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傩祭为主,目的是驱鬼殃。到了盛唐时期,随着胡人文化介入,胡歌胡舞盛行和渗入,秧歌也由以前的驱鬼殃,发展到了以娱神娱人为目的。
陕北自古属于关中农耕文化与我国西北少数民族游牧文化相互交融吸纳的地带。历史上北方的匈奴、鲜卑、羌、氐、党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都曾在陕北地区活动过、生活过。陕北秧歌的嬗变有着诸多因素的影响,盛唐以前,陕北秧歌主要继承了周代以来傩祭中傩舞的形式,也就是所称的“殃歌”。
傩是原始巫术中驱赶鬼殃的一种仪式。周商时期就已经流传于中原地区了,目的是驱逐疫鬼。古代的傩又有国傩和乡傩之分。关于国傩的仪式程序,《后汉书·礼仪志》中已有详细的描述:傩祭仪式举行的地点在宫中,时间是先腊一日的“夜漏上水”。届时,文武百官都得到场。要有120个贵族子弟(10岁至12岁)扮作侲子、(《说文解字》:侲,僮子也,从人,辰声,章刃切),有一人扮方相氏,十二人扮十二兽,表演十二兽分别去吃掉十二种疫鬼的舞蹈,还要一边唱着歌,歌词似乎是一种咒语。击鼓,舞蹈三遍,手持火炬,把疫鬼送出宫门。一路上还有五营骑士传递火炬,直到把火炬丢入洛水,意味着将疫鬼也丢入了河中。在仪式过程中,还有其他一些巫术行为相配合,诸如用桃弧、棘矢来射疫鬼,播撒赤丸、五谷来辟邪。可以想见,这个场面应该是十分壮观的。与宫廷大傩相比较,历代典籍中对乡傩的描述就既少而又简略了,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在当时生产力非常低下的时代,乡傩的场面也一定不会亚于宫廷大傩。这就是最初的“秧歌”了。
到了西汉初,高祖宫中还演奏过“于阗乐”。“于阗”即今新疆和田县,当时属西域。张骞通西域时,西域文化便渗入内地,引起了皇室贵族的极大兴趣。《后汉书·五行志》载:“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座、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这时,中原的农耕文化和西域的游牧文化开始融合,为“秧歌”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www.xing528.com)
从三国至隋代,傩祭(即殃歌)还是与汉代宫廷大傩相仿,只是侲子的人数不断增加,声势更加浩大,但还是以娱神和驱鬼殃为主要目的。
盛唐时期,由于国力的强盛、经济的繁荣和唐王朝宽松文化政策的实施,使得中原文化和西北少数民族文化得到更进一步的融合与发展。唐王朝对于外来文化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使胡人文化尤其是音乐、舞蹈更进一步地融入中原文化之中。唐代的宫廷大傩情况,在《新唐书·礼乐志》和段安节《乐府杂录》中皆有记载。当时,要在事前十日“先阅傩”,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在10天之前先彩排一遍,而且彩排时也不单单是“阅傩”,还要“遍观诸乐”,把别的歌舞节目也拿进来一起表演。不仅达官贵人纷纷来看,连平民百姓也放进来了。唐代的这一步跨得很大,不仅侲子的人数增至500人,更重要的是它越来越歌舞化了,行傩时有音乐伴奏,而且可以跟别的歌舞形式比美。这就是说,唐代的宫廷大傩已经开始世俗化,傩祭(即殃歌)已经带有娱神和娱人的双重目的了。秧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吸收了胡人歌舞灵动的表现形式,为秧歌注入了新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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