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一书,自始至终讲论“道德之意”,并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1)“道”是《老子》的中心概念或最高范畴,也是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在《老子》一书中,出现“道”字多达74次,且具有多种含义。唐君毅曾将《老子》书中的“道”概括为“虚理之道”、“形上道体”、“道相之道”、“同德之道”、“修德之道”、“生活之道”、“为事物及心境人格状态之道”。罗尚贤在《老子通解》(广东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一书中说老子哲学是唯“道”主义哲学,认为“道”在《老子》书中具有三层含义:一是客观世界固有的东西,称为“恒道”。二是从认识论上说,“道”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即“论道”。三是把“道”正确地论述出来,便成为“道理”。“恒道”、“论道”和“道理”构成老子“道”的外延。从内涵上讲,老子的“道”是主客观的统一。
此外,许多研究者都从不同角度对老子的“道”作了详尽的分析和概括。有的认为它具有本体论、认识论、人生观和政治哲学等方面的意义,有的则认为它在不同的地方分别指形而上学的实存者、规律以及人生的准则和典范。这些概括虽有差异,但在实质上并无不同。概而言之,老子的“道”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首先,指宇宙本体。就是说,“道”被认为是宇宙的最根本的即最高的存在。“道”先于天地而存在,具有“独立而不改”的永恒性,是“周行而不殆”的运动实体。这一宇宙本体虽然无形无名,不能为我们的感觉所感知,但它是真实存在的,可以为我们的思维所把握。所谓“有个混然存在的东西,它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经先有了,无声且无形,独立而永存,周行而不止,可以为天下万物之母。我不知道它的名称,只能表其字为‘道’,勉强起个名叫‘大’”。所谓“‘道’这个东西,恍恍惚惚。惚啊恍啊,其中有‘象’;恍啊惚啊,其中有‘物’。窈窈冥冥,其中有精微而不可见的东西。这种精微的东西是很真实的,是可信验的真实存在”。所谓“视之而不见,叫做‘夷’;听之而不闻,叫做‘希’;触之而不得,叫做‘微’。这三者无法再追究查问,它们原本就是浑然而为一”。这里描写的就是作为最高存在的“道”的体状。
其次,指支配物质世界或现实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作为规律性的“道”,其根本原则就是“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是‘道’的运动”。一方面,事物彼此间都在相互对应的状态下形成和存在,并相互转化,所谓“有和无相互产生,难和易相互形成,长和短相比较而显其长短,高和下相比较而成其高下,音和声相附和,前和后相跟随”,“灾祸啊,幸福就倚靠在它旁边;幸福啊,灾祸就潜伏在它里面”。另一方面,万事万物的运动最终又都将返本复初,回到原点,形成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所谓“大则能往,往则能远,远则能返”,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老子的“道”既然是宇宙本体和普遍规律,它就必定要落实到具体的政治行为和人生实践中去,也必将成为人们认识的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对象。因而老子的“道”便又具有了政治、人生以及认识论上的意义。老子“道”的根本特性就是“自然”。“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则是纯任自己而然、自然而然”。所谓自然,就是自然而然。“道”的这种自然本性构成老子思想的实质,其政治与人生观上所提倡的无为、不争、贵柔、守弱等都是其自然本性的引申和推演。
(2)关于“一”的内涵及其实质。“一”的概念,在《老子》书中共出现了十五次。对“一”的内涵及其实质,人们的理解还有很大分歧,主要集中在对“道”和“一”的关系的认识上。有人认为,除了“三十根辐条集中到一个毂”、“第一叫慈爱”等几处中的“一”是单指数目字外,在多数场合下,“一”与“道”都是同义语,指的是尚未形成的天地,即宇宙洪荒,天地未开时的状态。也有人更进而认定“一”就是“先”,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原初质料。《老子》第42章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的宇宙混沌状态而成为有形、有象的天地万物的发展过程。其中,“道”是混沌状态的宇宙全体,“一”是元气,“二”是阴阳之气,“三”是天、地、人。有了天、地、人,才有万物。也有人认为,这里说的是三种气,“一”是冲气,“二”是阴阳,“三”是多数的意思。“二生三”就是说有了阴阳二气,很多东西就生出来了。
但是,也有人不同意把“道”和“一”等同起来的看法。如有人认为,“一”指的是“无物”,由无物生出物,而道则是包罗万象的大道,包括宇宙万物起始、变化的道理,人之行为活动的道理,如此等等,这是一种解释。
另外,一些人虽不同意把“一”等同于“道”,但并不认为“一”就是无物。相反,他们认为“一”是“有”,是指“道”作为万物之母的方面,而“道生一”也就是“无”生“有”。虽然道是无与有的统一,但在这里,道是单言无,即是始的方面。在始、无和有、母这个异名同谓的结构中包含着时间的流逝,是一个始、无生成母、有的过程。但这种解释也受到了批评。有人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段话的意思只是讲芸芸万物是由少至多,由简至繁,逐渐从道那里派生出来的,因而可以缩减为“道生物”。这种说法反对在道与物之间加进一个第三者,而主张道是有与无的统一,物也是有与无即实有与虚空的统一。
把“道生一”理解为无生有,可能会把老子哲学简单地判定为一种一般形态的唯心主义。但反过来,否认从道到物之间有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又似乎把老子的宇宙生成观简单化了。这里的关键是对无应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无并不是绝对的虚无,而是指的无形、无象、无声;无物也不是绝对的空无,而是尚未出现有形、有声、有像这种具体之物的状态。道是有与无的统一。道不是物,因而是“无”,但道又能生物,因而又是“有”。由无物(无具体之物)到有物是一个逐渐衍化的过程,所以“一”并不就是道,而是由道到物之间的许多环节中的一环。
(3)“德”是《老子》书中重要性仅次于“道”的一个范畴。在《老子》书中,16个章中均出现“德”字,共见41次。从总体上看,《老子》全书81章、5000余言中,“德”字出现的频率的确是较高的。
人们对“德”字的理解也存在一些细微差异。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一书中说:“无形无迹的道显现于物或作用于物是为‘德’。”詹剑峰在《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一书中说:“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而德是天地万物之所自得。”如果这句话本来就理解成物之性乃由其自身所得,而非自道所外输,那就与老子所谓“产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养育万物而不自恃有功,使万物成长而不为其主宰。这就是深奥的德”之言的本义相切合了。但是,詹先生的解释却仍说天地万物由道而得方为“德”。(www.xing528.com)
根据老子自己的说法,“道”与“德”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首先,“德”有“上德”和“下德”之分。如“上德之人不讲求‘德’,所以实是有德;下德之人拘守于‘德’,所以实是无德。上德之人因顺自然,不有意作为”。显然,“上德”与“下德”是有区别的。“上德”与“道”的本性完全一致,是“无为而无不为”,因而又叫“玄德”。如果“道”与“德”之间没有差别,就不必对德作这种上、下的划分了,也不必有“玄德”的说法,甚至不必多用一个“德”了。
其次,“德”与“道”的区别亦不仅仅是体用、本末之别,而且还在于“德”虽是物之性,是事实上的存在,但又有成为“上德”、“玄德”,成为“道”的可能性,只是并非天然地就是与“道”一体的。老子哲学就企求变“下德”为“上德”、“玄德”,这是因为老子哲学的基本方法也就是从历史中抽取逻辑,又把逻辑还原于历史。因而,历史与逻辑在老子那里还是有差异的。而老子的目的就在于以历史符合、顺应逻辑。所以,《老子》中说:“所以,以智巧治国,是国家的灾祸;不以智巧治国,是国家的福德。知道了这两条,也就知道了治国的法则。对此法则念念不忘,就叫做‘玄德’。‘玄德’深啊远啊,与万物同返于本原,乃至大顺于自然。”通过“反”或“与物反异”或“与万物皆反复而求其初”,从而顺应于自然。
总之,“德”只是物之自性,可以是“上德”,也可以是“下德”,但在逻辑上,人、地、天都应师法道,道又应显于“德”而成为“玄德”。
(4)《老子》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它的一大特色。老子抓住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处在相互矛盾的对立关系之中,自然界、社会、人事等等都处在相互对立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老子》书中,举出了众多对立的矛盾范畴。不但事物之间是相互矛盾的,事物内部也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种因素。比如:“万物都包含阴阳两个对立面,阴阳二气交冲而成和谐状态。”这就是说,事物是阴阳两相对立的统一体。再如:“‘有’给人以便利,有和无配合起来才能起作用。”把相互矛盾的有与无这两个方面看做是事物存在的基本形式,失去其中的任何一方,另一方也将无所作为。
甚至作为最高范畴的“道”也是这样的统一体。老子说:“无名,乃是万物未生之时的原始;有名,则是生养万物的母亲。所以,要从常无中去体认‘道’的奥妙,也要从常有中去体认‘道’生养万物的端倪。常无与常有,二者同出于‘道’而名称相异,同可以说是‘玄’。‘道’是玄而又玄的,它是一切玄妙变化的总门。”
老子十分重视事物的运动、变化,对事物作为过程而存在有深刻认识。首先是作为天地万物之始的“道”的运动,这就是“周而复始,无穷无尽”。虽然“道”是永远存在的,但它同时也是不停地作周而复始地循环运动,从而带动万事万物的运动。万物由道而出,离道而去,归道而来,反反复复,无终无止。
老子又很强调处于永恒发展之中的万事万物之间不断地相互转化。他说:“有和无相互产生,难和易相互形成,长和短相比较而显其长短,高和下相比较而成其高下,音和声相附和,前和后相跟随。”又说:“委曲才能保全,屈枉才能伸直,低洼才能盈满,破旧才能翻新,少取可以多得,贪多便会迷惑。”彼此对立的双方都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老子对事物由量变而发展到质变的过程也有所认识。《老子》中说:“图谋解决困难要从其容易处入手,做大事要从其细微处入手。天下的难事,一定从易处做起;天下的大事,一定从小处做起。”又说:“合抱的大树,是从细小的萌芽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是用一筐一筐的泥土筑起来的;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事物总是由量变而达到质变,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
老子虽对某一事物自身的发展有所认识,但对整个宇宙的运动过程所具有的发展性质却缺乏认识,而陷入一种循环论。他不是把事物的转化看作向前发展的过程,而认为是向“道”的复归。并且,虽然他认为“道法自然”,“道常无为”,万物可以“自均”、“自化”,似乎有着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则和动力在于其自身的认识,但由于天地万物都由“道”而出,又复归于“道”,事物就不但谈不上发展,最终也还是由“道”决定的。这些说明,老子的辩证法还拖着一条形而上学的尾巴,还受着它那唯心主义体系的限制。
另外,由于老子片面强调和夸大了事物之间向对立面的转化,看不到转化本身所带来的发展,从而主张人们守柔、处弱,缺乏积极的斗争精神,所以其辩证法也失去了进取的品格。这一点与《易传》相比尤为明显。《易传》主张刚健有为,积极进取,同时也不排斥柔弱,主张刚柔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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