛),俱乐部在体育、基础设施、人事、法律财务状况等方面必须符合其明文规定的各项标准。FFP的新条例还包括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强化足球俱乐部的财务纪律,控制俱乐部在工资和转会费方面的支出。

FFP条例最重要的一项规定是“盈亏平衡要求”。[1]总的来说,这项新规定就是要求俱乐部在自己的财力范围内经营。更具体地说,俱乐部如果遵守盈亏平衡的要求,那么他们在一个“监控周期”内,支出超出收入的部分应该在“可接受的偏差”即500万欧元以内,这个“监控周期”包括初期两个以及后期三个连续的报告周期。监控期间的亏损不能超过500万欧元,因此在一个报告期超出预算的俱乐部需要在下一个报告期实现盈亏平衡。[2]“可接受的偏差”[3]目前可以达到4500万欧元的水平,前提是股本参与者愿意为俱乐部注资。为了监督和执行FFP条例,欧足联已经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法律和金融专家组成的俱乐部财务管理机构(CFCB)。对俱乐部最严厉的制裁是禁止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其他制裁包括罚款、扣留奖金和禁止运动员转会等。

对相关收入和相关费用的定义说明俱乐部必须根据新的FFP条例对薪资注入进行上限管理。如果俱乐部将大量资金用于工资和转会费,导致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高于“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公共和私人投资者就不会为了获得许可而继续为俱乐部注资。体育场馆、青少年学院和社区项目投资不算相关费用,因此不在收支平衡的计算范围内。

俱乐部过度投资比赛实力的原因主要有两个。[4]首先,过度投资倾向在国内和国际俱乐部足球比赛的竞争结构中普遍存在。其次,许多俱乐部根据科尔奈(1980a,1980b,1986)的软预算约束进行经营,也就是说,他们即使长期超支,也不会像其他行业的公司那样因入不敷出而破产。

足球比赛的竞争结构

投资达到一定数额,边际投资成本就会等于边际投资回报,而俱乐部通常会使投资金额超过这一数额,这种现象在职业团队运动联赛的等级竞赛中十分普遍(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例如,如果俱乐部A通过使用或购买其他比赛技巧而使排名上升,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所有被超越的俱乐部的排名都不可避免地会下降。由于俱乐部收入(即奖金、广播、赞助、出场门票和商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排名,所以现在排名较高的俱乐部A收入会增加,与此同时,排名降低的俱乐部收入较少,会受到俱乐部A负外部性的影响。因此,等级比赛本质上是零和博弈,每个俱乐部都希望通过增加比赛实力投资,提高排名。然而,即使“金钱得分”和“得分产生收入”等条件不变,所有俱乐部投资都增加,单个俱乐部的获胜概率仍未改变。

阿克洛夫用老鼠间的比赛作类比,其中许多参与者即老鼠,争夺一个固定的价格即奶酪(1976)。老鼠跑得越快,获得奶酪的机会就越高,燃烧的卡路里也就越多。由于只有最快的老鼠会赢得奶酪,所以其他老鼠将无法收回其投资(卡路里)。在足球竞赛中,即使是利润最大化的俱乐部,也往往通过长期过度投资比赛实力而消耗资源。[5]正如大多数欧洲足球俱乐部的财务状况,胜利最大化的俱乐部更可能过度投资。[6]当俱乐部都在尽可能多地投资比赛实力以追求更大的胜利时,消费能力是竞争优势的关键驱动力。[7]实际上,在这个特殊的消费能力游戏中,任何盈利需求都会成为阻力,因为追求盈利,就无法最大限度投资比赛实力。

不断发展的商业化和各种监管变化是形成目前欧洲足球竞争格局的重要原因,也是促使足球俱乐部过度投资的重要因素。[8]例如,冠军联赛中安排种子选手和小组赛的做法使巧合不再重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通过金钱获胜的概率加大,那么投资的动力也会增强。欧洲冠军联赛收入强劲增长,加之目前实施的分配方案对取得比赛胜利十分有利,全国锦标赛中不同名次的球员间收入差距拉大,并为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带来了巨额收益。球员市场管制松散,例如欧洲法院1995年颁布的《博斯曼法案》,也是造成过度投资的原因之一,因为工资和比赛胜利之间的关系愈加密切。

总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欧洲足球俱乐部过度投资的趋势是“正常的”。既然理智的俱乐部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俱乐部都经常过度投资,那么追求胜利最大化的俱乐部这样做的概率更大。然而,理论论证并不足以解释过度投资使很多俱乐部破产的极端程度。

软预算约束及其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导致欧洲足球俱乐部损失惊人的机制,几位作者(安德列夫,2007、2011;斯托姆,2012;斯托姆和尼尔森,2012;弗兰克,2014)使用了软预算约束的概念(科尔奈,1980a、1980b、1986;科尔奈、马斯金和罗兰,2003)。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斯·科尔奈最初提出了这个概念,用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中亏损企业长期效率低下的原因,这些企业一再需要接受公共当局救助。

简而言之,足球软预算约束的经济学逻辑可以表述如下。俱乐部面临赤字时,各种形式的支持组织(科尔内等,2003:5)(无论是国家还是私人投资者)都蜂拥而至,替俱乐部支付超出原始基金和收入的开销,以减轻其压力(科尔内等,2003:5)。因此,软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即使长期超支,也不会像其他行业的公司一样倒闭。[9]

到底是国家(最终纳税人)还是私人投资者(个人参股者或相关方)成了“资助足球运动员的保时捷”,这两者肯定会有所差别(库珀,2009)。与国家不同,私人投资不可能让无辜的公众为其足球投资负责。直觉上,人们可能会认为,私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资助。只要继续比赛[10]并且所投资金来自正当渠道,就可以不断注资。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无论公共资金和私人资金是否已经用完,俱乐部的决策者都会受到软预算约束以及由此产生的预期的不良作用的诱导。[11]

人才需求不断扩大,球员成本持续攀升

如果俱乐部在软预算约束下运作,那么他们会因为对有天赋的球员有需求而使投资失去弹性。高度软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为了得到心仪的运动员来打败对手,基本上可以接受任何价格。例如,成为俱乐部老板的前几个月,罗曼·阿布拉莫维奇在切尔西投资2.836亿欧元,谢赫·曼苏尔在曼城投资2.343亿欧元,卡塔尔投资局在巴黎圣日耳曼投资2.126亿欧元(巴尔纳,2012)。这些数据向我们完美地展示了什么是高度软预算约束。

虽然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但是我们将人才定义为能力比大多数球员强的人,他们数量有限(弗兰克和伯南克,2004)。由于软预算约束充斥整个足球行业,对精英球员的需求越来越多地超过了精英球员的现有数量。因此,有限数量的精英球员的工资和转会费与该领域的新注资金不平衡,这种模式完全不可持续。

风险升级,管理疏忽

软预算约束下的足球俱乐部价格弹性下降的另一个后果是风险升级。俱乐部管理者试图冒险搏一把,而不是通过负责任的投资决策使收支平衡。在软预算约束下,这种管理道德风险行为是在不同背景下研究后得出的标准结论。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就是金融领域“大而不倒”的问题,即管理者事后可以全身而退,所以他们愿意冒更高的风险(如施特恩和费尔德曼,2004)。弗兰克和朗已经证明,如果得到救助的概率很大,那么足球俱乐部管理者会选择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2014)。

而且,没有严格的预算约束可能会导致管理疏忽。俱乐部没有受到生存威胁的时候,决策者不会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挑选出好的项目进行开发。钱如甘露,源源不断,往往会加剧浪费现象,并削弱俱乐部经理的商业责任感(科尔内,1986,p.12)。

寻租,而不是真正的商业发展

软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管理者责任重大,他不仅要赢得资助者的青睐,还要保证资助者始终对俱乐部充满兴趣。软预算约束下的组织往往可以通过寻租行为获得回报,所以管理者不再致力于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引入新产品或运营方式,以努力培养俱乐部的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科内尔,1986,p.10)。对于俱乐部管理者而言,实现真正的商业发展比寻求新的注资弥补不利发展更难,至少从长远来看,软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可能不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他们的管理者也缺乏创新精神。

排挤硬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

软预算约束在足球行业蔓延,这对硬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果一些软预算约束的俱乐部使球员的市场价格膨胀,其他俱乐部只有增加支出才能维持现有实力。在一定程度上,预算拮据的俱乐部可以通过更好的俱乐部管理来解决消费能力匮乏这一问题。然而,因为竞争对手在软预算约束下消费能力几乎无上限,所以他们的竞争力终将低于其竞争对手。

因此,硬预算约束的俱乐部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实力不如对手的事实,二是改变立场,为了成功赌一局,希望赌局失败后能有外部注资来救助。实力下降会对俱乐部的决策者和球迷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并且软预算约束下的俱乐部会迫使其他俱乐部寅吃卯粮,所以软预算约束可能会进一步扩散。由此可见,软预算约束会使得那些具有可持续性和前瞻性的商业管理模式遭到排挤。

国家采取激励措施

国家为了软化足球俱乐部预算约束而采取的救助措施,通常包括减免或取消俱乐部的税捐债务和逾期应付款、通过国有控股银行提高信贷额度、提供低于成本的公共基础设施、增加国有控股或国家资助的企业赞助交易额等。[12]

西班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国家一直不执行税法,所以西班牙专业俱乐部的预算约束弹性很大。截至2012年9月,西班牙专业足球俱乐部欠西班牙政府7.5亿欧元税款和6亿欧元社会保障金,实际上这些都是欠西班牙纳税人的款项(范龙佩,2012)。

弗兰克认为,国家拯救超支俱乐部的原因之一是避免公共投资损失。问题在于,每一次救助都降低了国家承诺的可信度,人们认为政府以后还会救助经营困难的俱乐部(2014)。

每一次政府救助都助长了俱乐部不在乎是否超支的心态。范龙佩举例说明了这种心态(2012):

苏格兰流浪者俱乐部拖欠了900万英镑的未付税款后,政府便强制要求其缴纳。在西班牙,马德里竞技俱乐部拖欠1.55亿欧元的巨额税收债务,却毫无压力地在2011年8月以4000万欧元的价格转入了最佳射手法尔考。(第2页)

正如弗兰克所言,政府有正当理由拯救超支俱乐部(2014)。如果真要关闭某个俱乐部,理性的政治决策者必定权衡总救助成本与关闭俱乐部后为当地带来的经济损失。如果关闭俱乐部,许多支持者会因为失去共同喜爱的对象而十分恼火,俱乐部的员工也会失业。供应商将不得不取消俱乐部的到期应付账款,这可能会导致更多人破产。城市形象可能因此受损,投资者也会倍感失望。

考虑到过去的救助计划助长了俱乐部无视超支的心态,总的救助成本可能会逐年呈几何级数增长。与这些“无穷无尽的”救助成本相比,关闭俱乐部所带来的一次性附带损失应该是比较容易接受的。然而,当选的政治家们往往忽略了未来的救助成本,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在任职期间让选民开心。新任的政治家们几乎不会想要打破前者的承诺。政治家们只比较一次救助的成本和附加损失,而不考虑未来救助方案的制定问题,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越来越多的俱乐部需要国家救助。

欧盟国家援助法适用于国家出资进行的援助行动。[13]国家援助法的作用是限制政府操纵市场,控制公共资源用于帮助具体企业或特定经济活动的量。这意味着皇家马德里和阿森纳这样的对手俱乐部,无论是在各种市场上还是在球场上竞争,都得不到非法的政府帮助。

尽管足球产业一再出现滥用公共资金的行为,但鉴于其具有经济和国际意义,欧盟委员会并未采取具有实效的执法行动。直到2013年底,欧盟委员会才对西班牙高级足球俱乐部进行了国家援助调查,例如,皇马和巴塞罗那俱乐部。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最终调查结果,但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且声势浩大的公开行动,显然会对相关俱乐部产生负面影响。

欧盟国家援助法基本符合FFP条例的要求:FFP条例要求俱乐部采取具有可持续性的商业模式,这样公共救助金会有所剩余。同样,FFP的盈亏平衡要求也会因为宽松的国家援助政策遭到严重破坏。因此,委员会和欧足联公开表示要密切合作(欧盟委员会,2012)。欧盟委员会和欧足联强调,他们将采取更强有力的市场激励措施,不会将政府的支持视为一个可靠的安全网,无视FFP的开支限制。

委员会不愿意在2013年之前采取果断的行动,说明该调查的结果与会员国支出自主权相冲突,令人十分不安。在会员国和欧盟,足球在经济和文化上都有强大的影响力,这无疑加剧了政治敏感度。社区和足球之间的联系深入欧洲社会,委员会似乎缺乏正面解决问题的意愿和力量。此外,在欧洲经济环境充满挑战的时代,委员会可能会非常谨慎,选择不去妨碍职业足球的商业发展。

无论国家援助法和FFP条例有多好的互补性,可以肯定的是,FFP条例会要求严格审查俱乐部的资金,例如来自媒体的资金。只有正确认识国家对那些本就由国家资助的俱乐部采取的救助行为,纳税人以及符合FFP条例要求的俱乐部才会不再容忍这种行为,特别是当他们发现国家资助的俱乐部在明星球员方面支出过高时。除了强制执行制裁,公众的压力很可能迫使政府减少国家出资实施救助的次数,从而使俱乐部的财务纪律更加严格。

私人投资者采取激励措施

私人投资者年复一年地为俱乐部弥补损失,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从而产生俱乐部内的软预算约束,这在欧洲足球俱乐部中十分普遍。欧足联的基准测试报告显示,2012财年,700多家欧洲高级俱乐部报告称俱乐部所有者和利益相关方共融资15亿欧元。例如,罗曼·阿布拉莫维奇(参见案例研究12.2)和谢赫·曼苏尔在曼彻斯特队成为2011-2012赛季英超冠军之前,差不多四年就支付了15亿欧元(康恩,2012b)。在意大利,截至2012年,马西曼·莫拉蒂已经向国际米兰支付了约10亿欧元,而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在AC米兰的花费约为5亿欧元(亚里亚,2012)。

即使为私人投资者(或者一个相关方)带来的收益超过了救助成本,资助者也可能亏损。为了更好地理解私人投资者向足球俱乐部注资的具体激励措施,弗兰克建议区分以下两种私人投资者(2015)。“真正的投资者”正在寻找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回报,而“纯粹的成功寻求者”则愿意为成功付费。这两种类型不仅在激励方式上存在系统差别,而且FFP新条例对他们的影响也不同。

在详细讨论之前,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真正的投资者”和“纯粹的成功寻求者”来说,他们的俱乐部的治理结构至关重要。俱乐部治理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如何管理和获得预期奖励。[14]与成员协会管理的俱乐部以及公有制股份公司管理的俱乐部相比,私有公司管理的俱乐部更能吸引私人投资者。[15]主要原因是所有权自动为所有者分配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不仅对于制定和执行内部决策十分重要,而且在公众认知中,与那些决策和最终取得的体育成就有关。[16]因此,私人投资者非常希望成为俱乐部老板。

“真正的投资者”采取激励措施

在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中,“真正的投资者”正在寻找有竞争力的经济回报。[17]一个足球俱乐部以及它的体育成绩引起的公众关注可能极具吸引力,因为从中可以管理和获得其他业务积极的金融溢出效应。这种溢出效应最常见的形式可能是赞助。赞助商购买特定的赞助权利和服务,例如,体育场的命名权,在球员衬衫上印制其标志的权利,以及利用球员的影响力开展促销活动的权利等。反之,俱乐部经过媒体曝光可以吸引更多赞助商。[18]

除了可以增加曝光度,赞助商还可以通过俱乐部的积极影响力改善自身形象。[19]在与俱乐部达成赞助协议时,“曝光度”和“提升形象”就是赞助商“离开时所带走”的东西。当然,赞助协议还包括赞助商的直接消费机会,例如,参观比赛的特权等。然而,这些附加优惠不需要任何赞助协议也可以直接购买。因此,一个知识渊博、信息灵通的赞助商没有理由在特定的足球赞助中,为“离开时所带走”的东西支付比在其他交易中增加曝光度和改善形象更多的费用。“真正的投资者”和俱乐部将基于公平的市场价格签署赞助合同。[20]

“纯粹的成功寻求者”采取激励措施

“纯粹的成功寻求者”并不在乎他们对足球俱乐部的投资是否能获得经济回报,恰恰相反,他们愿意以金钱为代价,获取成功。[21]为了理解“纯粹的成功寻求者”的动机,我们可以假设有些人愿意为成功付费。对于一个非常富有的人来说,自己的足球俱乐部赢得冠军杯的梦想,与其他梦想不同,为了这个梦想他更愿意心甘情愿地贡献自己的财富。

罗森认为“纯粹的成功寻求者”之所以心甘情愿为了足球俱乐部赔钱,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从某种消费活动中获得的回报,往往与消费性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成正比(1981)。感知质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排他性。在职业体育中,俱乐部所有权向来是一种少数富有的运动员才能参与的消费活动。近年来足球行业的经济增长使得俱乐部所有权成为人们消费能力所及的非常独特的消费品。

位置竞争或消费现象可能是另一个相关动机(弗兰克,2005)。因此,足球俱乐部的实际赞助商和潜在的赞助商可以分为不同群体,例如,中东酋长、俄罗斯寡头、发展中国家的政治领导人等。除了可能会为他们的国家、企业等带来回报,这样的个人可能会在与他们社会地位相同的群体内进行比较从而获得个人成就感。赢得欧冠(或世界杯举办权、奥运举办权等)可能对他们来说更有意义,因为这表明他们赢了群体里社会地位相同的其他成员(即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酋长、寡头或领导人)。

只有在具有系统性市场失灵和监管赤字的经济环境中,才能快速积累购买大型足球俱乐部所需的巨额个人财富,人们常常将其与社会和政治合法性缺陷联系在一起。足球俱乐部的所有权以及因为其体育成绩而受到的公众关注和赞赏,可能会产生一种有可疑背景的俱乐部所有者需要的社会和政治合法性。在新的FFP条例下,公平市场价格合同可以视俱乐部的成绩而定。例如,如果一个俱乐部成功晋级冠军联赛,赞助商可以获得额外的公共曝光并提升形象。作为一个公平市场价格合同的一部分,根据比赛成绩制定的薪酬方案必须事先达成一致,如果超过与俱乐部交易的商品和服务的公平市场价格,“纯粹的成功寻求者”不能再为俱乐部注资了。FFP将限制那些赞助商注资后却没有为其带来公平市场回报的赞助活动。

相反,在体育场、青年学院和社区项目中的支出不受任何监管限制。这些支出明确排除在盈亏平衡计算范围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FFP的工资上限将“冻结”欧洲俱乐部等级制度,并降低俱乐部之间的竞争悬念,因为即使是最富有的俱乐部投资人也不能仅凭金钱来挑战顶级俱乐部的权威(例如,沃尔普,2011;萨斯,2012)。

乍看之下,追求比赛胜利的投资人对俱乐部进行无限注资究竟能否给欧洲足球比赛带来更多悬念,对此,人们观点各异。在欧洲顶级俱乐部,FFP评论家指出:切尔西、巴黎圣日耳曼(PSG)和曼城等俱乐部得到了资本大佬的支持,这使得近年来巴塞罗那、皇家马德里和拜仁慕尼黑等顶级俱乐部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然而,以PSG为例,其赞助者卡塔尔投资局(Qatar Investment Authority)为法国冠军比赛制造更多比赛悬念,而PSG以前的劲敌里昂、马赛及波尔多俱乐部肯定会反对这一行为。在法国,PSG已经变得无可匹敌了。

因此,目前对评论家声称的FFP条例“冻结”了欧洲俱乐部等级这一说法,赞成和反对的声音并存。但经仔细研究就可以发现,批评家的这种说法显然没有根据。[22]在足球消费能力博弈战中,小市场俱乐部不太可能比大市场俱乐部吸引更多资金,无法增加其相对消费能力,来挑战大市场俱乐部。一般而言,无论其真正潜在动机如何,“纯粹的成功追求者”都会对俱乐部进行严格挑选,并把资金投入到最有成功潜力的俱乐部中。

如果没有外部资金注入,俱乐部的获胜概率就取决于其市场潜力大小,良好的俱乐部管理和好运能提高其市场潜力。俱乐部的市场潜力是否长期保持不变无足轻重,关键在于俱乐部不能改变地区、国家,以及联赛的市场潜力的决定因素。因此,大市场俱乐部能击败小市场俱乐部在意料之中。小市场俱乐部不会比大市场俱乐部管理得更好、运气更好。“纯粹的成功追求者”会挑选最大的俱乐部,使它们优势更为明显,从而减少比赛悬念。(www.xing528.com)

最新FFP条例显示,“真正投资者”以公平的市场价格投资俱乐部,帮助其增加收益,从而提高俱乐部的市场潜力,因此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然而,“纯粹的成功追求者”通过注入资金,明显增加了俱乐部的消费能力,提升了俱乐部的市场潜力。通过控制“纯粹的成功追求者”的资金注入,FFP条例限制了这种内在的“钱生钱”机制。

因此,虽然这不是一个公开的目标,但最新硬预算约束实际上阻止了进一步“冻结”欧洲俱乐部等级制度。FFP条例有助于增加比赛悬念。然而,在竞争压力下,所有俱乐部仍为私人投资者敞开大门,并在必要情况下改变其治理结构以保持强大竞争力。[23]

当然,目前所有对FFP条例的评估都还在起步阶段。迄今为止,已经有FFP前两个监测周期的相关数据。所有申请参加欧足联俱乐部2013-2014赛季赛的俱乐部,有18家不符合FFP盈亏平衡要求,并因此受到俱乐部财政控制委员会(CFCB)的调查。据称,其中九家违反盈亏平衡要求的俱乐部最终都同意与CFCB达成和解。[24]处罚方式包括控制薪水、减少欧洲足联俱乐部比赛的场次并处以罚款等。罚款最多的是巴黎圣日耳曼和曼城俱乐部。这两家俱乐部同意各支付6000万欧元罚款(其中4000万欧元用以支付CFCB强加的几个条件)。

在2014-2015赛季,CFCB与14家违反盈亏平衡要求的俱乐部达成和解协议。处罚方式也包括控制薪水、减少欧足联俱乐部比赛的场次并处以罚款等。罚款最多的两个俱乐部是国际米兰(2000万欧元,其中1400万欧元用以支付强加条件)和摩纳哥(1300万欧元,其中1000万欧元用以支付强加条件)。

对旁观者来说,这些处罚手段可能显得过于温和,尤其是考虑到许多俱乐部私人投资者的巨大财富,这些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俱乐部的消费行为。然而,从2008年到2013年,700多家欧洲顶级俱乐部薪资和收入的年增长率情况明确表明,FFP条例和违规制裁手段的确会影响俱乐部的消费行为(见表12.1)。年薪增长率从2008年的14.0%降至2013年的4.3%。2013年收入增长率(6.7%)近年来首次高于年薪增长率(4.3%)。

自2008年来,俱乐部在2013年首次显示出积极的总体运营结果[25](见图12.1)。自2012年以来,总体亏损明显呈下降趋势。当然,未来几年的数据是否能够证实这一发展趋势还有待观察。

表12.1 700多个顶级俱乐部的年增长率

图12.1 总体运营结果

来源:弗兰克(2015)

案例研究12.1:拜耳公司是勒沃库森俱乐部的“真正投资者”

德国甲级俱乐部勒沃库森可以被视为公开投资商,甚至可以说它涵盖拜耳公司(德国化学和制药企业集团)的各种业务。为符合最新FFP盈亏平衡要求,拜耳公司在赞助协议中向其子公司支付的费用,不得比其作为投资商在自由市场上投入的资金多。

过去情况可能也是如此。但是,根据最新FFP盈亏平衡要求,拜耳公司必须在赛前签署赞助合同,在向俱乐部支付款项之前具体说明所有交易权利。只要合同符合公平的市场价格,赞助收入就不会与盈亏平衡要求相冲突。

FFP条例只会限制超过公平市场价格的注资。因此,FFP条例并不妨碍想要与足球俱乐部共同赚钱(而不是亏钱)的“真正投资者”。换句话说,FFP条例使得拜耳公司的股东不必支付勒沃库森俱乐部花费在球员身上的费用,这些股东正追求一种竞争性收益。“真正投资者”将继续把资金投入俱乐部薪水中,因为公平的市场价格代表了他们愿意支付的资金上限。

公平市场价格逻辑适用于FFP条例下“真正投资者”进行的所有类型的交易。“真正投资者”不受FFP条例的影响。

案例研究12.2:罗曼·阿布拉莫维奇是切尔西足球俱乐部的“纯粹的成功追求者”

罗曼·阿布拉莫维奇是个人投资者最显著的例子之一。2003年6月,这位俄罗斯亿万富翁成了西伦敦切尔西足球俱乐部公司的老板。到2012年,他已经向该足球俱乐部注入约10亿英镑资金(康恩,2012a)。

在某种程度上,阿布拉莫维奇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投资者”,他把俱乐部作为推动他其他业务发展的工具。然而,由于没有关于他的业务结构的详细信息,阿布拉莫维奇似乎不太可能成为“真正的投资者”,他对切尔西足球俱乐部进行投资以寻求竞争性来收益。相反,俱乐部为阿布拉莫维奇带来的非财务回报远远超过了给他带来的财务回报。否则,阿布拉莫维奇可能会退出足球投资事业。因此,与其说阿布拉莫维奇是一个“真正的投资者”,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愿意为成功付费的“纯粹的成功追求者”。

作为俱乐部的老板,阿布拉莫维奇当然对俱乐部赢球感到十分自豪。谁不会呢?同样,切尔西俱乐部的所有权也久负盛名,它是获取社会地位的有效手段,因此,阿布拉莫维奇绝不会忽视这一点。

但在阿布拉莫维奇眼中,实用性比体育精神和虚荣心更重要。更具体地说,他对俱乐部的所有权以及比赛成功带来的公众关注度和赞美声,使其符合社会和政治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正是前俄罗斯寡头所不断追求的。另一个俄罗斯寡头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Mikhail Khodorkovsky)在2003年被捕,并于2005年被送往西伯利亚监狱,这可能使阿布拉莫维奇意识到自己在俄罗斯的脆弱身份。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支持切尔西足球俱乐部也就不足为奇了,况且这个俱乐部能参加全球最大的足球联赛,且坐落在世界上最大、最富裕的地区之一。阿布拉莫维奇成为俱乐部老板后,切尔西成为由公司控股的最大的足球俱乐部。而像皇马、巴塞罗那,以及拜仁慕尼黑等具有更大的市场潜力(因此也更有成功潜力)的俱乐部,由于它们实行会员制管理,因此并没有投资者收购它们。

当然,像所有俱乐部老板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阿布拉莫维奇的真正动机也逐渐变得复杂多样。然而,在向切尔西俱乐部注资十多年且该俱乐部赢得几个奖杯后,阿布拉莫维奇闻名西欧乃至全世界。切尔西俱乐部的成功与他密不可分,这似乎也证实了他在收购俱乐部之初所说的那样:“我没有拿破仑那样伟大的梦想,我只是勤奋工作,脚踏实地。”

最新FFP条例使得阿布拉莫维奇不愿为成功投入更多资金。为了增大切尔西足球俱乐部第二次夺得欧冠冠军的机会,阿布拉莫维奇本可以建一个更好的体育场,投资更多有潜力的年轻人才,并设法增加俱乐部的球迷。在体育场、青少年学院和社区项目上的支出不受监管限制,这些支出并不在盈亏平衡款项之内。然而,他为了实现盈亏平衡不能增加俱乐部的工资。

FFP条例的主要目标是维持欧洲俱乐部足球的长期财务稳定。在这方面,FFP的盈亏平衡要求激励俱乐部管理者严格控制球队的工资,使之不超过俱乐部收入,并保持在“可接受偏差”内。通过引入硬预算约束,FFP的盈亏平衡要求解决了足球产业中“太受欢迎而不能失败”的问题,而俱乐部管理者的投机取巧状况也有所缓解。

足球竞赛已经退化成一个“僵尸竞赛”行业,在这个行业中,越来越多的俱乐部破产,而FFP条例使“良好俱乐部管理”激励机制在这个行业中重新复苏。[26]若两个俱乐部具有类似的市场潜力,经营不善者不可能会通过赢得投资者的投资而胜过经营良好者。

FFP带来的另一积极(但并非官方意图)作用在于,它有助于保持欧洲俱乐部比赛中的竞争平衡。[27]在尚未规定工资上限时(即FFP条例出台之前),财力最雄厚的投资者自然会选择市场潜力最大、获胜概率最高的俱乐部。这些俱乐部除了具有优越的市场潜力外,投资者的注资还使它们的优势更加明显。为了改善这一状况,FFP条例强迫优势俱乐部只能在特定的市场潜力下运作,不允许它们利用投资者的钱来增加自己的消费能力,从而缩小劣势俱乐部和优势俱乐部之间的差距。

包括欧洲俱乐部协会(ECA)在内的欧洲足球俱乐部,[28]它们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已经多次明确表示支持FFP条例(例如欧足联,2014)。俱乐部的软预算约束可能仍然存在漏洞(例如用创造性的市场价格计算和夸大的赞助交易),但是随着欧足联经验不断增加,以及FFP条例的相应更新,这些漏洞会逐渐缩小。

和解程序是FFP条例当前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步骤。相较于禁止超支俱乐部参加比赛而言,它与CFCB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可能更符合双方利益。同意CFCB条款之后,超支俱乐部仍能参加欧足联的比赛,在许多情况下,这一比赛是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俱乐部在体育仲裁法庭(CAS)的上诉既昂贵又耗时,而且结果也往往并不确定。对于欧足联来说和解就是保证事情到此结束。FFP条例不会挑战CAS的权威,而且它可以为欧足联节约时间和昂贵的法律成本。此外和解程序提供了灵活的个案解决方法。过度监管使得俱乐部的投资变得愈加困难,风险承担能力也有所下降,而监管不足则会导致FFP无法实施,因此,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并非易事。实行和解程序似乎是FFP条例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微妙的方式。

【注释】

[1] 协议第58-63条规定了盈亏平衡要求(参见欧足联,2012)。

[2] 2013-2014赛季首个监测周期包括截至2013年底的报告期及截至2012年底的报告期。

[3] 《欧足联俱乐部许可和金融公平竞赛规定》第61(2)条解释道,在2015-2016赛季、2016-2017赛季和2017-2018赛季监测期内,可接受偏差总额将降至3000万欧元。

[4] 以下部分主要参考弗兰克(2014)对为什么足球俱乐部会过度投资的讨论。

[5] 详见例如迪特尔、弗兰克和朗(2008)以及米勒、拉默特和霍夫曼(2012)对体育联盟的过度投资现象的详细分析和讨论。

[6] 详见例如柯塞尼(1996,2000)进行的正式分析,或加西亚·戴尔·巴罗和西曼斯基(2009)为西班牙和英格兰总结的实验性证据。

[7] 详见弗兰克(2014)对俱乐部足球消费权的重要性的讨论。

[8] 详见迪特尔、弗兰克和朗(2008)的正式分析和弗兰克(2010)的详细讨论。

[9] 详见斯托姆和尼尔森(2012)以及弗兰克(2014)的进一步讨论。

[10] 详见希曼诺夫斯基(2010)提出的一系列论点,即为什么足球俱乐部几乎总是能够在遭遇财务危机时保持活力。

[11] 以下关于软预算约束导致的各种低效率的讨论与弗兰克(2014)的进一步讨论大体一致。

[12] 详见科尔奈(1986:5-6)对国家干预可能采取的措施进行的详细讨论。

[13]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克雷文(2014)关于欧盟国家援助法在职业俱乐部足球运作中的更详细的讨论。

[14] 详见弗兰克(2010)关于俱乐部治理结构对从私人投资者获得资金的能力的影响的进一步讨论。

[15] 53个欧足联国家协会全国顶级赛事中700多家俱乐部中的大多数都是会员(42%)管理制。另外一些俱乐部治理结构是股份有限公司(38%),还有一些是股票上市公司(4%),国有企业(3%)或特定体育公司(13%)(欧足联,2012)。

[16] 在会员制管理的俱乐部中,直接民主原则不允许任何私人投资者获得剩余控制权,以插足管理和获取回报,为俱乐部亏损找理由。在公众看来,体育的成功归功于拥有俱乐部的私人投资者。分散的俱乐部匿名股东是受约束的,因为股份公司根本没有剩余的控制权,并且他们与俱乐部的成功毫无瓜葛[参见弗兰克(2010)的详细讨论]。

[17] 本节主要依据弗兰克(2015)关于真正投资者的激励机制的讨论,以及它们如何受到FFP条例的影响。

[18] 广告对等方法通常用于评估各种公共关系活动的价值。该方法通过使用传统的广告格式(参见例如杰弗里斯·福克斯,2003)来计算实现同等曝光量的成本,以此确定赞助的价值。

[19] 赞助专业评估公司通常使用乘数法对通过使用广告对等方法计算出的有形价值进行形象转移,从而获得更多的潜在价值。

[20] 公平市场价格是对自愿卖方和自愿买方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进行评估,他们有知情权,处事谨慎、学识渊博,在一个开放的、不受限制的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这个概念在税法和会计界中是最重要的。

[21] 本节主要依据弗兰克(2015)关于纯粹成功追求者的激励机制以及它们如何受FFP条例影响的讨论。

[22] 详见弗兰克(2014)的详细讨论。

[23] 德甲所有俱乐部都为私人投资者敞开大门,它们甚至需要联赛的监管调整。德甲独特的“50%加一票”规则保证了足球队对其成员协会的剩余控制权。例如在拜仁慕尼黑俱乐部,如果俱乐部成员同意,可以将其49%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为给新体育场融资,该俱乐部把18%的股份卖给了阿迪达斯和奥迪,目前会员协会仍然持有其82%的股份。“50%加一票”规则只有两个例外:第一个是勒沃库森职业足球队于1999年由一个会员协会转型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拜耳公司获得该公司100%的股份;第二个例外是乌尔夫斯堡球队于2001年由一个会员协会转型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德国汽车制造商大众汽车(Volkswagen AG)获得该公司90%的股份。

[24] 详见欧足联(2015)关于CFCB对违反FFP盈亏平衡要求的俱乐部进行制裁的所有案例。

[25] 运营结果是指结算工资和所有经营成本后,转移活动、融资和投资或撤销投资前的亏损或收益。

[26] 另见弗兰克(2014,2015)的持续论证。

[27] 另见弗兰克(2014,2015)的持续论证。

[28] ECA是一个代表欧足联足球俱乐部协会利益的机构。这是欧足联认可的唯一一个类似机构,而且它在每个欧足联成员协会都设有会员俱乐部。ECA成立于2008年,取代了由少数精英俱乐部组成的欧洲足球豪门联盟,因为这一联盟并未得到欧足联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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