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24日国家体委发布的《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指出,改变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赖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有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
1994年3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42号)指出,国家体委应“通过改革,逐步实现‘管体育’与‘办体育’的职能分离,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弱化微观管理,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应对1994—2000年的冬、夏奥运会和亚运会等7次综合性大赛,1995年7月正式颁布《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2000)》,提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竞技运动发展规律的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强对抗的竞技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3]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运动项目直接由行政管理的局面,国家体委从1994年开始,将部分职能从机关分离出去,成立了首批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97年又组建了6个项目管理中心,并对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整。同时,推进项目的分类改革,将我国开展的竞技运动项目分为国家投入项目、一般性投入项目和以社会投入为主的项目。在国家队建设方面,逐步推行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三种国家队组建模式。从第七届全运会开始起,将全运会改在奥运会后一年举行,并改变比赛计分办法,将奥运会所获奖牌按1∶1带入全运会参赛代表团。1994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揭幕,拉开我国职业联赛发展的序幕。这一年,为弥补体育事业经费的不足,经国家批准,国家体委成立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全国统一发行体育彩票。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www.xing528.com)
为进一步理顺关系,1997年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国家体委调整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同意组建竞体司、青少年体育司、体育产业管理司和体改办。根据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不再保留,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正部级)。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国务院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11月25日,北京正式提出申办2008年奥运会。
2000年12月15日颁布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21世纪前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组织体系。《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普及与提供相结合,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2001年7月13日,国际奥委会112次全会在莫斯科决定第29届夏季奥运会的举办权。北京以“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赢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奥运梦想。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后,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并由国务院主持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对新时期体育工作和筹备2008年奥运会做了全面部署,国家体育总局也制定了《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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