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秧歌的起源,国内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一认为源于“阳”,这种说法认为秧歌的本名应为“阳歌”,主要源于上古人类对太阳神的崇拜。其二认为源于“秧”,这种说法似乎最为普遍,认为秧歌起源于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和古代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祈福禳灾时所唱的颂歌、禳歌有关,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民间武术、杂技以及戏曲的技艺与形式,由一般的演唱秧歌发展成为民间歌舞。其三认为源于“傩”,认为秧歌是“乡人傩”与后来的地方戏曲的结合。至今在流行的北方秧歌都是这种形式,与上古乡人傩沿门逐疫活动有关。秧歌还有其他一些说法,如北方的“央哥”“扬高”“羊高”,在南方还有“英歌”“莺歌”“因歌”等称呼,这些看法和叫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认为,歌舞的产生是和中国原始信仰的敬神驱鬼有直接的联系,应该源于傩祭。
首先,从原始信仰及文字概念方面看,原始信仰是原始人类的普遍信仰。当时生产力和人们的认识能力十分低下,他们一方面要依靠经验去战胜自然力,以求生存;另一方面又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显得软弱无力。一种潜在的恐惧心理,使他们千方百计用种种办法,换取超自然力的同情。这种把自然力视为神灵,并通过一定的仪式求得自然力保护的行为,就是原始信仰。原始信仰具有全民性质,这种全民性取决于人们共同的思想和信仰——魂灵不灭与万物有灵。在原始人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论人、动物、植物,凡生物都有灵魂。
原始信仰实际上是由巫术、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和神话所组成的。这些因素可分为两大部分:一为原始信仰(崇拜);一为具体的行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巫术。根据臧振先生的《蒙昧中的智慧——中国巫术》所述:《说文解字》说,巫是“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说巫字是象形字,像人两袖起舞。说巫与舞不可分,这是很正确的;至于是挥动两袖,还是两手持牛尾或白茅,这倒不必深考。其实,巫与舞原本是一个字,他们的舞便是巫术,他们的巫术离不开舞蹈。称呼其人为巫,称呼其动作便是舞。舞者巫也,巫者舞也。为了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取得成果,一定要施行巫术;在巫术中,一定要模仿图腾、模仿猎物、模仿自然物的形象动作,以求感染巫术对象,这便是舞。
傩文化最原始的形态是傩祭,它是一种驱赶疫鬼的巫术活动,其起源与中国史前社会的图腾制有关。在我国的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极度落后,人们的认识十分有限,在人类生存遇到天灾人祸时,就会以敬神驱鬼的仪式化解自身的困惑,这就是“傩祭”。因其仪式以舞蹈为主,故称之为傩舞。傩,据《辞海》解释,指古代腊月驱逐疫鬼的仪式。傩的起源,古文献里记载,大多为模仿动物跳舞,以除四方疫鬼,兼有祈禳之意。“傩祭”实质为驱鬼之祭,换言之,所谓秧歌起源的“傩祭”,其实质是与民间信仰中的“殃”有关。在黄河流域的陕北、关中一带,人们习惯将鬼魂就称为“殃”,《汉语大词典》解释“殃”为:“祸患灾难,败坏为害。”《荀子·天论》:“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易坤》:“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汉班彪《北征赋》:“比何生之优涯,我独罹此百殃。”《新唐书·萧仿传》:“今笔梵言,口佛音,不若惩缪赏滥罚,振殃祈福。”以上各种解释均认为“殃”是危害人们的鬼魂,而鬼魂中有怨鬼、饿鬼、厉鬼、色鬼等,而“傩祭”正是人们驱除“鬼殃”的仪式,表现出猛厉恐怖、跳跃呼号、震人魂魄的特点。
中国的傩,种类繁多,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乡人傩,又称“百姓傩”,是流行于民间的傩;二是宫廷傩,是在宫廷中进行的傩,亦称“大傩”“国傩”;三是军傩,是古代部队里的傩;四是寺院傩,它是活动于寺院的傩,藏族的傩仪叫“羌姆”,即“跳神”。这种仪式早在周代就有记载。《周礼·夏官》记载:“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亩,玄衣朱裳,执戈持盾,帅百吏而时傩,以索室驱疫。”这里的方相氏就是“傩祭”的主持人,他头戴奇丑无比的鬼面具,手持兵器,带领百吏扮成面目狰狞凶恶的鬼魅,挨家挨户驱除鬼魅,以达到“以恶制恶”之目的。
其次,从民间丧葬习俗及方言看,在我国民间,人们认为人死之后,虽然肉体不复存在了,但是灵魂还是存在的。人死后的灵魂会带来灾难、祸害,是厉鬼,称其为“殃”。所以在关中、陕北等地,至今还流传着“躲殃”的民间丧葬习俗。除了躲殃,还流传着“出殃”的说法。出殃就是葬埋死者时,把死者临终时的卧室布置起来,通常是把死者的被褥铺好,衣服打开,放在炕头。打一盆洗脸水,放上毛巾、肥皂。小桌上摆上点心、茶水、烟具等。如果死者是女性,还要摆上梳头匣子和化妆品。根据推算出来的出殃方向,还要把窗户撕开一个洞,好让“殃”从这里出去。有的还在桌上摆一碟没有包馅的饺子。出殃时,有的把炕席卷起来,在炕上撒一些灰,有的则在地上撒一些沙土。根据民间说法,出殃后,灰或沙土会留下死者的足迹,据此可以判断亡魂托生的类别。(www.xing528.com)
另外,在陕北和关中一带,还流传着“起殃”的民间丧葬仪式。就是在起灵柩之前,进行起殃仪式,由风水先生摇着法铃,口念咒语,宰杀公鸡,摔碗起灵,然后将死者送至坟地。躲殃、起殃、出殃的目的,就是要躲避去世者魂灵的纠缠。有些地方还请佛家念经超度亡灵,减少其对人间的祸害。
在今天的关中、陕北一带的方言中,人们称那些心术不正给人们带来祸害的人为鬼殃子,称无精打采的人为“病殃子”,称枯萎的花草树木为“殃打了”。
第三,从秧歌表演的历史遗存方面看。陕北秧歌的法器有其悠久的历史渊源,人们在表演秧歌时手持各种法器,既表现了人们祈求善神庇护的良好愿望,又反映了人们以恶制恶、驱除恶鬼凶神的决心和勇气。鬼殃是人创造出来的,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却一直受到鬼殃的捉弄和威压。残酷的现实和大自然并没有因为人们的虔诚和善良而改变其固有的规律,因而,祈求善神护佑、恶鬼退避便成为先民必不可少的活动。人们为了生活安宁祥和,只好横下心来,以装身护面的手段扮成比鬼殃更威猛、凶厉的战将,手操兵(法)器,配合善神手舞足蹈,向鬼殃宣战。这就是早期傩祭发生、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而陕北秧歌正是在傩祭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演变而成的,其所使用的道具、法器依然折射着早期傩祭的影子。
驱鬼法器。驱鬼法器多种多样,从陕北地区的“伞头秧歌”中,还可以看出早期傩舞的遗存。伞头秧歌表演时,秧歌队中有一举足轻重的歌手,左手摇响环,右手执花伞,俗称伞头,是秧歌队的统领。其主要职责是指挥全局、编排节目,带领秧歌队穿街、走院、掏场子,并代表秧歌队即兴编唱秧歌答谢致意。民间传说,伞和响环等都是娱神驱鬼的法器,可见秧歌与古代傩仪的关系。伞最早是古代的一种仪仗物,长柄,圆顶,伞面边缘有流苏下垂,以不同颜色表示官品高下。伞头是指古代仪仗队里的执伞者,经过发展演变到今天有了新的内涵,但还是可以从里面看出其远古的意义。
道具。陕北秧歌所使用的道具也有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历史传承。如道具之一的面具,就是从早期傩祭的面具发展而来。早期的面具以焰眉浓烈、眼珠鼓突、头上长角、两耳如刀、獠牙外露为主,再加上黑、红、黄、蓝等颜色涂抹,来彰显猛勇、凶悍、狂傲、威武等,带有明显的驱鬼娱神目的,反映了先民的美好愿望。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进步,秧歌的面具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正直、和蔼、温柔、妍丽、忠诚的形象,以表现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秧歌表演也有了娱神和娱人的双重目的,而其驱鬼制恶的目的则逐渐淡化了。再到后来,陕北秧歌发展到现在,面具又发生了大的变化,以娱人和自娱为主要目的,增加了滑稽可笑、慈善可亲的老人和小孩子的形象,俗称“大头娃”。
送瘟神。陕北一些偏远山区凡闹秧歌必先祭瘟,然后是跑院禳瘟。秧歌结束时(一般都在日落之后),要举行送瘟仪式,由社家事先制作一只小船,多为高粱秆扎成,并糊上白纸。讲究的地方则用木头做成。船上置灯和一纸人,象征瘟神(瘟神就是祸害人间的殃鬼),或者只写个牌位“瘟神老爷之灵位”。由秧歌队护送至河边,人们焚香叩拜之后,伞头唱一首送别秧歌,当即将纸船放入水中漂走。这和古代的驱傩仪式非常相似。据清《靖边县志卷一·风俗志》记载,上元灯节前后数夜,街市遍张灯火,村民亦各鼓乐为傩,装扮歌舞,俗名社火,义取逐瘟。从而证实当今的民间闹社火、陕北的闹秧歌、闹红火均属古老乡人驱傩的习俗在当今民间保存的一种遗风,不仅说明陕北秧歌有着悠久的流传历史和鲜明祭祀祈禳的内涵,还说明陕北各地广为流传的大场秧歌并非所谓的“插秧之歌”的劳动生活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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