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技体育项目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现象突出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不均衡问题突出,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布局还不够合理,夏季项目和冬季项目之间、奥运会项目和非奥运会项目之间、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之间、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之间以及东、中、西部区域项目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首先,不同体育项目之间的发展程度差异明显。以跳水、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举重、射击、柔道等为代表的优势项目水平很高,成为奥运会的主要金牌点;而其他项目,尤其是影响力广泛的基础大项、“三大球”以及冬奥项目的总体水平相对不高。同时,夏季奥运项目的普及程度较高,而冬季奥运项目的普及程度较低。其次,我国竞技体育的区域性非均衡发展明显。城市地区的竞技体育发展要明显好于农村地区,城市的体育设施相对完备,训练条件比较优越,而农村地区人口外流严重,体育设施欠缺,体育氛围不足,城乡二元化格局明显。在区域分布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竞技体育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2.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
竞技体育运动的持续发展离不开源源不断的优秀后备人才。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结构和数量与体育强国建设的要求还不匹配,各项目发展不平衡,新兴奥运项目人才短缺,优势项目也面临着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体育系统、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多元投入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还未建成。运动员培养还是以传统的体校模式为主,大、中、小学一条龙的人才培养体系尚未成体系。二是地方化、院校化、社会化的多元人才培养模式还未形成。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主要采取的还是传统的一条龙模式,各地在奥运战略导向下,重点发展优势项目,对基础项目和集体球类项目投入不足。三是体教融合不够,运动员的学训分离仍然比较严重。在传统的“三级训练网”模式下,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协同不够,运动员过早地参赛训练,未能有足够时间保障文化教育,影响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www.xing528.com)
3.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有待改革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对我国竞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然而我国竞技体育领域中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还未形成,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短板,集中表现在:一是运动项目发展状况与“强政府”“大社会”“优市场”的体育治理新格局不相匹配,还是以行政手段管理竞技体育事业,管办不分仍然存在;二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决策机制还不健全,竞技体育主要依靠行政部门的政策传导,社会主体尤其是各项目协会、俱乐部的自主决策权还不够;三是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还未实现有机结合, 竞技体育的社会化程度低,市场配置体育资源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中央与地方之间、体育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和俱乐部之间、奥运会与全运会之间还存在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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