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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音乐与语言的共生机制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音乐与语言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课题。(一)从语言学角度研究音乐与语言的关系在音乐学界,人们有时会借鉴语言研究的概念和方法,试图更为全面地研究音乐的本质。同时,作者也认为音乐和语言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只言片语所能概括的。[33]刘畅也依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对中国古代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的关系加以描述,认为二者的互动关系经历了“同源”“共生”“分途”3个阶段。

研究发现音乐与语言的共生机制

音乐语言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课题。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Plato就指出,某些音乐形式之所以能起到振奋精神的作用,是源于它们与著名演讲音调的相似性[20]在这之后,很多学科的研究者都对此进行了讨论,主要包括音乐学界、语言学界、文学界等。他们或从语言的角度入手,来研究音乐的流变和本质;或从音乐的角度入手,来研究语言的发展和特征。随着认知科学的兴起,也有人不分轻重、先后,将音乐和语言放在同一水平线上,研究它们在认知机制上的联系。由于相关的成果比较丰富,且大多是夹杂在其他研究之中,我们主要综述的是对音乐和语言之间关系的专门研究。

(一)从语言学角度研究音乐与语言的关系

在音乐学界,人们有时会借鉴语言研究的概念和方法,试图更为全面地研究音乐的本质。他们还热衷于讨论音乐和语言之间的异同及相互作用,尤其是语言对音乐的影响,以此来指导歌曲的写作和演唱。

Adorno&Gillespie认为,音乐类似于语言,它是人们有感而发的,形成一连串有组织的声音;但音乐不等于语言,它的声音缺乏逻辑,没有形成完整的符号系统。[21]麦琼提出了从语言学的视角考察音乐,把音乐当作语言符号,试图揭开音乐神秘的“面纱”,认识并接受音乐的本质。[22]钱茸则将语言学的方法用于中国音乐元素的研究之中,指出音乐的“中国元素”有相当成分在中国的语言里,它们主要是:显性符号(直接音乐成分)——语言音色;隐性符号(间接音乐成分)——对音乐产生影响的各种语言因素。而把握这些“中国元素”,需要借助语言学的记音方法、实验语音学方法、音系学理论、音韵学理论等。[23]

关于音乐和语言的异同,杜亚雄指出,二者都以声音为基础,两者之间在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和音色上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语言的音素、音节单词、语句都能对音乐产生影响。[24]王珏指出,音乐和语言本是一对“孪生姐妹”,它们至今还保留着很多共同特征,比如二者都是人类进行交际的符号系统,共同负担着人类表达、传递信息的任务;都有符号的形式和意义两个方面,其符号形式,也就是声音,都是声音四要素的结合体,都具有生理、物理性质乃至心理性质;都具有线性延伸的特征;都可以模仿自然界的音响和人类的哭泣、欢笑等;都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地域性,等等。但是,音乐和语言毕竟属于不同范畴的两种文化现象,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而且语言总是支配、制约着音乐的产生、发展乃至统一、分化,影响着音乐的特点、风格。[25]王誉声在论述音乐和语言的关系时,强调了以下两点:音乐直接产生于语言的表情音调;语言决定了音乐的风格色彩,在世界各地,音乐的风格色彩总是与语言系属相一致。[26]

Bright关注的是音乐和语言在歌曲中的组织,以及它们在结构上的相互影响。音乐对语言的影响,是歌唱过程中对语音的装饰和改变。这种影响在很多文化中都能找到,在汉语、契维语、纳瓦霍语等声调语言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相比之下,英语这种没有声调的语言在歌唱中就很少被音乐“扭曲”。语言对音乐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歌曲中,也表现在器乐作品中。口语的特征,包括音节的高低、轻重、长短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音乐的风格,使世界上的音乐丰富多彩。[27]相关的研究数不胜数,例如Garfias提到,匈牙利语中的每个词都以重读音节开头,而匈牙利音乐也通常以强拍开始,表明了语言对音乐的制约作用。[28]

杨荫浏很早就开启了中国的“语言音乐学”研究。他研究了汉语歌曲中音韵的声、韵、调三要素及句读与音乐的关系,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语言字调的高低升降影响着音乐旋律的高低升降,语言的句读影响着音乐的节奏;语言所用的音影响着音乐上的音阶形式;语言的风格影响着音乐的风格。同时,作者也认为音乐和语言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只言片语所能概括的。[29]栾桂娟将中国声乐艺术中音乐与语言的结合形式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包括民间音乐中的戏曲、曲艺、民歌,是传统声乐艺术之代表,语言因素最为明显,甚至占主导地位,音乐和语言经常呈胶着状态;第二类是专业创作中带有民间风格的艺术歌曲,注意语言风格在音乐表现中的重要作用,借鉴戏曲、曲艺及民歌的吐字行腔;第三类是以西洋小调体系为主体的创作歌曲,其音乐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30]很多歌曲写作专著或教材都强调了汉语对音乐的制约,尤其是“字正”和“倒字”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作曲或演唱中,音乐的旋律和节奏要符合汉语四声和读音轻重。康康则强调了音乐在歌曲创作中的独立性: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对音乐理解的辅助或向导作用,但绝不能替代音乐所传达的意义,这是由音乐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31]

关于音乐和语言的关系研究,音乐人类学家Steven&Aaron从4个方面进行了综述:“音乐作为语言”,用语言学方法分析音乐的结构、意义;“音乐中的语言”,探索歌曲、歌剧等音乐形式中的语言表达;“语言中的音乐”,对比语言韵律和音乐节奏、旋律的关系;“关于音乐的语言”,则是研究语言如何对音乐进行解释和评价。作者同时指出,从语言的角度研究音乐,是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有效途径。[32]

(二)从音乐角度研究音乐与语言的关系

在文学、语言学界,人们除了研究语言和音乐的异同之外,还探讨了音乐影响之下语言的特征和发展规律,目的是通过音乐更好地了解、运用语言。

早在1935年,朱谦之就对中国文学与音乐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主要是从最初的诗歌(如楚声、乐府等)到唐诗、宋词、元曲展开论述,论述了音乐之于语言文学发展的意义。[33]刘畅也依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对中国古代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的关系加以描述,认为二者的互动关系经历了“同源”“共生”“分途”3个阶段。他指出,从音乐中分离出的文学式样,如汉赋、五言诗、唐诗、宋词等,在与音乐结合之时,因为贴近百姓生活,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然而当其越来越成为文人或贵族的专利时,也就离消亡不远了。[34]王东升指出,诗歌和音乐在艺术本质上有相通之处:其一,语言和音乐同属于线性时间艺术,音乐总是后一个音符接替前一个音符,来占据人们的听觉,产生延绵不绝的旋律;语言总是后一个能指接替前一个能指,后面的意义改变着前面的意义。其二,诗歌和音乐同属于具有高度想象自由性的内视点艺术,都是对人类感情的最为直接的抒写方式。用音乐的旋律组织方式考察汉语诗歌,就会发现汉语诗歌中所具有的音乐美,即均衡律、重现律、相似律、平行律和对比律。[35]

刘昀认为,研究与语言关系密切相关的传统民乐,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汉语开启了一扇大门。他从汉族传统音乐中截取“依字行腔”“十里不同音”“南腔北调”和“有板有眼”这四个侧面,结合具体谱例,探讨了汉语的声韵调特征、节律特征以及方言差异对我国传统民乐的制约和影响。[36]董华则认为音乐发展了语言的形式。当语言呈现为文字的时候,只是一种静态而抽象的存在,而配以音乐,由人的声音转化为视听语言之后,则呈现为一种动态的具体可感的存在,人类的情感得以抒发并产生强烈的感染力。声乐,也就是歌曲,就像语言的表情,让语言穿越时空,将人类丰富的情感呈现在世界面前。[37]

孙晓霞等人指出,把音乐作为参照物来研究语言,主要基于音乐和语言存在相似之处。“语言—音乐”为语言提供了具体比较对象,使研究者可以站在语言外部,从音乐看语言,是语言认知研究的新思路[38](www.xing528.com)

(三)从认知角度研究音乐与语言的关系

在认知科学界,人们很早就试图证明音乐和语言拥有共享的神经基础或脑区,以更好地理解大脑如何从基本的认知过程中生成复杂的能力。自2007年以来,欧洲举行了一系列以“语言、音乐和认知”为中心议题的国际学术会议,标志着音乐和语言的关系之研究已经成为认知科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

Besson&Schön认为,从结构和功能来考虑,对音乐的定义可以用于语言,对语言的定义亦可以用于音乐。它们都是人类特有的文化产品而不是自然产品,都是由连续的事件组成,并在时间的线条上展开,用声音表达出节奏、旋律,等等。若是要证明音乐和语言的共同与不同,不应只依赖于这些表层的东西,而是应该运用认知科学方法,对比二者刺激下的大脑成像。[39]Patel等人提出了音乐和语言的“共享句法整合资源假说”(Shared Syntactic Integration Resource Hypothesis,SSIRH),认为二者在大脑中具有独立的表征区域,但也有共有的加工区域。[40]Brown提出了音乐和语言的“三重特征关系假说”,认为二者是互补的交流系统,都有表达情感和观念的功能,其中音乐擅于表达情感,语言擅于表达观念。在进化之初,音乐和语言可能是同一种事物,情感和观念的表达也可能是合而为一的,然后逐步分化演进,形成了现在的三种特征关系,包括共享特征、并行特征和区别特征。[41]杜醒等人对国内外关于语言与音乐认知的研究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可以得知,目前音乐和语言认知关系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神经影像学和认知神经心理学,研究重点大多集中在失乐症和失语症的关系、音乐和语言的句法认知关系、音乐和语言的意义认知关系等方面。[42]

在Music,Language,and the Brain一书中,Patel指出,音乐(主要是器乐)和语言(主要是日常口语)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加工机制,这些机制包括形成习得声范畴的能力、从节奏和旋律序列提取统计规则的能力、把输入成分整合成句法结构的能力,以及从声音信号中提取微妙情绪意义的能力。[43]书中的每一部分都涵盖大量材料,包括作者早期所参与的研究,这为从认知观点探索音乐与语言关系的人提供了一个框架。事实证明,之后的很多研究都沿袭了Patel的路线

(四)其他方面的研究

还有人运用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概念和方法。例如,唐平从符号学的角度指出,音乐和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符号系统,它们在形式上有明显的相似性。因为两者实际上都是有组织的声音,并利用了基本的声音事实,即持续的时间和音高。它们在音乐中符号化为节拍和调性,而在语言中符号化为节奏和语调。并且,音乐和语言在人体、人脑中有共同的生理和认知基础。同时,音乐和语言在概念意义上有很大区别。概念意义是语言的核心,但在音乐中实际上处于边缘地位,因为乐章结构意义(即产生音乐统一体的组成乐章的手段)是音乐的核心。[44]

(五)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地概括音乐和语言的关系

关于音乐和语言的关系,有人关注的是相同点,有人关注的是不同点,有人指出了二者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互影响,也有人特别强调了语言对音乐的制约作用。但是,音乐和语言究竟是什么关系?却没有人把以往的研究成果综合起来,并运用一个形象的、可靠的概念,进行系统地梳理和论证。也有个别人谈到了音乐和语言是共生的,但这种共生只停留在起源上,并在发展的道路上“分道扬镳”“各奔前程”。

2.很少将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创作、教学中

对于音乐和语言的关系,每个学科的侧重点不同。音乐学、语言学等学科的研究重点在于二者的历史发展,以及它们的声音形式,较少进行心理、认知方面的研究;而认知科学的研究重点在于二者的认知基础,虽然不免要对二者的形式进行探讨,却远没有人文学科的研究那么细致、深入,也没有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创作、教学之中。在语言学界,已经有人提出从“语言—音乐”认知角度来看待语言。我们认为,在第二语言教学的研究中,也可以综合运用各个学科对音乐和语言关系的研究成果,来指导我们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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