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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多年冻土区公路建设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月报应对本月内的环境监测、“环境问题通知”的响应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① 参加交工验收检查,出具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监理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多年冻土区公路建设

10.3.4.1 环境监理的职责和权利

(1) 环保总监的职责和权利

① 对项目环境监理负有全面责任,在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对环境监理业务具有独立决定权。

② 分管总监办的环境监理工作,领导各处环境监理工程师开展环境监理业务。

③ 主持制定项目环境监理规划,审批环境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

④ 落实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环境监理工程师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实施细则、考核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⑤ 组织、检查、考核环境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⑥ 负责组织环境监理工程师编制环境监理工作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 负责组织环境监理工程师编制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结。

) 参与处理环保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 参加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组织和主持工地环境保护会议,主持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组织环境监理工程师编写、印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

⑩ 签发环境监理工作计划、环境监理月报及其他重要环境保护管理文件。

, 负责组织环境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资料、计划、统计、档案、制度和管理工作,组织交工验收环境监理文件的编制工作。

- 协助指挥部做好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责任条款的落实工作,以及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及施工单位招标工作。

. 不定期进行全线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对施工中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件应进行应急处理决策

/ 检查、督促和协调统一驻地办的环境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驻地监理呈报的各种环保问题。

0 掌握工程动态,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不可预见的环境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1 参加各合同段的工地会议,检查督促指挥部和总监办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指令的执行。

2 领导监理工程师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协助中心实验室的环境监测工作。

3 负责施工中环保问题的决策与批复。

4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环保证明书。

5 需要向业主上报文件的审批。

(2) 环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

! 熟悉合同文件、环评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 按环评、水保报告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负责监理合同段内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工作,对承包人的各种环保措施、环保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对于环保措施执行不力、环保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环境监理工程师填写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

# 审查承包人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以及提交的与环境监理有关的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案、申请及报告等,将审查意见上报环保总监,检查承包人按设计图进行环保工程施工及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 熟悉监理合同段内的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实施达标监理,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不定期现场监视,实施目标监控;配合、协助中心实验室进行监测采样,负责环境监测结果的上达汇报和下发处理。

% 对于敏感问题的处理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对施工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工程、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

& 巡视检查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坚持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不可预见的环保问题。

( 调查处理工程中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 根据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对承包人提交的环保措施进行进度监理;对于发生费用的环保工程和措施,环境监理工程师予以计量和确认。

* 主持环境监理工地会议,整理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并发送参加工地例会的各方,同时报环保总监,由总监办备案。

+ 编写环境监理季度工作计划、月报、季报、年报和工作总结报告

, 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弃土场、料场、预制厂、施工驻地、运输道路的现场监理工作。

-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 负责汇总环境监理资料。

/ 负责各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环保验收。

0 评估承包人的交工环保验收申请,参与组织对拟交工程环保措施的检查验收。

1 主持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配合业主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 履行业主和环保总监赋予的其他环境监理职责。

10.3.4.2 环境监理阶段的划分及相应工作内容

结合主体工程监理阶段划分,本项目的环境监理阶段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监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之日止为施工准备阶段。合同工期开始日至竣工交验日止为施工阶段。交工验收是指从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之日起到交工验收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止;缺陷责任期是指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到施工单位获得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1) 施工准备阶段

! 与指挥部签订施工期环境保护责任书。

" 与指挥部签订环境保护合同条款

# 环保总监办全面负责总监办的环境保护管理及施工期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配备环境监理工程师。

$ 环保总监负责其办事机构内部管理运行规章制度的建立。

% 环保总监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责任条款,在招标文件中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与要求。

& 确认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和工作计划。

) 制定环境监理工作计划,报总监办审批。

⑨ 准备环境保护监测设备。

⑩ 准备工地会议环保内容。

(2) 施工阶段

① 按各标段提交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及本监理驻地制定的环境监理工作计划,全面进行环境监理。

② 参与工程阶段性验收,出具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③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自检表中环保执行情况。

④ 每月底前编制环境月报报送环保总监。月报应对本月内的环境监测、“环境问题通知”的响应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每季末编制季报,年末编制年报。

⑤ 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及时提出和解决环境问题。

(3)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① 参加交工验收检查,出具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② 编制监理工作总结,由环保总监负责审查。

③ 落实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

④ 落实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10.3.4.3 施工期各工序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

(1) 路基工程

1) 结构物拆除及地面清表

开挖施工中表层土保护是一个重点环境保护问题,表层土堆积除了能引起水土流失外,也能引发一系列生态平衡失调,如植被减少、景观破坏。地表清理也会对沿线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一定影响,造成土壤肥力下降等。结构物拆除及地表清理的环境影响见表10—5。

表10—5 结构物拆除及地表清理的环境影响

路基用地范围内正在使用的旧桥梁、旧涵洞及其他排水结构物必须对其正常的排水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拆除;承包商需将正常排水安置的方案报环境监理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拆除;拆除时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并对被拆体充分洒水,减少粉尘排放;被拆除的施工垃圾应弃于指定的弃渣场,严禁污染河道,拆除过程由环境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承包商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对象和范围,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 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予以清除,并且集中堆放在弃土场内,以备将来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或造田时使用。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对于施工区域的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环境监理工程师应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对于施工沿线的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环境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设立专人负责制,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减轻施工对其产生的影响。

2) 路基开挖、填筑

路基开挖会产生噪声、增加水土流失等。潜在的环境影响见表10—6。

表10—6 路基开挖潜在的环境影响

① 路基开挖前,环境监理要检查开挖上方的截水沟和下方挡渣墙的设置情况,并要求设置沉淀池拦截混砂,完工后将沉淀池进行绿化或还耕。

② 环境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明确开挖范围,特别注意对图纸未标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严禁承包商为施工方便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在路基开挖过程中,严禁弃土堆于两侧,破坏植被。若开挖时发现实际与设计勘探的地质资料不符时,特别是土质较设计松散时,应该修改设计方案及挖方边坡,确保边坡稳定,并记录文件归档。运渣车辆应停在路基开挖范围内,随挖、随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③ 对于施工取土,须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应计划取土,及时绿化还耕。对于公路两侧取土,在规划范围内取土,必须与路基保持一定的距离,杜绝随意取土现象发生,一旦发现违规取土,监理工程师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路堤填筑施工过程中,应保持通行道路湿度,监理工程师依据天气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洒水,避免过往车辆卷起扬尘。(www.xing528.com)

雨季施工过程当中,监理工程师协同施工人员随之关注天气预报材料,一般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⑥ 工程环境监理工程师精心规划,对路基施工的挖方、填方进行调配,尽量减少弃渣,力争填挖平衡,降低水土流失。

⑦ 对于如软土、沼泽地、滑坡地段、崩塌与岩堆地段等特殊路基,监理工程师应高频率巡视,按规定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旁站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确保地质环境受破坏最小,并且保证公路路基质量。

⑧ 公路施工过程中,及时监测公路施工噪声,及时监测施工营地及洗车废水的污水是否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若未达标排放,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⑨ 路基开挖过程中,对于沿线居民居住附近,随时进行巡视检查,是否影响当地居民交通。若影响,需开辟临时便道方便居民通行,并在开挖危险路段竖立警示桩,保证居民通行安全及学生上学安全,将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⑩ 对路基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商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报告上级保护部门,经过文物保护专家现场调查后,采取相应的措施,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允许后方可施工。

3) 爆破

① 尽可能以挖掘代替爆破,以多点少药代替大量炸药爆破,采用延时爆破技术等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禁止夜间开山爆破,敏感点及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确须放炮作业的,应加以阻挡、防护,以防碎石冲击,并减小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② 凡必须用爆破作业的应该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确定爆破作业的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受到损害。在危险区域的边界要求施工人员设置明显标志,建立警戒线、现实爆破时间和警戒信号,在危险的位置或附近设置标志,派专人看守,严禁行人在爆破时间进入危险区。若无法保证爆破安全时,采用人工开凿、化学爆破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③ 在山地或森林等野生动物分布较集中的区域,爆破前监理工程师同施工人员采用人工手段对爆破区内可能存在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避免其因爆破产生死亡。

④ 开山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避免对特殊地貌景观的破坏以及避免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 弃渣

① 弃渣场的设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弃渣场下游近距离范围内不能有村庄、学校和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② 对新建的弃渣场,承包商必须将原有地貌的资料、临时用地的使用批文及其采取的环保措施报监理组,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核。

③ 弃渣场的位置确定后,环境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人员对其使用范围进行明确标示(插旗、竖界桩),对超出范围乱弃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④ 弃渣应堆放整齐、稳定,保持排水畅通,监理工程师应巡视监理,并明确记录现场状况,避免对周围建筑物、排水及其他设施产生干扰,甚至破坏。

⑤ 承包商应及时对弃土进行推平,每弃30 cm必须进行碾压,弃渣场使用完毕后,承包商要对其进行植被恢复。

5) 路基防护

① 边坡开挖后出露的块石及植物根系尽量予以保留,以减少开挖面土壤的散落,开挖面的坡度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置,以免造成坍塌或者加剧水土流失。

② 采取植物防护时,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监管化肥农药的使用,鼓励承包商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

③ 采用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护坡时,环境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施工过程中喷射洒落物要及时清理,严禁施工废水随地排放。

④ 采用锚杆铁丝网喷浆护坡时,环境监理工程师要防止填料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⑤ 雨水充沛地区,监理工程师及时督促施工人员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产生边坡崩塌、滑坡。

⑥ 对于路基冲刷防护,环境监理工程师要审核其环保措施,以减轻对河流等生境的影响。

6) 路基排水

① 环境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边沟坡度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排水通畅。

② 环境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边沟积土,要求承包商及时清理,防止施工期雨水造成水土流失。

③ 环境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确保排水沟同当地周围水利设施衔接良好,防止出现“断头边沟”,严禁雨水经边沟流入人行涵洞,造成下穿道路积水。

④ 对于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要抬高边沟地面标高,或者设置暗沟(渗沟),防止公路外侧地下水向公路边沟渗透,使公路边沟变为“蓄水沟”。

(2) 路面工程

1) 路面基层环境监理

路面基层施工时包括混合料拌和与运输、初期养护等,随之而来的会引起噪声、扬尘等污染,见表10—7。

表10—7 路面基层带来的环境影响

(续表)

① 物料开采的环境监理措施。承包人应将砂石料场开采的批文复印件和砂石料场的位置平面图和原有的地貌图片(录像)资料,及其因沙砾开采对生态、水土流失、防洪等环境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呈报环境监理组,由环境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料场开采之前,环境监理工程师明确其开采范围,如插彩旗、立桩界等。并规定其开采深度和边坡比率(1∶3);承包人应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严格按要求作业。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日常的巡视监理,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② 拌和站生产的环境监理措施。拌和站一般包括稳土拌和站和沥青拌和站。拌和站的选址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有关环保规定,承包人初选后,应将平面图及其场地四周300 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农田主要种植作物、主导风向、原有的地貌资料报环境监理组,由环境监理工程师审核。

拌和站设备安装完毕,承包人应通过其工地实验室对其产生的污水、扬尘、噪声的处理效果进行自检,使其达到相应的标准。承包商将自检材料报送环境监理组,环境监理工程师同试验室人员进行现场复测,达到标准后方可开工。运行期间,环境监理工程师采用巡视、监测等手段对拌和站场的环境状况进行控制。

拌和站生产污水排放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拌和站生产期间环境噪声标准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混凝土搅拌机现场限值。拌和站生产期间环境空气标准执行《港口装卸作业煤粉尘浓度控制标准》(JT 2006—1984)中的相关指标;沥青拌和站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6—19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拌和设备应配备沥青烟气处理装置,沥青混凝土的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对供货单位的环保要求。

③ 施工便道的环境监理措施。环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便道控制的重点是扬尘和噪声。

对穿过村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便道,承包商必须定期洒水降尘,洒水的频率由环境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并且承包商要对施工便道经常维修,运料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当承包人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环境监理工程师有权雇佣专业洒水车辆进行洒水降尘,费用由承包人合同款中扣除。

环境监理对噪声的控制标准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当噪声敏感区域夜间的噪声值不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1993)中的四类标准55 dB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以保证居民休息。

④ 初期养护环境监理。基层养护应采用土工布或棉毡进行覆盖养护,监理工程师认真对全线进行养护监理,确保路基水分蒸发最少。养护期间应该控制水量、避免溢出、浪费水资源且造成环境污染。养生结束后,覆盖物应定点存放,监理工程师对存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对周边植被和土壤产生破坏,存放地点应有防御和排水设施。

2) 路面环境监理

公路路面基本都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期间会产生施工噪声、有害气体释放等污染,见表10—8。

表10—8 沥青路面施工环境影响

路面摊铺作业是泛指路面工程中垫层、基层、面层中的摊铺和碾压等工序。

① 摊铺沥青混凝土将产生沥青烟,沥青烟含有强致癌物质,环境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人为作业工人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环境监理工程师对现场进行抽查,对现场施工人员未戴防护用品者,环境监理工程师要给予作业工人适当处罚,对承包商进行重罚。

② 沥青拌和设备、沥青、导热油、燃油储存罐及连接管道应确保密封,监理工程师须对各储存罐和连接管道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泄漏,且设备附近须配置干砂、足够的灭火器,以保证产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理。设备应配置除尘器以及沥青烟气处理装置,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规定(沥青烟尘浓度≤150 mg/m3)。

③ 混合料运输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不定期进行沿线监督审查,若有用料洒落现象,要求运输人员对运料遮盖篷布,并将洒落物料尽快回收处理,减轻环境破坏,若洒落现象较为严重,可给予相关管理人员一定的处罚。

④ 沥青洒布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缩短时间,减轻对周围人群及施工人员的健康影响。位于沥青洒布处置区周边上的土壤表面应铺设临时覆盖物加以保护,对于沥青可能溅到的植物应有临时覆盖物加以包裹或遮挡。承包商对沿线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废渣进行集中处理,防止产生危害。严禁承包商在施工沿线附近就地掩埋。在沥青洒布过程当中,监理工程师应该实行旁站监理,防止沥青污染。

⑤ 摊铺和碾压的机械噪声应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当噪声敏感区域夜间的噪声值因摊铺和碾压不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指定标准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以保证居民休息。

(3) 桥涵工程

相较于公路工程施工,桥涵施工过程会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较为严重的污染,施工过程中也会产生振动、噪声等环境破坏。具体环境影响见表10—9。

表10—9 桥涵工程施工环境影响

①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人员明确围堰用的土袋、板桩或套箱的数量,并将其编号,编号结果交于环境监理工程师。清除围堰材料时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用记录编号对照围堰量,防止将围堰材料遗留于水体中,阻碍行洪且产生水体污染。

② 基坑开挖时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防止施工人员将开挖的工程弃方丢弃河边或者弃于河内,应将弃方暂时堆放于距水体较远的地带。对于有机质较高的底泥和泥炭等,监理工程师指导施工人员整齐堆放,经自然吹干后运至需要的单位进行土壤育肥。

③ 对于已经加工完好的泥浆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是否泥浆池周围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允许后泥浆池方可投入使用,确保大雨季节泥浆不会外溢而污染环境。

④ 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记录,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抽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责令其立即停工进行维修,必要时给项目负责人以适当处罚。

⑤ 对于不能通过感官直接确定的水环境质量SS、石油类等指标,可进行现场检测予以确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水环境。

⑥ 旱桥施工时,只许砍伐墩、台永久施工部分的植被,监理工程师可巡视监督管理,无须长时间旁站。

(4) 隧道工程

修建隧道工程植被破坏较小,相对于大填大挖公路工程来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但是隧道工程会引起地质破坏、地下水枯竭等环境资源问题,进而影响隧道顶部植被正常生长,甚至引起地表塌陷,远期环境隐患较多。另外隧道施工时噪声、污水量较大。隧道主要的环境影响见表10—10。

表10—10 隧道工程环境影响

① 监理工程师严格控制隧道口开挖和隧道施工的影响范围,防止超范围施工破坏环境。

② 炸药爆破时,施工单位严格控制炸药量,做好相关记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降低生态破坏及声环境污染。

③ 对修建洞口时所采取的保护设施如截水沟、保护边坡、仰坡等措施等进行检查,减少生态破坏,并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④ 对隧道施工相关的临时装备进行认真检查,如瓦斯监测报警装置、通风装置、临时蓄水池等。质量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⑤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进行严格监理,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对应的环保措施,并做详细记录。

⑥ 隧道施工过程若遇到潜水层或其他放射性元素如氢、镭等,须予以重视,监理工程师依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方采取相应措施,并予以备案。潜水层施工过程当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监理,必要时旁站监理,防止地下水源污染甚至产生灾难性的生态破坏。对于各种放射性元素,应经过严格测定后依据含量或者浓度采取相应措施,措施须经业主和环境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⑦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废渣,优质石渣可以加以利用,如路基填料等。优质废渣的区分须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同意方可区分对待,防止有用材料浪费。

⑧ 施工过程若发现珍稀保护动物,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与物种保护,做好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⑨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有权要求施工方无条件限期整改。

⑩ 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状况,确定本阶段环境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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