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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语言:共生机制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声音形式上,音乐和语言不仅具有相似的关系,而且能够相互补充、相互影响。(一)音乐与语言的声音要素物体振动形成声音。(二)音乐与语言的节奏、旋律音高、音强、音长、音色从不单独出现,而是交织在一起,形成音乐和语言最为基本的、易于感知的听觉模块——节奏和旋律。

音乐与语言:共生机制研究成果

乐和语言都来自对声音的加工处理,都有音高、音强、音长、音色这几种声音要素,它们共同构成了节奏和旋律。在声音形式上,音乐和语言不仅具有相似的关系,而且能够相互补充、相互影响。

(一)音乐与语言的声音要素

物体振动形成声音。音乐的声音来自乐器或发音器官,语言的声音(语音)则只能来自发音器官。乐器总是由发音体和共鸣器组成,人的发音器官也像一架乐器,由肺产生动力,以声带作为发音体,口腔、鼻腔、咽腔作为共鸣器。这架乐器不仅能发出乐音,也能制造大量的噪音,是任何乐器都望尘莫及的非常复杂的装置。[12]正因如此,人的声音才会这样丰富多彩,既能说出不同的话语,也能唱出不同的歌声。但是,乐器不受生理特征的限制,在一些声音要素的表现上,要更加变化多样,对人声起到了补充、发展的作用。

音乐和语言的声音都具有4种要素:音高、音强、音长、音色。

1.音高

音高是人们对声音高低的感知,它与发音体振动所产生的基本频率有关。人耳能够听到的频率范围为16~20000Hz,乐音为16~7000Hz,语音则为60~350Hz,音乐,尤其是器乐的音高范围更为广泛[13]。在音乐中,音高是第一位的,几乎所有的音乐都以声音的高低起伏作为表现形式。在声调语言中,音高非常重要,是辨别词义的基础之一;但在非声调语言中,音高的影响就没有那么突出了。

2.音强

音强是人们对声音强弱的感知,它与发音体的振动幅度有关。音强可以用“分贝”(dB)来表述。无论是乐音还是语音,当强度为5dB时,人们可以觉察到它的存在,但不能分辨具体的内容;只有当强度为70dB时,清晰度达100%,也就是能够完全听清楚声音的内容。用于音乐治疗的轻音乐的强度一般在50dB左右,重金属摇滚乐的强度则达到120dB以上,这说明不同类型的乐音强度差距较大,而且对乐音感知不在于细节,而在于整体轮廓。语音强度虽然差距不大,但也受场合、情绪等因素的影响,并且在不同的语言中显示出不同的地位。例如,重音在英语中能够区别词义,在汉语中的作用则不明显。

3.音长

音长是人们对声音长短的感知,它取决于发音体振动的持续时间的长短。音长可以用“时值”来计量,表示一个音发出后所占用的实际时间。在音乐中,音长是至关重要的,“中速”“快板”“行板”“慢板”等术语对应不同的时值,表现不同的速度。在一些语言中,音长也能区别词义,如英语中元音的长短对立、意大利语中辅音的长短对立。[14]但是,语言速度较音乐来说变化小。例如,演唱或演奏时,人们经常将重要的乐音夸张、拉长,有时一个音能持续十几秒钟甚至几十秒钟,这在说话时并不常用,语速过快或过慢都会造成听觉上的不适。

4.音色

音色是声音的音响特征,它与发音体、发音方法及共鸣器形状有关。在音乐中,钢琴口琴的音色不同,其原因在于二者的发音体不同,一个是琴弦、一个是簧片;其发音方法也不同,一个是弹奏,一个是吹奏;共鸣器的形状、太小也不同。在语言中,元音和辅音的音质不同,是因为发音体不同,元音的发音体都是声带,而辅音的发音体是口腔中阻碍气流的部位(有些辅音发音时声带同时振动);发音方法不同,发元音时发音器官各部分保持均衡的紧张,发辅音时声道形成阻碍的那一部分器官特别紧张;元音之间的差异是共鸣腔的不同形状造成的。[15]与音乐相比,音色在语言中是最重要的。没有音色对比,就没有基础来定义不同的音素,人们对语言的知觉将处于混沌当中。

(二)音乐与语言的节奏、旋律

音高、音强、音长、音色从不单独出现,而是交织在一起,形成音乐和语言最为基本的、易于感知的听觉模块——节奏和旋律。

1.节奏

“节奏”既可以指音乐或诗歌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长短、强弱的现象,也可以泛指一切均匀而有规律的进程,例如机器的运转、房檐下的滴雨、春夏秋冬的轮回,等等。郭沫若在《论节奏》一文中指出:“构成节奏,总离不了两个很重要的关系:一个是时间关系,一个是力的关系。”[16]这说明在声音的4种要素中,音长、音强是构成节奏的重要因素。(www.xing528.com)

音乐的节奏以节拍为衡量单位,通常是一种等时等长、强弱有别的间隔。也有例外,如中国音乐中“散板”的节奏形式,指一种速度缓慢、节奏不规则的自由节拍,在传统器乐、民歌及戏曲中经常运用。从听者的角度出发,对节拍的知觉通常和同步的动作联系在一起,无论这种动作是内隐还是外显的,这反映了听者的心理预期。而且,节拍知觉不仅仅是听觉系统对声音物理周期的被动反映,它还体现了人类普遍的认知倾向。人们通常对拍子有一个偏好的速度范围,能够按照偏爱速度的简单约数或倍数进行拍打,并能够容忍中等程度的速度波动,说明拍子的知觉是以灵活的计时机制为基础的。此外,节拍知觉也存在文化差异,不同文化中的人们对音乐节奏的知觉方式不同。[17]

无论是在诗的艺术中,还是在日常口语中,高低有序、强弱分明、长短均匀的语音重复出现或周期性出现,形成了语言的节奏。[18]人们喜欢用节奏来分析和归纳语言。语言的节奏也以节拍为衡量单位,通常不是等时等长的间隔,不像音乐那么均匀、整齐。Pike在很久以前就对不同语言的节奏形式进行了分类,重音之间时间间隔大致相同的语言为重音节拍语言,音节标记之间间隔大致相同的语言为音节节拍语言。所以,英式英语、荷兰语泰语等属于重音节拍语言,法语西班牙语新加坡英语等属于音节节拍语言[19]。此外还有一种莫拉节拍,用以描述日语的语言节奏。莫拉是比音节还小的单元,通常由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组成,发出每个莫拉花费的时间大致相同。[20]语言节奏可以帮助听者切分连续的语流,这种切分通常反映了听者的一种知觉习惯,他们起初会把自己母语中的节奏支点应用在外语上,有可能造成语言切分上的错误[21]。我们也根据语言节奏知觉外来口音,很多外国人即使准确地掌握了元音、辅音的发音方法,也不能成功地习得语言节奏模式,因而说话总是“洋腔洋调”。

2.旋律

“旋律”似乎一直是音乐术语,是音乐音高的行进运动方式,以等高音程为衡量手段。法国美学家Dufrenne说:“唯有旋律显示音乐并标志音乐的特征”,这句话虽然有些绝对,但大体是符合人们的认知的。当我们说“音乐”的时候,首先浮现于脑海的应该是旋律。[22]有这样一个比喻:在音乐中,节奏是骨架,旋律是血肉。离开了旋律,音乐就变得空洞无物,丧失了其基本特征。旋律作为音乐的表情手段,总是与现实生活中的声音高低有直接联系。例如,它能模仿起伏的语音,表现人们的喜怒哀乐。[23]

语言中虽然没有“旋律”的定义,却有相似的概念——“语调”。语调是说话的腔调,没有确切的衡量单位,其音高差异有着明显的相对性,高、低、平调这些最基本的要素也只有在相互的对立中才能得到界定[24]。语调不仅存在于声调语言中,起到区分词义的作用;也同样存在于非声调语言里,表达态度或口气。所谓“拟声词”,也与现实生活中的声音高低有直接联系。现代语言学已经开发了一些音高分析系统,可将基频曲线转换为离散元素,确定每一音素的音高位置。这不仅更为直观地反映了语调的走势,也为音乐和语言旋律的对比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

(三)声音形式的相互影响

根据音乐学家的推断,同一文化社会中语言的形式能够制约音乐的形式。例如,如果一种语言的音节结构比较简单,声母和韵母的运用比较自由,歌词的格律便富有变化;与此适应,曲式结构可以很严整,也可以长短句交错、比较复杂。但是在音节结构比较复杂的语言中,一个音节受众多音素的牵制,歌词结构一般比较严整,曲式结构因此也较简单。[25]音乐教育家杨荫浏指出,任何一种音乐都与那个国家和地区的语言有最密切的关系,音乐是语言在情感、音调和节奏方面的延伸和深化。西洋音乐的特点正是源于它的语言规律。西方语言的每个词对音节都有轻重要求,写成的诗也形成了轻重律,诗体从重拍起的为扬抑格,从弱拍起的为抑扬格。诗的轻重形成了音乐的节拍,因此西洋音乐也特别重视节奏因素、节奏规律。[26]音乐分为声乐和器乐两种体裁。声乐是音乐的初始形式,也是最先受语言影响的。后来产生了器乐,许多器乐作品是从声乐作品加工改编而来,不少器乐种类通过为声乐服务的漫长过程而逐渐脱离了声乐,但它的声音基础还是在于语言。[27]这样看来,器乐和声乐一样,都是源自人的歌唱,自然也要受到语言的影响和制约。

认知科学领域的研究中,Patel&Daniele使用了“标准化成对变异指数”(the normalized pairwise variability indexn,nPVI)对音乐和语言的声音形式作出定量对比。他们从Nazzi等人制作的语料库中各选取了20个英语句子和法语句子,与19世纪及20世纪之交的古典音乐作对比,得出英国语言和音乐比法国语言和音乐存在更多的节奏变化的结论[28]。在对同一语料库的旋律分析中,Patel等人发现,虽然两种语言和音乐的音高高度差异不显著,但法语和法国音乐的音高音程变化更小。研究者指出,这是由于人们将语言的声音形式内在化,并在他们创作的音乐中将这些形式表现出来的缘故。[29]

王誉声对比了世界上的语言类别和音乐色彩,发现二者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表2-1),并认为是语言音调对音乐旋律的制约所导致的。笔者认为,同一文化圈中语言和音乐的相似性,除了语言对音乐的影响之外,或许还与地理环境、民族性格等方面有关,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表2-1 世界语言系属与音乐风格色彩对照表[30]

续表

语言对音乐的影响不是绝对的。有时候音乐也能影响语言,并且发展语言的形式和功能。这主要表现在声乐形式中,语言成分或其特征不能完全适应音乐的需要,而音乐又不能只一味地让位于语言,必然会按照自身规律对语言进行种种不同处理。例如,音乐能够对语言中适于表情达意的成分或特征进行艺术化的夸饰,能够将自然语言中超音段成分的相对音高、音强、音长化为绝对固定的音高、音强、音长。当然,在音乐和语言的互动过程中,一般是以语言影响音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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