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的定义
何谓音乐?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这是一个不断被提出,又不断被不同答案所解答的问题。西方学者站在不同立场,给出了不同定义。Pythagoras及其学派从数学与声乐的角度出发,认为音乐是“不同高低、强弱、快慢的声音的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6]。Plato将音乐定义为“语言表述、和旋及节奏的结合”,认为音乐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人产生教化作用。[7]Rousseau指出,音乐是“模仿的艺术,但不是直接表面的模仿”。他把音乐划分为两种,一种模仿没有生命的声音和自然界的噪音,另一种表现有生命的声音。在音乐中,“旋律是最重要的,因为它能够表达感情”。[8]
在我国,春秋战国之前,“音”与“乐”两个词一直是分别使用的,“音”特指有秩序、有条理、有组织的声音,相当于乐音缀合而形成的音调、曲调等;“乐”指诗歌、音乐、舞蹈三种因素混为一体、尚未分化的艺术活动。后来,“音乐”一词逐渐取代原先“音”一词的地位,用以指音乐这一艺术门类;而“音”一词的含义则逐渐变窄,仅指有确定音高的乐音(例如“五音”);而“乐”一词作为“音乐”的简称,指用有组织的乐音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9]
《中国大百科全书 音乐·舞蹈卷》对“音乐”条目这样解释:“音乐是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辞海》艺术分册这样解释:“音乐是艺术的一种,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音乐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现代汉语词典》则为“音乐”下了这样的定义:“音乐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它最基本的要素是节奏和旋律。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门类。”可见,人们都承认音乐是一门有组织的声音艺术,并与人们的情感有关。
(二)音乐的基本成分:节奏和旋律
节奏和旋律是音乐的主要成分,缺一不可。节奏,即乐音连续过程中的时间关系,是乐音在连续进行的过程中“各种不同长短时值的音有组织的连续更迭的一种形态标志”[10]。节奏是音乐的骨架,规定了音乐的形态。同时,“节奏”不是音乐的专有成分,它可以泛指一切均匀而有规律的进程。(www.xing528.com)
旋律,在定义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旋律指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和谐运动,狭义的旋律指“旋律线”,也是旋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乐音在连续进行的过程中,由不同音程和进行方向所构成的一个形态标志[11]。旋律是音乐的血肉,它主要表达了音乐的思想感情。
(三)音乐的基本门类:声乐和器乐
声乐和器乐的不同,源于发音的物体。声乐是以人的嗓音为音源,由人自身唱出的音乐。声乐的艺术特点,也是与器乐的区别在于:(1)与人的关系最近,在听觉上能给人更直接、更亲切的感觉;(2)绝大多数都能与语言相结合,因此就在语义上有了更多的确定性;(3)因为是人的歌唱,声乐的来源和携带都很方便,因此就有了普及性、群众性,社会功能更加直接、迅速。[12]
器乐是相对于声乐而言的,它是借助不同乐器的性能特征,结合演奏技巧的应用,表现一定情绪与意境的音乐。[13]器乐与声乐相比,特点在于:(1)音色的种类更多,音域更广,音符演奏的速度更快;(2)没有添加语言,扩大了人们对音乐的理解、感受、想象;(3)状态稳定,不易损坏。[14]
在音乐这种艺术中,声乐和器乐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声乐往往需要器乐的伴奏,而器乐则是在声乐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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