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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结构派与心理学原理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教学法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产生的。直接教学法认为,在任何两种语言中,许多单词在语义、搭配、用法上都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在外语教学中将翻译作为唯一的手段,就会导致学生在表达时错误百出,词不达意。直接教学法认为外语学习应与儿童习得母语一样,起始于接近生活的口语,而不是文学作品中的书面语。

外语教学法:结构派与心理学原理

结构派教学法有两个主要特征:语言结构是语言教学的主要内容;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是课堂教学的中心。

一、语法翻译法

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是外语教学法中最古老的一种教学方法,产生于中世纪,距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当时,人们主要以语法和翻译为手段教授古典语言,如拉丁文、古希腊文等,主要目的是阅读经典文献,了解和吸收古代文化。到了18、19世纪,一些学校开始开设英语法语等现代语言课程,于是,语法翻译法逐渐从教授古典语言过渡到教授现代语言。

在语法翻译法中,词汇和语法是教学的主要内容。人们认为,学习外语就是学习它的词汇和语法,句子是语言教学和语言练习的基本单位。语言是由一组描写规则构成的,掌握一种语言意味着学习者了解这些规则,并能迅速、准确地将母语翻译成第二语言或将第二语言翻译成母语。教学用母语进行,母语是学习第二语言时必不可少的语言媒介。翻译是讲授生词和新课文的基本手段。语法翻译法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语法体系的完整性和整体性。语法翻译法借助“希腊—拉丁语法”的规则,形成了非常完整、系统的语法教学体系。这一语法教学体系有利于外语学习者认识目的语的形式、词类、句子组合等,有助于外语初学者较好、较快地掌握目的语的整个结构。

(2)语法翻译法主张用母语进行教学,体现了外语学习的功能,即两种语言形式的转换,进而达到语际信息交流的目的。学生练习的方式有单句填空、造句、背诵课文和写作文等。

(3)语法翻译法重视词汇和语法知识的系统传授。词汇教学多采用同义词与反义词对比和例句示范法,讲解与分析语法采用演绎法,即教师给出规则或结论,要求学生记忆规则。

(4)语法翻译法强调对书面语的分析,注重原文的学习。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材以文学材料为主,认为文学语言优于口语,在听、说、读、写四项技能中,重读写,轻听说。

在长期的语言教学实践中,语法翻译法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语法翻译法能帮助学生牢固掌握系统的语法知识,学生的阅读和翻译水平较高;采用母语授课,能消除语言交际障碍,既减轻了教师的压力,又提高了教学效率;不需要过多的语言设备和教具;测试教学效果的手段简单。

由于语法翻译法是基于对古典语言的学习和研究,在现代外语教学实践中,它不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1)忽视口语教学。虽然学生掌握了词汇和语法知识,但口语表达能力较弱。(2)过分强调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3)教学形式比较单一。基本上采用教师讲解,学生听讲的模式,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缺乏互动。(4)忽视了语言教学中的社会文化因素和语言学习者的认知、情感等内在因素。

尽管语法翻译法有以上不足之处,但它经受住了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初进行的外语教学改革的冲击,在以后几百年的现代外语教学的发展过程中,它与直接教学法、听说法、视听法、交际法等各种教学流派相互竞争,精彩纷呈,在外语教学领域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直接教学法

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在欧洲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国之间的交往,尤其是通商贸易日益增多,语言不通成了人们交往的严重障碍。由此,社会急需掌握外语并能用外语进行口头交际的外语人才。直接教学法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产生的。

直接教学法(Direct Method)以培养学习者直接用外语进行思维和交际的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机械的口语训练为主要特征,通过用外语进行会话、交谈和阅读来教外语。直接教学法认为,在任何两种语言中,许多单词在语义、搭配、用法上都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在外语教学中将翻译作为唯一的手段,就会导致学生在表达时错误百出,词不达意。直接教学法认为外语学习应与儿童习得母语一样,起始于接近生活的口语,而不是文学作品中的书面语。因此,直接教学法重视口语,用在具体情境中接触外语的方法代替背诵语法规则,以对语言的实际使用代替翻译。它使用听、视、联想、模仿、手势、图画、实物等外部直观方式和口授法、口授逻辑法等内部直观方式使学生理解句子的含义。

直接教学法提出了以下教学原则:

(1)直接联系原则:学习者在学习一个新词语的同时,也学会了这个词语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教外语应使每一个外语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发生联系,而不要经过母语翻译。

(2)句本位原则:句本位原则能够保证学生所学外语的纯正性。教外语应以句子为单位,这样,学生既学到句子的正确表达法,又学到单词在句中的用法,同时也学到了自然、纯正的语音语调。

(3)模仿原则:直接教学法认为语言是一种习惯,习惯的养成在于多模仿、多练习,因此,外语教学应以模仿和练习为主。

(4)以归纳法教授语法规则的原则:学习外语要让学生掌握大量的实际语言材料,然后引导学生从他所积累的感性语言材料中分析、归纳、总结出语法规则,用以指导后续的学习。

(5)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直接教学法强调口语和语音教学,强调语音语调的正确性,主张教授活的语言。

(6)以当代通用语言为基本教授内容的原则:直接教学法主张教授当时社会通用的语言,学了即能用于日常交际之中。

直接教学法强调直接学习外语和直接使用外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但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它的不足之处在于:直接教学法强调了外语教学的实用目的,但忽视了外语教学的教育教养目的,导致了学生口语流利但普遍缺乏语文修养的状况;直接教学法夸大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消极作用,一味排斥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使用;不能很好地处理口语和书面语的关系;强调儿童习得母语和掌握了母语之后学习外语的共同规律,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差别,将外语学习等同于母语学习;直接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教师娴熟、流利的外语技能,然而,在教学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教师对外语的精通程度都能达到直接教学法的要求。

三、听说教学法

听说教学法(Audio-Lingual Method)产生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后期,起自美国的陆军口语法。当时,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要派大量的士兵出国作战,迫切需要士兵掌握所去国家的语言。因此,他们请来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研究外语速成教学法,对士兵进行外语培训。于是,军队特别培训项目(The Army Specialized Training Program,ASTP)于1942年成立了,到1943年初,美国已有55所大学承担了军队外语人才的培训任务。由于他们要求的是听和说的技能,训练的方法就针对提高士兵的听说技能,于是听说法就产生了。军队特别培训项目大约持续了两年的时间,取得了很大的实践效果,引起了语言学界的普遍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该方法被推广应用到外语教学中。

听说法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的综合应用。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一套结构,许多语言结构是通过各种句型得以体现的。掌握一种语言,首先要掌握该语言的各种句型,特别是常用句型。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语言是一种习惯,而习惯又是要经过大量的、反复的“刺激—反应”才能形成,乃至牢固。行为主义心理学提出的刺激、反应、强化、形成习惯等理论和观点与句型操练相结合是听说法的核心内容,换言之,听说法是一种以掌握语言结构为目的、模仿操练为手段的语言教学法。

听说法的基本教学原则可以归纳为:

(1)听说领先原则:听说法强调听说领先,教授新句型时一般先口头操练到一定的熟练程度之后才转入书面文字,即先听说,后读写,听说是重点和基础。(www.xing528.com)

(2)反复实践形成习惯原则:该原则是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刺激—反应”学说提出来的。语言学习是习惯的形成,而语言习惯的形成主要靠反复操练。在课堂上,教师除了用外语授课之外,还大量使用录音、录像和电影等电化教具作为刺激手段,强化学生的反应,使学生巩固所学的内容。

(3)句型操练原则:学习语言就是学习、掌握句型。掌握了全部句型就掌握了语言结构,也就掌握了语言。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反对传统语法,根本不承认有“语法规则”。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听说法相信经验,轻视理性(这里指语法规则)。听说法的课堂活动主要是对话和句型操练。

(4)限制使用母语原则:听说法流派认为,既然外语运用是一种习惯,那么只有通过用外语本身进行大量句型操练才能有效地形成,因此,在课堂教学中,要尽量不用或少用母语和翻译。

(5)及时纠正错误原则:及时纠正错误,培养正确的语言习惯。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习惯一旦形成,便很难更改。语言既然是一种习惯,那么语言错误必须要及时纠正,否则错误的语言习惯会导致语言石化现象的发生。

(6)通过语际、语内结构对比以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原则:通过系统地对比分析语际(interlingual)、语内(intralingual)结构,了解目的语和母语的异同之处,作为选择、处理教材和确定课堂教学中重点和难点的依据。

(7)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原则: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可以为学习者提供多听、反复听、多练、反复练的机会,弥补了以往课堂教学的不足。

听说法的长处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学生初级的外语口语和听力能力。不足之处是:把学习语言看作是习惯的形成,只重视句型操练,并按听、说、读、写的顺序进行教学以形成语言机能,忽视了语法规则的指导作用;只重视语言的形式和结构,忽视了语言的内容和意义。

四、视听教学法

视听教学法(Audio-Visual Method)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是在直接教学法和听说教学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种借助电教手段,通过视、听在一定情境中呈现整体、真实的目的语材料,从而使学生理解所学语言材料的结构和含义的教学方法。

视听教学法流派认为,语言不仅仅是一种由语音、词汇、语法组成的抽象系统,它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团体之间的交际工具。学习语言应从交际中的话语或句子入手,学习语言的顺序应是“话语→句子→单词→音位”。

另外,人们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受情境的制约,因此,在教学中使用外语和图像结合创造类似母语学习的情境和过程,能帮助学生快速掌握运用外语的能力。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声音加图像的“整体性刺激”比单纯的声音刺激会收到更佳的学习效果。

视听法的基本教学原则有许多与听说法的教学原则相同,如:听说领先原则;句型操练原则;限制使用母语和翻译原则;对比母语和外语两种语言以确定难点和重点原则等。但视听法不同于听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语境教学原则:视听法除了强调听说之外,还强调要从生活情景出发来安排教学活动;广泛使用电教设备和手段,使语言和形象紧密结合,让学生在情境中整体感知外语的声音和结构,边看画面边练习听说。

视听法的教学步骤为:(1)呈现:利用电教手段为学生呈现有意义的教学内容。(2)讲解:教师利用图像、有选择地听录音和回答等手段进行讲解。(3)记忆:通过重放录音和幻灯片等练习,重复记忆对话。(4)运用:教师运用多种方法组织学生运用所学的内容。

视听法的不足之处是:过分强调视觉直观作用,忽视对抽象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处理和讲解;过分重视语言形式训练,忽视交际能力的培养;过分重视语言整体结构,忽视分析语言的有机构成;忽视书面语的作用,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得不到相应的发展。

五、认知教学法

认知教学法(Cognitive Approach)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强调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智力的作用,重视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培养学生全面运用语言能力的一种教学法。认知教学法最初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卡罗尔(Carroll 1964)在“语法翻译法的现代形式”一文中提出来的,它保留了语法翻译法的一些基本特点,如重视语法的作用、用母语授课、使用翻译手段、以文字为依托等,但它克服了语法翻译法的片面性,吸收了其他教学流派的长处,尤其是以认知心理学、心理语言学为理论基础,发展了语法翻译法,因此,有人又把它叫做新语法翻译法。

认知教学法有坚实的语言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基础,主要以Chomsky的转换生成理论、Piaget的“发生认识论”和Bruner的结构主义教育理论为依据。认知教学法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语言具有规则性和创造性。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体系,人类学习语言的过程是从学习和理解语言规则入手,应用语言规则,先掌握以句子结构为重点的语言知识,进而创造性地使用语言。(2)外语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在外语学习过程中,通过观察、分析、归纳发现语言规律,掌握语言知识。(3)学习外语应该是外部刺激和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不单纯是主体对外部刺激的被动反应。

认知教学法的教学原则可以归纳为:

(1)以学生为中心原则:认知法强调学习的过程是认知的过程,学生是认知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主动进行信息加工,建构知识。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认知过程合理安排教学。

(2)有意义学习和操练原则:认知法强调认知,强调有意义的学习,反对单纯依靠机械操练来培养语言习惯,强调在理解语言知识和规则、建立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操练外语。认知法的教学过程可以概括为“语言知识的理解→语言能力的形成→语言运用(语言行为)”三个阶段。认知法所指的“语言能力”是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所主张的内化语法规则的能力,它体现在听、说、读、写四种技能中。

(3)听、说、读、写并进原则:学习外语的最佳途径是调动各种感官通道进行综合训练,因此,认知法主张耳听、口说、眼看、手写齐头并进,对听、说、读、写进行全面综合的训练。

(4)有效利用母语原则:母语是学生已有的语言经验,是外语学习的基础,因此,认知法主张在外语学习中要有效地利用母语。

(5)广泛利用电化教学设备和手段原则:利用教学媒介使外语教学情境化、交际化,达到交际化操练的目的。

(6)对错误进行分析和疏导原则:容忍学生的语言错误,不能见错就纠,要对错误进行分析、疏导,只纠正主要错误。

认知教学法的突出贡献在于将心理学、教育学的理论用于指导和解释外语教学,而不是简单规约外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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